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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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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回转支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各类回转支承。公司先后开发生产了单排球式、双排球式、交叉滚柱式、三排柱式、双列球式、双回转式、腰鼓式、哈呋式等八大类3000多种规格的回转支承。

  回转支承是机械设备的基础零部件,在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应用十分广泛,回转支承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冶金机械、轻工机械、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医疗CT和军工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回转支承自从上世纪70年代在我国诞生后,主要为工程机械配套,伴随着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壮大,回转支承的产品及技术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随着人们对回转支承认知水平的提高,其应用领域和发展空间越来越广阔,已被广泛应用在工程机械行业外的其他机械设备制造业,其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经过40余年的不断积累、发展,目前国内回转支承产品性能稳定,回转支承行业发展势头迅猛,从事回转支承生产的厂家有60多家,但规模大、系列产品多的厂家并不多,市场份额日益集中。

  (三)公司在行业中地位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集研发、设计和制造于一体的专业化回转支承生产厂家,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单位;公司为行业内首家至今也是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并且是国内第一家正式通过军方鉴定的雷达用回转支承民营生产企业。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不适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9.47%,其中工程机械同比下降-48.30%,非工程机械同比增长11.72%。受行业整体影响,经营性业务亏损严重,非经营性业务贡献利润,本年总体实现盈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39.47%,系由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的持续低迷,销售规模进一步缩减造成;

  (2)报告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26.88%;系销售规模缩减,相应成本发生减少;

  (3)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63.39%,收入和毛利虽同比下降,公司通过出售金融资产及设备资产增加了收益。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现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6]第 2350号)。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方圆支承公司母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9,471,984.78元,相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重组(方圆支承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重组事项于2015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 1 月 12 日经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3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430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该重组事项所发行股份购买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过户手续于2016年4月1日已办理完毕。

  二、董事会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方圆支承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1,466,305.17 元。公司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明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若不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66,305.17 元,相应地,所得税费用将增加 11,466,305.17 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亦同时减少 11,466,305.17 元。扣除该影响金额后导致方圆股份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 2,080,870.69 元变为-9,385,434.48 元,公司由盈利状态变为亏损状态。

  2015年,面对行业整体持续低迷下行,主营业务持续下滑的现状,公司积极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自然人虞云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100%股权;并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新光集团及虞云新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且新光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浙江万厦、新光建材将其各自旗下商业运营及管理业务交由公司直接经营和管理”。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将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15】第 2095 号,以下简称“专项说明”)上述保留意见将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方圆支承将直接参与万厦房产和新光建材城旗下的商业物业的运营和管理。商业服务内容包括:负责项目的开业筹办与运营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市场调研与项目经营定位、负责与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购物中心商业规划、招商计划与实施方案、经营管理班子组建及经营管理预算方案的编制、招聘及组建管理团队等。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2015年度报告日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资产过户及新股发行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行业中盈利能力较高的房地产开发及盈利能力稳健的房地产商业经营领域,也为后续拓展旅游地产开发与商业运营等奠定基础。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重组方案的顺利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将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我们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董事会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将督促董事会与管理层采取措施,推动相关事项的解决。希望公司董事会尽快针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25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16年4月20日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16年4月20日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郝淑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独立董事周逢满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独立董事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森力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茅仲文、郝淑红、周逢满、洪荣晶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87.85万元,同比下降39.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万元,同比增加63.39%。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99,991.83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20,495,278.1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49,527.8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之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性质,以及公司以实业投资为主的经营特点,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以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综合考虑公司健康、可持续性、稳定性发展为目的,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5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此项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2016年度公司拟分别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和6000万元的融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层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鲍治国、葛怀伟2名董事回避表决。

  经表决,赞成票5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6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6年3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和股东提名,提名周晓光、钱森力、虞云新、栗玉仕、周义盛、赵丙贤等6名人选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该6名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该6名候选人各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公司对董事的要求。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7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6年3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考察和股东提名,提名黄筱调、仇向洋、徐经长等3名人选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该3名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时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该3名候选人各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晓光:女,1962年生,中欧EMBA。现任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义乌市新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晓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通过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4,971,0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候选人虞云新先生为夫妻关系,与董事候选人周义盛先生为姐弟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森力:男,1958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马鞍山市建材设计研究所副所长,马鞍山市建材公司技术科副科长,马鞍山市第一建材厂厂长,安徽省纪元石材公司总经理,马鞍山市建材工业公司总经理,马鞍山市三维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市马钢巨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浏阳方圆液压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份42,094,67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虞云新:男,1962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担任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义乌世贸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建德新越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义乌万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阳新光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阳市晓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943,581股,通过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7,521,196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4,464,776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候选人周晓光女士为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栗玉仕:男,1962年生,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学博士后、研究员、公司金融专家。历任华泰汽车集团母公司恒通集团总裁,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总裁。现任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义盛:男,1980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森太农林果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义乌新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新光饰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女士为姐弟关系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丙贤:男。1963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董事长、总裁,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董事长。兼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筱调:男,1952年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华东冶金学院副教授 、机械系副主任、科技产业处长,安徽工业大学教授,南京工业大学教授、机电系主任,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工业装备数字化制造及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南京工大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淮阴工学院特聘教授、先进数控技术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学术专家,南京市3D打印学会副理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仇向洋:男,1956年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江苏大学电气工程系助教,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教授、副院长、院长,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南京市政协委员,南京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南京都市产业促进中心主任、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经长:男,1965年生,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中心主任、EMBA中心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者,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26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执行,对生产经营主要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的控制,《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6年3月23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提名朱兴良、张云先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与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1名,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朱兴良、张云先尚需提请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兴良:男,196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万厦房产及新光建材城监事长,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新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义乌市贯满五金配件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义乌尊旺工贸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云先:男,1961年生,中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安徽省颍上县麻纺厂财务副科长,浙江新光饰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副经理,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27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1日15:00—5月12日15:00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15:00—5月1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1选举周晓光女士为董事

  6.2选举钱森力先生为董事

  6.3选举虞云新先生为董事

  6.4选举栗玉仕先生为董事

  6.5选举周义盛先生为董事

  6.6选举赵丙贤先生为董事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1选举黄筱调先生为独立董事

  7.2选举仇向洋先生为独立董事

  7.3选举徐经长先生为独立董事

  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选举朱兴良先生为监事

  8.2选举张云先先生为监事

  第6、7、8项议案均以累积投票制,采取逐项表决方式选举产生董事和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待审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茅仲文、周逢满、郝淑红、洪荣晶所作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证券投资部。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方圆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方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特别提示

  除公司已公告的监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其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及被提名候选人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易 王瑞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邮政编码:243041

  地 址: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方圆支承公司一楼报告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注2.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6。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注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注4.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进行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均分予打“√”的候选人。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回 执

  截至2016年5月9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28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营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将对此次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项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维栋

  成立时间: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主营业务:生产、制造环件、锻件、机械设备、液压设备及机械加工。

  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6.4%)。公司与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9,425.20 万元,净资产4,499.05万元,总负债4,926.15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 3,476.14万元,净利润-578.72万元。

  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2、公司名称: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长沙市浏阳永安现代制造产业园北复路5号

  法定代表人:张维栋

  成立时间: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营业务:涡轮增压器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7.24%)。公司与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总资产12,401.32万元,净资产6,959.96万元,总负债5,441.36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1,964.71万元,净利润-379.59万元。

  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暂未做信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董事长将与银行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分别提供4000万元和6000万元的信用额度担保,可以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宜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发展,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未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3039.98万元的比例为30.71%;实际担保余额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3039.98万元的比例为3.6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5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5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3039.98万元的比例为30.11%、0.6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6—029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现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6]第 2350号)。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方圆支承公司母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9,471,984.78元,相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重组(方圆支承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重组事项于2015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 1 月 12 日经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3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430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该重组事项所发行股份购买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过户手续于2016年4月1日已办理完毕。

  二、董事会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方圆支承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1,466,305.17 元。公司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明很可能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若不确认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 11,466,305.17 元,相应地,所得税费用将增加 11,466,305.17 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亦同时减少 11,466,305.17 元。扣除该影响金额后导致方圆股份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 2,080,870.69 元变为-9,385,434.48 元,公司由盈利状态变为亏损状态。

  2015年,面对行业整体持续低迷下行,主营业务持续下滑的现状,公司积极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自然人虞云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100%股权;并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新光集团及虞云新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且新光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浙江万厦、新光建材将其各自旗下商业运营及管理业务交由公司直接经营和管理”。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将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15】第 2095 号,以下简称“专项说明”)上述保留意见将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方圆支承将直接参与万厦房产和新光建材城旗下的商业物业的运营和管理。商业服务内容包括:负责项目的开业筹办与运营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市场调研与项目经营定位、负责与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购物中心商业规划、招商计划与实施方案、经营管理班子组建及经营管理预算方案的编制、招聘及组建管理团队等。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2015年度报告日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资产过户及新股发行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行业中盈利能力较高的房地产开发及盈利能力稳健的房地产商业经营领域,也为后续拓展旅游地产开发与商业运营等奠定基础。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重组方案的顺利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将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予以消除。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我们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意董事会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将督促董事会与管理层采取措施,推动相关事项的解决。希望公司董事会尽快针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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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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