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4月2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 2016-04-22 |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 2016-04-22 |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2016-04-22 |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4-22 | |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 启明星辰(002439)估值调整的公告 | 2016-04-22 | |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2016-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