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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秋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明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2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 2、2016年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材料,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3日开市起复牌。 3、2016年3月28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纯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36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6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姜鸿文先生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董事会认为,姜鸿文先生作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标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编号:2016-03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姜鸿文先生作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标准。据此,我们同意增加姜鸿文先生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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