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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12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5:00至2016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浙江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2.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海富先生;

  12.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

  12.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欣欣先生;

  12.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威先生;

  12.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青谊先生;

  12.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泽成先生;

  12.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戴轶钧先生。

  (1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

  13.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秉仁先生;

  13.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云昌先生;

  13.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汪祥耀先生;

  13.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力先生;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1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震先生;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第12、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董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认是否能被选举成为董事,但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第1至11项、14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吴颐珺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亚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表: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如:选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所持股数×7;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所持股数×4。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如需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附件二: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1、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3、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7、审议《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9、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0、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全部可投表决权数=持股数:________股*7人=________票表决权数;

  12.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海富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2.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2.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欣欣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2.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威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2.5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青谊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2.6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丁泽成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2.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戴轶钧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全部可投表决权数=持股数:________股*4人=________票表决权数;

  13.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秉仁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3.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顾云昌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3.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汪祥耀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3.4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力先生;

  同意股数: 股;

  14、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1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15.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震先生;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议案12、议案1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其余议案请在“赞成”、“反对”、“弃权”或“回避 ”空格内填上“√”号,该项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1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3时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8、会议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王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项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节余募集资金2959.58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波动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震,男,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获中国优秀企业家、上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亚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亚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任浙江省书法家协会艺术指导与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浙江省硬笔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王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140,112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3年曾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网上2015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于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丁海富先生、董事会秘书吴青谊先生、副总经理戴轶钧先生、财务总监王文广先生、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增发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4,90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2元。截至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5,424.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53.4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670.9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6,301.3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58,046.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6,369.5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677.1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565.8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4,867.1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4,867.1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40,774.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7,803.7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970.8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自2014年5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续根据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使用情况,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970.8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

  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

  

  ■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亚厦(澳门)一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澳门”)、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机电”)、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园林”)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恒基”)鉴于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亚厦幕墙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澳门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机电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园林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蓝天装饰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厦门万安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成都恒基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幕墙、亚厦产业投资、亚厦澳门、亚厦产业园、亚厦机电、亚厦园林、蓝天装饰、厦门万安和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下列子公司2016年共计194,000万元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幕墙、亚厦产业投资、亚厦澳门、亚厦产业园、亚厦机电、亚厦园林、蓝天装饰、厦门万安和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降低公司担保风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均就上述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限以各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4,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93%。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累截止公告日,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99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房产”)、亚厦房产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与关联方预计2016年关联交易总金额较多,主要系公司关联方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预计2016年销售额较大,公司向其提供外装、景观等劳务也将随之增加较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61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杏娟

  企业住所:上虞市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各持有亚厦房产82.38%、8.99%和8.63%的股权。亚厦房产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欣欣和张杏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版)》第10.1.3第(二)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亚厦房产总资产72,576万元,净资产57,331万元,收入9,695万元,净利润-33万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亚厦房产长期合作,亚厦房产为房产地产开发一级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开发的楼盘均以中高档楼盘为主,在浙江省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亚厦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商伟华先生、郭芹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商伟华:男,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淳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法务部经理。

  商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芹:女,197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天建设集团浙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郭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亚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59.5827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4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074,99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5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4,243,858.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534,877.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708,9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18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2014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及增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变更为:取消“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项目” 投资、“幕墙及新型节能系统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 投资,增加“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投资项目。此次取消的募投项目累计资金42,351.6万元,公司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36,593.7万元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邵晓燕、于凡、周本强同比例对万安智能增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增资3,250万元,其他三位股东以自有资金共增资1,750万元,节余变更募集资金2,507.9万元另作他用。变更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投资项目计划投资39,84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4 年9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的公告》(2014-068)。

  3、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部分募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投资项目账户节余金额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更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节余募集资金2,507.9万元和募集资金理财及存款收益扣除手续费后金额451.6827万元。

  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部分已完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取得了对应的理财收益。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得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四、董事会关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项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节余募集资金2,959.58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部分已完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五、相关各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仁先生、顾云昌先生、王力先生、汪祥耀先生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亚厦股份本次拟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4、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30-15: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16年5月12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 任锋、屈鑫

  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会秘书吴青谊先生、副总经理戴轶钧先生、财务总监王文广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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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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