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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尤丽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雄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3.97%,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支付应交税金、国内信用证到期承付、控股公司中科彩分配股利以及归还控股股东无偿提供借款等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2.76%,主要系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105.59%,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及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7.24%,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5)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61.93%,主要系归还国内到期信用证所致。 (6)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43.51%,主要系预收款方式业务减少所致 (7)应交税金较期初减少59.24%,主要系本期应交税金减少所致。 (8)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73.66%,主要系银行贷款减少以及支付期初计提的贷款利息费用所致。 (9)预计负债较期初增加73.84%,主要系控股孙公司中科彩计提退货准备金增加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94.38%,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1)管理费用较上期同期增加34.89%,主要系控股孙公司中科彩本期并表所致。 (1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3.8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及残疾人退税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405.35%,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95.30%,主要系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以及利润下降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79%,主要系支付应交税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13.98%,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控股公司中科彩分配股利以及归还控股股东无偿提供借款所致。 (1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249.60%,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支付应交税金、控股公司中科彩分配股利以及归还控股股东无偿提供借款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总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的员工持股计划。2016年1月2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共买入公司股票1,003,31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4%,购买金额19,593,471.96元,成交均价为19.53元/股。详细情况请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业绩承诺情况。2015年12月3日,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随后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北京科信盛彩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收购款,成为科信盛彩股东,从而间接持有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5年12月25日,科信盛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中,出让方天津华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新疆通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承诺2015年度中科彩经审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3,800万元。经审计的前述财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能达到约定金额的,出让方将按照其在科信盛彩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分别向公司补偿。北京中科彩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6)第351FC0102号)。根据该《审计报告》,北京中科彩公司2015年实现税后净利润38,900,063.9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681,313.95元,未达到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详细情况请查阅巨潮资讯网2016年3月30日公司公告。目前公司已按双方签定的协议约定,扣除业绩补偿后确认该笔股权投资成本。后续若对方有异议,双方重新协商确认业绩补偿金额,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仅会对该笔股权投资成本作调整,不会对公司的2016年净利润产生影响。(http://www.cninfo.com.cn)。 3、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行股数调整为4050万股,募集金额调整为7836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详细情况请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 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4、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5、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1、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市场认可。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2016年度,公司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信息披露与沟通方面 1、做好公司各次股东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积极开展网络投票,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各类信息,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临时动态信息。 3、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参加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如有)及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如有),在遵循信息披露相关原则的基础上全面、细致地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4、保持公司投资者接待专线(0591-88070028)畅通,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电。做好股东与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工作,以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回答股东与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做好股东和投资者的来信、来函回复工作,及时回复股东和投资者的质询,解答各种疑难问题。 公司舆情管理方面 5、持续关注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6、密切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及时了解投资者的提问和舆情监控信息,回复投资者的提问, 对舆情信息进行核对、说明或澄清。对公司网站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7、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及传闻,及时进行求证和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其他相关工作 8、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福建省证监局等部门机构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内部管理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更好的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9、积极探索、借鉴其他有利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及途径,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丽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出席电视电话会议的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董事尤玉仙女士、李云强先生,独立董事胡穗华女士、林双林先生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丽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瑞汉先生召集并主持,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鸿海”)于2015年向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目前,上述综合授信即将到期。重庆鸿海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此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重庆鸿海流动资金,具体授信期限、授信产品种类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二、重庆鸿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内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制(含防伪票证、票据);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磁卡的研究开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重庆鸿海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294,769,776.09元,净资产总额181,926,049.95元,资产负债率38.28%。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62,310,991.82元,净利润15,283,838.50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三年,自实际签署合同日开始计算。 3、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保障重庆鸿海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时,重庆鸿海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鸿海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率为5.74%。 截至2016年4月21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三笔对外担保事项,分别为重庆鸿海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以及为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额度累计2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率为22.96%。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若重庆鸿海无力偿还该笔贷款,将由公司全额偿还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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