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德奥通航 公告编号:2016-047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伙协议并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伙协议并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天健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深圳市灿翔航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5日及2016年3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20日,深圳市灿翔航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深圳市灿翔航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31P70; 主体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天健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鑫文);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0日。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德奥通航 公告编号:2016-048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32号)及《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