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57,476,6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巩固了在传统行业的优势地位与市场份额,虽然PC行业持续低迷,但公司在营业收入上仍然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另外,借助于内生式的成长,公司在汽车互联产品及精密组件上实现了超过16%的成长。而随着公司在通讯和消费电子领域的持续投入,相关领域无论是在营收比重还是增长比例,均实现了大幅度的增长。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在连接线、连接器等传统领域的优势地位,同时积极向零组件完整方案提供方而不断努力,借助于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实现了公司的快速发展与持续进步。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在宏观经济环境整体不佳、传统PC行业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公司始终坚持持续创新、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管理费用,同时积极开源节流、拓展新客户与新市场,经过公司全体员工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我们达到了年前设定的业绩成长目标,实现了公司持续的高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13,949.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97%;实现利润总额129,25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850.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1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来春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6-016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春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670,100,885.3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13,766,139.62元,减去2015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67,010,088.53 元及派发现金红利66,554,550.93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950,302,385.48 元。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2,309,657,902.62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257,476,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172,899.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37,129,486.08 元暂不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86,214,990股。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的数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讯精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因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1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被担保子公司LUXSHARE PRECISION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6-019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激励对象的调整 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对上述离职人员所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23名调整为1,005名。 二、关于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的有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257,476,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172,899.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该预案已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出如下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公式: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68,700×(1+0.5)=253,050股。 经核算,上述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数量共计253,050股,全部予以回购注销,最终实际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 三、关于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的有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257,476,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172,899.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该预案已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如下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3.67-0.09)/(1+0.5)=9.05元/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有关规定,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将被取消激励资格。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3,050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我们同意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回购并注销该18名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05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调整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1,023人调整为1,005人,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253,05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9.05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立讯精密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并就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3 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的回购注销事由、定价依据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3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立讯精密尚需履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0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从公司辞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已获授予但未解锁的253,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现对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5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具备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公司是否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等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5年10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15年10月21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1,143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5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向1,0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578,83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0.77%。授予价格13.67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公司总股本由1,247,897,830股增加至1,257,476,660股。 5、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257,476,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172,899.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该预案尚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公司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上述18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3,0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0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张宝键、陈培兴、刘金丽、姚晓军、匡艳传、霍泰、余攀、许立勇、陈小飞、刘群、王勇、谢林顺、李燕、陈训荣、金香玉、林子江、邱钰雯、潘欣该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的原授予股份数量为168,700股,授予价格为13.67元/股。 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257,476,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172,899.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该预案尚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53,0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05元/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257,476,660股变更为1,885,961,940股。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公司总股本将由1,257,476,660股变更为1,886,214,990。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6,483,37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869,731,612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3,050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有关规定,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将被取消激励资格。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3,050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我们同意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回购并注销该18名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05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1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立讯精密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并就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3 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的回购注销事由、定价依据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3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立讯精密尚需履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1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公司总股本将由1,257,476,660股变更为1,886,214,990股。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9.05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53,050股。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86,214,990元减少至1,885,961,94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6年4月22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6月5日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李雄伟 4、电话:0769-87892475 5、传真:0769-87732475 6、邮箱:Public@luxshare-ict.com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2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议案内容与审议结果,公司拟以总股本1,257,476,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172,899.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该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顺利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参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18名员工所获授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53,0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与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同时,为减少因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变动而导致《公司章程》第十八条的频繁修改,依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的相关内容予以修改。 若上述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将针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如下: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7,476,660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5,961,940元。 二、原第十八条 公司由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发起人为立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截至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75,585,571.10元按1:0.7176的比例折合股本12,600万股,发起人立讯有限公司认购11,59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2%;发起人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00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 2009年9月,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1,592万股,持股比例为89.17%;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008万股,持股比例为7.75%;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数为400万股,持股比例为3.08%。 2010年9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1,592万股,持股比例为66.7%;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008万股,持股比例为5.8%;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数为400万股,持股比例为2.3%;社会公众持股数为4,380万股,持股比例为25.2%。 2011年5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7,388万股,持股比例为66.7%;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512万股,持股比例为5.8%;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数为600万股,持股比例为2.3%;社会公众持股数为6,570万股,持股比例为25.2%。 2012年6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数为24,343.2万股,持股比例为66.7%;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为2,116.8万股,持股比例为5.8%;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数为840万股,持股比例为2.3%;社会公众持股数为9,198万股,持股比例为25.2%。 2013年6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数为36,514.8万股,持股比例为66.7%;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为3,175.2万股,持股比例为5.8%;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260万股,持股比例为2.3%;社会公众持股数为13,797万股,持股比例为25.2%。 2014年5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数为48,040.72万股,持股比例为62.68%;新疆资信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数为3,976.00万股,持股比例为5.19%;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764.00万股,持股比例为2.3%;社会公众持股数为22,865.08万股,持股比例为29.83%。 2014年8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47.4万股,股份总数增加至83,193.2万股,股份性质均为普通股。 2015年6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数为720,610,800股,持股比例为57.75%;新疆资信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数为34,740,000股,持股比例为2.78%;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1,731,141股,持股比例为0.94%;社会公众持股数为480,815,889股,持股比例为38.53%。 2015年9月,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5年12月,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份增加9,578,830股,股份总数增加至1,257,476,660股。 修订为:第十八条 公司由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发起人为立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截至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75,585,571.10元按1:0.7176的比例折合股本12,600万股,发起人立讯有限公司认购11,59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2%;发起人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00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 2009年9月,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立讯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1,592万股,持股比例为89.17%;深圳市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008万股,持股比例为7.75%;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数为400万股,持股比例为3.08%。 三、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57,476,660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85,961,940股,均为普通股。 四、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3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0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的数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为一年。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4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立讯精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ICT-LANTO LIMITED(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CT-LANTO”)、LUXSHARE PRECISION LIMITED(立讯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UXSHARE PRECISION”)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其中为ICT-LANTO的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1亿元人民币,为LUXSHARE PRECISION的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4亿元人民币。本次申请办理的内保外贷融资性保函业务,有效期为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为满足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ICT-LANTO、LUXSHARE PRECISION实际资金需求,本公司拟对ICT-LANTO、LUXSHARE PRECISION向台湾花旗银行申请贷款业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4,000万美元;拟对ICT-LANTO、LUXSHARE PRECISION向境外之台新银行、中国信托银行、工商银行、玉山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永丰银行等境外银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各银行担保金额依外管局对外担保登记表为准。本次申请办理的对外担保业务,有效期为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立讯精密同意就以上事项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96,47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是34.22%和67.44%,实际担保发生额为265,43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被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ICT-LANTO LIMITED(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FLAT/RM 2018 20/F SHATIN GALLERIA 18-24 SHAN MEI STREET FOTAN 董事:王来胜 成立时间:2009年3 月5日 ICT-LANTO目前注册资本为8,329.03万美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6年3月31日,ICT-LANTO的总资产17,706万美元,净资产9,304万美元,总负债为8,402万美元。 2、公司名称:LUXSHARE PRECISION LIMITED(立讯精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界火炭山尾街18-24号沙田商业中心20楼2018室 董事:王来春 成立时间:2011年5 月5日 LUXSHARE PRECISION目前注册资本为 500万美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6年3月31日,LUXSHARE PRECISION的总资产38,381万美元,净资产2,258万美元,总负债为36,123万美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经董事会审议,立讯精密同意为全资子公司ICT-LANTO、LUXSHARE PRECISION提供担保。具体事项为:立讯精密同意透过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境内银行为ICT-LANTO、LUXSHARE PRECISION向境外之台新银行、花旗银行、中国信托银行、工商银行、玉山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永丰银行等境外银行申请办理最高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的内保外贷业务(融资性保函),其中:为ICT-LANTO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1亿元人民币,为LUXSHARE PRECISION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4亿元人民币。本次申请办理的内保外贷融资性保函业务,有效期为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ICT-LANTO、LUXSHARE PRECISION向台湾花旗银行申请贷款业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4,000万美元;同意为ICT-LANTO、LUXSHARE PRECISION向境外之台新银行、中国信托银行、工商银行、玉山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永丰银行等境外银行申请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各银行担保金额依外管局对外担保登记表为准。本次申请办理的子公司担保业务,有效期为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立讯精密同意就以上事项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1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被担保子公司LUXSHARE PRECISION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人民币396,478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67.44%(包括本次担保的金额),无逾期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为0。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立讯精密、相关全资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码:2016-025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逸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逸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逸先生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请李锐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锐豪先生个人简历请参看附件。 李锐豪先生已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 邮政编码:523650 联系电话:0769-87892475 传真号码:0769-87732475 邮箱:Ray.Li@luxshare-ict.com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李锐豪个人简历 李锐豪,男,中国国籍,199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2013年7月至今任职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担任证券事务专员职务。 李锐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参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4,200股,该部分股票目前尚未解锁;不存在《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码:2016-026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定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三点。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见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7、8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于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二)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时,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雄伟、李锐豪 电话:0769-87892475 传真:0769-87732475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编:523650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附件二: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75 2、投票简称:立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立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1.01元代表议案1下子议案 1,1.02元代表议案 1下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 ■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 ■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下转B134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