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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6-007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708号《关于核准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万股。本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四) 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1.8亿元募集资金和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6-010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2,97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47,407,759.4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调整,为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方便物流运输,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优化和调整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拟对“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在项目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增加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后的项目实施地点分为二处: 1)、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 2)珠海市乾务镇镇区珠峰大道南侧富山工业园 公司拟在应店街工业园“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投入6500万元,在珠海富山工业园区“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投入4,000万元;同时公司拟变更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拟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进行实施地调整 实施地点由原来的“浙江诸暨市应店街工业园”变更为“陶朱街道建业路以南,西二环路以东”,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变、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由于“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和“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在同一地块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开发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变化、项目实施进度不能达到预期的保证、市场营销不理想或者项目完成后实际运营情况无法达到当初预期正常状态等方面的风险,将可能给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一定影响。因此,为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方便物流运输,并为后续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留下空间,公司决定拟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募集资金项目“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的实施单位主体,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经营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张,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珠海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主要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加快“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和“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的实施进度,以此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实现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的发展目标。上述增加珠海环境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上述议案及对相关背景进行调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5550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变更“年产2080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不会对二个项目的实施、公司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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