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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6-02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按境内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腾公司")在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超过8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包括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份额不超过21,333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2015-007)。新能源公司实际为惠腾公司提供的担保贷款共计7笔,对应的担保份额为借款本金16,667.00万元及利息且已逾期。
新能源公司陆续接到为惠腾公司提供借款的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来的《逾期贷款催收函》,新能源公司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保证合同》依法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与其他提供担保的惠腾公司股东已向财务公司代偿部分债务本息,新能源公司代偿合计3,772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2016-010)。新能源公司已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向惠腾公司提起诉讼,追讨已向惠腾公司代偿的本息3,772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中航重机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6-020)。
2016年4月20日,新能源公司与其他提供担保的惠腾公司股东再次向财务公司代偿部分债务本息,新能源公司代偿合计11,395万元。公司将进一步督促新能源公司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向惠腾公司追讨代偿的资金或等额资产。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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