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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0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 2016 年 4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1 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20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207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2,515,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2.367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91,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38,409,3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1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4,106,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昊、赵鹤鸣、罗正英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0,430,516.4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7.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044,851.5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3.34%。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8,087,096.07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044,851.54元,公司201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28,317,392.91元,资本公积余额1,253,142,261.98元;报告期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631,954,376.76元。
为兼顾中小股东利益,让所有股东共享经营成果,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88,853,1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6,655,943.80元。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1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00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11,000 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0046%、0 %。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恪守职责,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业绩,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核算,共计发放533.38万元。
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追加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追加授信额度具体如下: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福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公司十三部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向银行追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242,504,934 股同意;0 股反对; 11,0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5%、0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80,860 股同意;0 股反对;11,0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7%、0 %、0.00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施念清、张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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