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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4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A楼302会议室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吴光美董事长 6、合法性: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6445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20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6387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四、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无取消或否决议案的情况。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286388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634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6%,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同意286388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634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6%,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议案已发布于2016年4月6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上。 五、见证律师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夏彦隆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义证字[2016]第73号),认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承义证字[2016]第 73号)。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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