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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16-010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中环国际酒店2楼多功能厅(上海市富平路800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喻月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8,772,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09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8,684,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8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752,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6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4%;反对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 2、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752,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6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4%;反对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8,752,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6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4%;反对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 4、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98,752,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6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4%;反对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739,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2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5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5%;反对2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2%;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752,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20,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64,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4%;反对20,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8,743,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4%;反对20,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55,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2%;反对20,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6%;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陈启杰先生、王裕强先生和曹永勤女士向本次股东大会述职并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6年3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臻、张征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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