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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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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7版)

  (2)东矿拟与瑞峰铅冶炼签订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按照市场价格,瑞峰铅冶炼向东矿公司租赁办公房屋及公寓,租期一年,预计金额不超过96万元。

  (3)东矿拟向瑞峰铅冶炼提供劳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瑞峰铅冶炼的需求,东矿公司拟向其提供职工食堂服务,预计收取劳务费31万元。

  (4)公司拟向华澳矿业出售车辆协议内容

  公司拟向华澳矿业销售车辆,预计不超过4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就上述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向独立董事事前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就201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所需,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16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7名。董事张广龙先生、刘榕女士因工作原因分别授权董事赵威先生、杜俊魁先生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88,392,098.18元,加上公司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86,689,519.8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2,578.38元。鉴于本年度可分配利润金额较少,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拟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2016年,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矿”)拟向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铅冶炼”)销售不超过25,000万元铅精矿、向乌后旗金浩特新能源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浩特”)销售硫精砂及尾矿不超过1000万元;因上述交易事项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甘肃建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关联公司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0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建新集团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杜俊魁先生、刘榕女士依法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2016年,公司预计将与北京大都阳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华澳矿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瑞峰铅冶炼发生不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因交易系公司与建新集团关联公司发生之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构成关联交易。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交易(该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1号)。

  本次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杜俊魁先生、刘榕女士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东矿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再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公司拟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东矿本笔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2号)。

  东矿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的额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5%,至此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为东矿向中行巴彦淖尔市分行提供了20000万元贷款担保,其累计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5年利润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01590003号),东矿2015年度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实际完成净利润为32,494.44元,2015年度盈利预测数为33,067.93万元;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完成净利润数为94,992万元,截至当期期末预测净利润数为93,806.66万元,盈利预测承诺完成率为101.26%。按照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额公式“(截至当期期末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数)×本次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计算,重组相关方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无需进行股份补偿。(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利润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上,关联董事赵威先生、张广龙先生、张健先生、杜俊魁先生、刘榕女士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为对价向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三家公司购买东矿100%的股权。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重组说明书中有关重组方的“业绩承诺和补偿条款”约定,承诺期限届满时(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就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结合标的资产近3年盈利情况以及标的资产的现状,经测试,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董事会未发现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东矿)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所列举的资产减值的迹象。(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上,关联董事赵威先生、张广龙先生、张健先生、杜俊魁先生、刘榕女士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巨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之一变更的议案》

  2015年12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东营卓智软件有限公司、杭州迈田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信德融盛商贸有限公司、无锡双珍针纺织工艺品有限公司和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设立一家全国性、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暂定名:巨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安财保”)。公司拟现金认购巨安财保20000万股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0%。巨安财险筹备组已于4月6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支持函,并将尽快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审批材料。近日,公司接到巨安财保筹备组的通知,由于原发起人之一杭州迈田贸易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的原因决定退出筹备巨安财险事项,拟由包头市鑫鼎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发起人股东。

  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包头市鑫鼎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发起人股东。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和内控审计服务质量进行了考评,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对相关的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在审计计划编制质量、重要审计程序执行质量、重大会计问题审计情况、与相关各方沟通情况以及落实监管部门要求情况等均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拟支付报酬将分别按照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来确定。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定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6-023号。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17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对2015年度报告的相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建新矿业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与会监事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建新矿业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未损害投资者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运营所需,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建新矿业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意公司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所做的自我评价,希望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内控执行力度,为促进企业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运行机制。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23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八)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九)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5月11日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8、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年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依法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出席者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及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新南路164号水晶国际808室

  邮编:401147传真:023-6306726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88,投票简称:建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世鹏、方燕

  联系电话:023-63067268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期限: 委托日期: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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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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