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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 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及产品用途

  报告期内,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铅锌矿采选,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矿”)及下属子公司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矿业”)、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河新海”)的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铅精矿、工业硫酸、次铁精粉等,其产品主要用途如下:

  锌精矿、铅精矿均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冶炼金属的原材料,作为最终产品的金属锌、铅的主要用途为:

  (1)锌的用途。锌是自然界分布较广的金属元素,主要以硫化物、氧化物状态存在,锌具有良好的压延性、抗腐性和耐磨性,目前,在有色金属的消费中仅次于铜和铝,广泛应用于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电、化工、汽车、军工、煤炭和石油等行业和部门。

  (2)铅的用途。铅的用途非常广泛,目前最大的用处是制成铅蓄电池。在颜料和油漆中,铅白是一种普遍使用的白色染料。在玻璃中加入铅可制成铅玻璃,同时由于铅有很好的光学性能,可以制造各种光学仪器。铅还被用作制造医用防护衣以及建设核动力发电站的防护设施。

  工业硫酸的主要用途:临河新海的主要产品为工业硫酸及次铁精粉。硫酸是基础化工原料,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中有着十分广泛的用处,有“工业之母”之称,主要用于肥料、冶金、石油精炼、农药、炸药、纺织、染料、塑料、油漆、电池、制革、颜料、药品和洗涤剂等行业。

  2、公司经营模式

  (1)有色金属采选业务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在物资采购时采用计划采购模式。首先,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计划制定相应的采购方案;然后,采购人员通过执行公司制定的《采购员岗位职责》,针对采购方案对需采购物品实行3家或3家以上供应商的询价购买,对所报价格进行比较筛选。另外,对能形成固定资产的重要设备则以招标或议标形式进行采购,在确保价格和质量的条件下,选择最佳的一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购货。

  生产模式:铅锌矿采选业务分为采矿和选矿两个环节,其中采矿业务对外承包给第三方;选矿业务由公司自行负责。公司于每年初制定生产经营计划进行生产。在采矿方面,公司在考虑采矿设备的运转情况和当地劳动力市场情况下,主要依据勘探报告书和地质储量报告编制采掘计划;选矿方面,公司依据当年编制的采掘计划编制入选矿量,同时考虑原材料价格变化、产品销售市场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入选原矿品种。

  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代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将主要产品铅锌矿销往长期合作的当地冶炼公司及相关有色金属贸易企业;部分硫精矿则销往临河新海用于生产硫酸。

  (2)工业硫酸业务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临河新海主要采购产品为硫精砂,采购模式为计划采购。临河新海通过筛选实力强、诚信度高的专营供应商形成稳定的供应关系,确保采购商品质量及供应的及时性。目前,临河新海主要从东升庙矿业采购制酸所需的硫精砂。

  生产模式:临河新海综合计划部于每年初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负责执行。在具体生产中,生产部门将实际生产情况随时反馈于综合计划部,并对生产计划做相应调整。

  销售模式:临河新海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利用产品优良品质,稳定两到三家主要客户,保证硫酸70%以上的销售量,然后将剩余部分产品销往周边区域,同时扩展多行业市场。

  (二)行业情况

  有色金属采选行业位于产业链的最上游,其周期性运行的特点不仅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同时也体现在行业自身的运行规律上,受全球制造行业持续低迷以及国内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有色金属价格下跌幅度较大。2015年,有色金属市场市场继续疲软,受进口矿石冲击,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加工费反涨,冶炼厂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更高等诸多因素影响,行业经营面临考验,但未来随着政府的政策扶持、规划发展、经济形势的好转和下游消费增长的拉动,以及行业整合带来的产业集中度的提高,将有利于推动铅锌企业的发展。

  公司子公司东升庙矿业所辖矿区属铅、锌地质储量丰富且易开采的富矿区,探明储量居当地同类型企业之首,系西北地区较大的铅、锌、硫铁矿采选企业,报告期内,依托其资源优势、成本优势和人才优势,真抓实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在当前矿业低谷的大形势下,公司将注重科技、人才,注重矿业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全方位降本增效,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抓住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互联网+、绿色矿山等发展机遇,打造新型矿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对全球有色金属持续低迷的不利局面,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环保为重点,以创建绿色矿山为目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公司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1、采矿量:铅锌原矿216.69万吨;

  2、选矿量:铅锌矿207.11万吨;

  3、产成品产量:铅精矿:14696.50金属吨;锌精矿:85386.22金属吨;铜精矿:2230.31金属吨;硫精砂:320944.43吨;硫酸:102197.00吨;次铁精粉:91978.00吨。

  4、销售量:铅精矿:14691.63金属吨;锌精矿:85421.21金属吨;铜精矿:2230.00金属吨;硫精砂:316938.12吨;硫酸:99744.92吨;次铁精粉:98205.93吨。

  5、营业收入:全年完成10.91亿元人民币。

  6、净利润: 全年完成2.88亿元人民币。

  (二)公司治理和合规性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015年度,公司把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模式的快速转变作为突破口,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求,对原有管理架构重新进行调整,重新编制和设置公司各职能部门,通过近一年的运行,总体感到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财务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的配备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加强考核管理,以考核促管理,通过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提高了员工的自我约束力和工作积极性,有力地提升了员工的工作时效性,工作完成率有了明显的提升,为公司的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规范的基础。2015年,我们通过对贯穿于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自我检查、自我制约和自我内部调节,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健全内部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治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相继制定和颁布了《金融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

  (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1、东升庙矿业多金属硫铁矿180万吨/年采矿工程扩能技改项目建设系公司2014-2015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15年春节后扩建目试运行并顺利达标投产运行。另外,2015年,还完成了尾矿库坝加固、一选厂至5000t/d选矿厂尾矿管线、硫精砂管线的铺设等工程的建设。

  2、金鹏矿业为了满足延续中家山采区、马山采区采矿许可证的需要和对中家山采区坑内钻探的需要对中家山采区巷道进行了清理,清理塌方巷道及天井2080.9米,维护保养了各种设备,恢复了塌方区六大系统功能,完成了2个采区的现状评价报告。

  3、风阳县中都矿业编制提交了:《江山铅锌金矿开发利用方案》、《江山—大王府矿区铅锌金矿储量核实报告》、《江山铅锌金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共计编制相关报告、方案14套。评审通过了《江山铅锌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江山铅锌金矿采选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江山铅锌金矿采选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等,获得批复及备案 7件。

  4、临河新海公司在余热综合利用技术改造一期工程完成的基础上实施了二期工程。该项目目前设备已全部投入运行,实现了吨酸电耗下降了27.1 度,节约脱盐水13.1 万吨,吨酸成本降低32.5 元,实现了技术改造的预期目的,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地质勘探和资源储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4年以来东矿加大了地质勘探工作,根据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内蒙古地质勘察院提供的相关工作报告,预计新增铅、锌金属量约90万吨,硫铁矿约3000万吨矿石量。标的资产(东矿)的资源储量大幅增加,大大提升了东矿资产价值,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长远的保障。

  (五)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公司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作为两条不可触动的红线,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年初,公司在年度工作会上确立了2015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的管理目标,并与下属各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书》, 各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加强了尾矿库、尾矿管线等污染隐患设施的巡回检查力度,积极改造环保不达标相关设施。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晒场、废石场均配备建设了防风抑尘网,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公司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各公司组织对班组长、车间主任、技术骨干、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等内容的专题培训,培训达920余人次,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不但灌输了安全管理理念、安全文化,提升了广大员工、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知识储备,而且也营造出了“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了生产正常稳定运行,形成了以日常检查、周五定期检查、月综合检查、节假日前检查的多种安全检查形式,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类梳理,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确保了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六)技术创新工作

  东矿2014年技改项目中新建的年处理100万吨选厂于2015年达标投产且运行情况良好,其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处于国内领先,是我国铅锌行业第一家使用半自磨碎磨工艺、第一家使用100立方以上浮选机的企业。整条生产线采用世界先进、国内一流的设备,可同时回收铜、铅、锌、硫、次铁精矿等多种金属,达到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整个生产过程中无粉尘排放,所有生产废水不外排,该选矿厂为国内先进的绿色环保多金属选矿厂,项目的完成使东矿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均大幅提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度新增北京建新嘉德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建元大通投资有限公司2户企业。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勇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22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所需,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矿”)拟再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东矿本次申请贷款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的额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5%,至此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为东矿向中行巴彦淖尔市分行提供了20000万元贷款担保,其累计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矿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7月25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巴音镇

  法定代表人:杜俊魁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主营业务:铅锌矿、铜矿、硫铁矿、铁矿开采、浮选销售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矿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

  东矿的银行信用评级为AAA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在本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东矿为本公司主要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对其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系东矿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东矿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并且公司将采取一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额为12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20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矿”)拟向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铅冶炼”)销售不超过25,000万元铅精矿、向乌后旗金浩特新能源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浩特”)销售硫精砂及尾矿不超过1000万元;因上述交易事项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甘肃建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关联公司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关联董事杜俊魁、刘榕依法回避表决),审议通过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6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建新集团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长有

  注册资本:3.2亿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后旗青山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铅冶炼加工及相关产业的加工和销售,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8,930.18万元,净资产为40,008.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153.81万元,净利润为 -1216.7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控股股东为建新集团,根据《上市规则》10.1.3第二条规定,该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根据瑞峰铅冶炼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的关联方的信誉,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峰铅冶炼能够遵守约定,支付关联交易款。

  (二)乌后旗金浩特新能源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永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乌拉特后旗巴音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能源深加工、尾矿回收再利用、矿产品生产及购销。

  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864 万元,净资产为13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738 万元,净利润为 37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巴彦淖尔华澳矿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澳矿业”)系控股股东建新集团全资子公司,华澳矿业持有金浩特40%的股权,根据《上市规则》10.1.3第5条规定,本公司按审慎原则,将与其交易按关联交易处理。

  3、履约能力

  根据金浩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的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董事会认为金浩特能够遵守约定,支付关联交易款和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上述关联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其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东矿拟与金浩特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矿按市场公允价格向金浩特销售硫精砂及尾矿,预计今年销售 10万吨。

  (2)东矿拟与瑞峰铅冶炼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铅精矿以铅精矿含铅50%作为计价标准,按照提货当月上海有色金属网公布的上海现货1#电解铅月平均中间价减去市场公允的加工费,并根据铅精矿的品位,在计价标准的基础上相应上浮或下浮;铅精矿含银的价格根据提货当月上海华通市场现货2#银月平均价,并结合银的含量分别乘以不同的系数,铅精矿含银小于100g/t时,不计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就上述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向独立董事事前征求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就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21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预计将与北京大都阳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都阳光”)、巴彦淖尔华澳矿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矿业”)、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铅冶炼”)发生不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因上述交易系公司与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关联公司发生之交易,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关联董事杜俊魁、刘榕依法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大都阳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爱琴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北展综合楼5层9号B606(德胜园区)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灯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专业承包;汽车租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爱琴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民先生配偶,根据《上市规则》10.1.3第三条规定,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296.05万元,净资产为622.1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745.81 万元,净利润为99.28 万元。

  2、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长有

  注册资本:3.2亿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后旗青山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铅冶炼加工及相关产业的加工和销售,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商品及禁止转让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为建新集团,根据《上市规则》10.1.3第二条规定,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8930.18万元,净资产为40008.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153.81万元,净利润为 -1216.74万元。

  3、巴彦淖尔华澳矿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继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

  经营范围:铜矿采选及酒店、房地产等项目管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建新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10.1.3第二条规定,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47333 万元,净资产为 1800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2335 万元,净利润为 -373 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以上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的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支付关联交易款和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大都阳光车辆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与大都阳光签订车辆租赁协议,租赁大都阳光车辆3辆(本田商务车1辆、奥迪车1辆、别克商务车1辆)单价每辆每月8000元。

  

  (下转B4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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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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