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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32,807,4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1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㈠ 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从事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的生产、销售、代理及研发。 近年来,公司通过外延并购、合作代理、自主研发、海外引进等多种方式丰富公司产品线,实现了由上市初狭窄单一的骨科治疗领域向现有心脑血管等大治疗领域的拓展,形成了包括心脑血管领域、骨骼肌肉领域、营养用药领域等多个重磅级产品集群,多产品驱动业绩增长的新格局逐步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 除制药板块业务外,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并尝试探索了互联网医药金融、医疗服务、基因等业务。截至报告期末,誉衡金融服务板块搭建形成且下设的誉金所P2P业务初具规模,启动了对振阳医院的增资,完成了基因公司的设立。 ㈡ 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C27)。2、行业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⑴中低速发展成为新常态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医保控费、招标限抗及竞争日益激烈等因素影响,医药行业增速进一步放缓。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5 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537.1亿元,同比增长9.1%,增幅较 2014 年下滑了 3.8 个百分点。在医药行业政策趋严、趋紧的大背景下,医药行业将进入低速增长的“新常态”。 ⑵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阶段 对医药行业而言,2015年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一年:医药改革力度及进度超出预期,从研发生产层面的药品注册、临床数据自查、飞行检查,到药品流通环节的各地医药招标降价,使制药企业的合规成本增加,增速则面临较大挑战;但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健康意识日益提升,给医药市场的持续扩容带来了机会,分级诊疗、互联网+医疗、精准医疗计划等政策改革给传统的医药行业带来了生机。 ⑶弱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周期性并不明显,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医药行业支出呈现持续增高态势。 ㈢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荣登“2014年度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第81位、“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第82位(分别为《医药经济报》、“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年度峰会”发布)。 根据IMS Health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本土企业医院市场》数据,2015年,公司终端样本医院的的销售额及市场份额位列第九位。 公司主要产品鹿瓜多肽、磷酸肌酸钠在细分领域市场均位于龙头地位。 公司主要产品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在细分领域市场位于首位,根据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位列“2014年天猫医药馆钙制剂用药前10品牌排名”第6位。 根据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安脑片位列“城市公立医院中成药用药市场神经系统疾病用药Top10产品市场份额”第7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2016年2月3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业绩快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为701,614,140.52元。本次数据与《2015年年度业绩快报》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提了广州新花城商誉减值准备1,563.08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不适用。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提到“2015年医药行业突出的关键词则是‘变革’,并且是‘重大变革’的深层次”,但改革的力度仍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报告期内,医药行业政策密集落地,控药占比、临床数据自查、一致性评价、辅助用药目录、二次议价等给医药行业带来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医药行业整体增速呈下行趋势。 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行业监管趋严趋紧等大环境下,公司积极调整思路、应对市场变化,扎实推进传统制药的生产、销售、整合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业务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1亿元,同比增长41.71%,实现营业利润7.77亿元,同比增长58.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亿元,同比增长52.56%。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原有制药板块健康增长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战略部署,主动涉足了生物药、医药金融服务、基因、医疗服务等多项创新型业务,谋求产业发展的创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如下工作: 1、稳步推进非公开发行项目,优化财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形势的变化,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先后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告并向证监会报送了两次回复说明材料。 2、夯实传统制药业务,保持产品竞争优势 (1)继续推进产品领先战略,丰富产品集群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外延并购、合作代理、产品引进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公司在肿瘤领域、慢病领域的产品线:通过收购普德药业,获得银杏达莫注射液、注射用十二维等核心品种,通过签订注射用黄芪多糖(注射剂(无菌粉末)、鲁比前列酮、重组人胰岛素、奥美沙坦酯片等协议,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储备,完善了公司在慢病领域的产业布局。 (2)密切关注各地招标动态,确保销售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各省招标工作提速,招标形势总体趋严,降价压力较大。公司根据各地不同的招标政策采取区别化的投标策略,主要产品新中标情况如下:磷酸肌酸钠在湖南、浙江、广东、福建新中标;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广东、重庆、四川新中标;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在湖南、四川、重庆、上海新中标;安脑丸/片在福建、四川、山西、云南、湖北、湖南、浙江、安徽、黑龙江、甘肃、广东、重庆等省市新中标;银杏达莫注射液在浙江新中标;注射用头孢米诺钠在浙江、广东、重庆、四川新中标。 (3)持续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GMP、GSP等行业标准的运营管理,栓剂(102车间栓剂生产线)/片剂、胶囊剂、蒲公英片剂、丸剂、普德药业原料药、抗肿瘤原料药等多条生产线取得新版GMP认证,南京万川通过新版GSP认证,为公司后续生产、销售奠定了运营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深度挖掘产品优势,产品资质获得权威认可。磷酸肌酸钠入选《中国药典》2015版、《新编实用儿科药物手册》2015版、《儿科心血管系统诊疗规范》2015版、《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小儿心肌损害诊疗共识》2014版、《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2013儿童版)》等多本临床权威教材,并凭借在冠心病及儿童心肌炎领域的确切疗效及极高安全性被收录至《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2016版心病分册和儿童心内分册,为进一步巩固临床价值提供有力支持;鹿瓜多肽注射液被纳入《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骨科分册(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指导用书),其在缩短骨折愈合时间、提高骨折愈合质量、减轻软骨破坏、抑制炎症、消肿止痛等方面获得肯定与推荐;安脑丸/片被纳入《中医临床诊疗指南释义》的呼吸分册、心病分册和脑病分册和三本权威著作,产品资质进一步提升。 3、加大内部整合力度,协同效应进一步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原有并购企业澳诺(中国)、蒲公英、上海华拓及南京万川的整合力度,确保其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重点开展对新并购企业普德药业在治理结构、经营业务、后台管理部门等方面的整合工作,确保并购效果。通过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公司与并购后企业最大程度的发挥了协同效应,并购后企业表现突出,较好地完成了业绩指标,已成为支撑公司业绩的重要组成:澳诺(中国)实现营业利润8,412.96万元,同比增长54.68%,实现净利润7,113.96万元,同比增长46.33%;蒲公英实现营业利润5,280.04万元,同比增长44.31%,实现净利润5,163.26万元,同比增长13.08%;公司收购上海华拓、南京万川带来的整体业绩增量如下:实现营业利润36,354.04万元,同比增长34.73%,实现净利润32,674.43万元,同比增长35.06%(包含磷酸肌酸钠在西藏阳光的销售业务);普德药业实现营业利润23,892.92万元,同比增长20.64%,实现净利润20,764.80万元,同比增长20.68%。 4、尝试探索新领域,全面打开新格局 公司按照董事会年初批复的重点战略议题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做好、做强制药本业的同时,尝试开辟新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了新领域的专业人才,初步搭建了新业务架构,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1)借力药明康德,进军生物药领域 根据年初计划,公司拟采取强强联盟的合作方式,重点布局生物药平台建设,通过产品引进、外部合作以及产业并购等多种手段推进创新型生物药的快速开发和产业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Qiang Lu等多名博士、硕士推进生物药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与药明康德先后签订了《生物医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风险共担合作开发协议》、《化学创新药战略合作协议》等协议,公司拟在未来5年累计出资10亿人民币、选定5个左右拟研生物药,借助药明康德的研发平台优势,提升公司在化药领域特别是肺部疾病创新药物方面的研发实力。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合作按计划推进。 (2)探索互联网金融,开辟发展新途径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确立了以誉衡金服为金融板块的投资管理旗舰平台,涵盖互联网金融、基金、商业保理等多个子版块的业务发展体系。其中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誉金所2015年9月25日正式上线运营,定位于医药产业链金融,拟借助互联网技术为上下游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定制金融产品,满足产业链资金需求,实现传统医药业务与金融的结合。截至报告期末,誉金所累计撮合成交量12,607万元、为投资人创造投资收益977.28万元、累计注册会员22,950人、投资会员1,415名。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对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以自有资金1.5亿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了互联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待中国保监会审批,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3)布局基因及医疗服务,着手开展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拟出资5,600万元人民币设立基因公司,以此切入到基因检测和基因大数据运营服务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实际出资2,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射阳振阳医院70%权益,尝试以此为契机进入医疗模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首期增资款3,00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振阳医院30%权益。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1亿元,同比增长41.71%,其中医药制造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2.88亿元,同比增长45.02%;医药代理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59亿元,同比增长22.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亿元,同比增长52.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2亿元,同比增长4.16%。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实现了较大增幅,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量业务保持平稳的增长,此外,通过协同整合、外延并购、合作代理等方式进一步扩充了公司产品梯队及业务规模,使得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了较快的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⑴ 公司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鹿瓜多肽、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氯吡格雷等基础产品保持了稳定增长,为公司业绩增长奠定了基础; ⑵ 公司对以前年度并购获得的产品安脑丸/片、葡萄糖酸锌钙口服溶液、注射用磷酸肌酸钠进行了协同整合,上述产品实现快速增长,已成为支撑公司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⑶ 公司继续通过外延并购、合作代理等方式拓宽产品线,银杏达莫注射液、注射用12种复合维生素、注射用黄芪多糖、氯化钾缓释片、维铁缓释片以及茶碱缓释片、醋酸钙片等品种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⑷ 公司生物医药研发费用、新业务管理费用以及利息费用的大幅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2015年净利润。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了普德药业及其下属公司西藏普德、普德食品、普德康利;药享售;誉衡金服及其下属公司誉金所、商业保理、誉衡基石;誉衡投资及其下属公司誉衡基因;誉衡(香港)有限公司; 2、本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减少了子公司靶向生物。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朱吉满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1日,公司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 2016年4月20日,公司在北京市顺义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吉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同时,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要求,公司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落实,并编制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56%。公司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授权经理层2016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权经理层在下述范围内办理融资事宜: (一)期间:2016年4月21日—2017年4月20日; (二)总授信额度:90亿元; (三)总融资额度:60亿元; (四)本授权包含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授权期间内新成立的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所涉及的授信额度; (五)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业务涉及到的在授信、融资额度内的业务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授信期间将不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3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万股,回购价格为12.296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280.745万减至73,276.345万股。 2016年4月20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董乐、王海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296元/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1333%、0.006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280.745万股减至73,276.34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3,280.745万元减少为73,276.345万元。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4年7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二) 2014年9月22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三) 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2014年10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 2014年10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定以2014年10月31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5名激励对象授予3,189.0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 2014年11月2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189.025万股上市。 (七) 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 2015年1月12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 2015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264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相关事宜。 (十) 公司确定以2015年10月29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11.9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 2015年11月20日,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1,142.71万股上市流通;预留限制性股票111.925万股上市。 (十二) 201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焦磊、薛彬、张群霄、金光春、田百明、王沛、周灏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20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528元/股。 (十三) 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董乐、王海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296元/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 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情况离开公司,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注销”,以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董乐、王海宁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 回购注销数量 1、董乐、王海宁作为激励对象于2015年10月29日共计获授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4.4万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尚未成就,且公司未有因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导致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发生变更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万股,分别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1333%、0.0060%。 (三) 回购注销价格 《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与授予时一致,即12.296元/股。 (四)2014年现金分红的处理方案 《激励计划》“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因此,对于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不再派发现金分红。 (五)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54.1024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4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73,276.345万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核实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誉衡药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和《公司章程》修订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㈠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㈡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㈣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4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0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董乐、王海宁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29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280.745万股减至73,276.34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5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1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 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白莉惠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委托监事程根强先生出席并对相关议案代为投票。会议由程根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落实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56%。公司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董乐、王海宁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以12.296元/股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7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㈠ 股东大会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㈡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㈣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3日。 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㈤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一层会议室。 ㈥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㈦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5日(星期四)。 ㈧ 会议登记日:2016年5月6日(星期五)。 ㈨ 参会人员: 1、2016年5月5日15:00点结束交易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议案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㈠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㈡ 登记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㈢ 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月寅、王孟云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区裕华路融慧园28号楼 电话号码:010-80479607 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电子邮箱:irm@gloria.cc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 投票代码:362437。 ㈡ 投票简称:誉衡投票。 ㈢ 投票时间:201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㈣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㈤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㈥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誉衡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㈠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㈡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㈢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有明确同意、反对或弃权授权,请注明。 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可按个人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 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8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为方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情况,公司将于4月29日(星期五)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届时,公司管理层将就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相关情况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29日(星期五)下午 3:00-5:00 交流网址:http://irm.p5w.net/gszz/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杨红冰先生、董事会秘书国磊峰先生、财务负责人刁秀强先生、独立董事郭云沛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的公告》。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预案,预案内容与预披露一致。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按该预案进行分配后,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017,772.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1,171,360.50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元47,117,136.05元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4,054,224.45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67,494,912.55元,扣除当年已分配普通股股利73,168,820元,2015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18,380,317.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1,039,200,586.30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1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本次转增金额为732,807,450元,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数量,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 除上述人员外,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恒世达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情况。 (二)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其控制的恒世达昌及其一致行动人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Corporation(健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赞成票。 (二)在本次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登记,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32,807,450股增加至 2,198,422,350股,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5 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0.31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55元。 2、本次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授予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2.71万股,占公司解锁前总股本的1.56%。(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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