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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2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保温杯、保温瓶、保温壶、保温饭盒、焖烧壶、真空保温电热水壶等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以及玻璃杯,PP、PC、tritan等材质的塑料杯等产品。通过国内市场的渠道搭建,比如商超渠道、电子商务渠道、电视购物渠道、礼品渠道来实现哈尔斯品牌的销售,其次,通过给国际知名品牌商代工等模式实现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由单一的不锈钢保温器皿产品业务,新增玻璃、塑料(PP、PC、tritan)等主流材质器皿研发制造销售能力,形成多元化的产品结构,但新品类在销售收入结构中的比例尚未形成重大改变。产品结构丰富完善和未来销售规模增长将使公司传统夏季产品处于淡季的状况得到改善,全品类产品销售与服务对提升客户需求满足程度具有积极影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8,432,406.15元,同比增长1.57%。主营业务收入为748,628,093.64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公司实现国外销售收入401,021,637.25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3.57%,同比增长1.31%;实现国内销售收入347,606,455.89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6.43%,同比增长5.75%,公司完成利润总额45,629,717.53元,同比下降43.22%;完成净利润 37,197,584.41元,同比下降47.1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862.81万元,同比增长3.33%。其中,公司实现国外市场销售收入40,102.1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3.57%,同比增长1.31%,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对国际市场主流大客户的维护以及拓展力度,2015年北美市场KA客户销售持续稳定,其中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美元的客户一家,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客户两家,这对公司海外销售的稳定增长具有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海外市场各区域的销售情况为:美澳市场实现销售收入28,707.14万元,同比增长20.99%,占国外市场比重为71.59%;欧洲区实现销售收入4,207.32万元,同比下降42.13%,占国外市场比重为10.49%;西亚印非区实现销售收入3,955.29万元,同比下降10.11%,占国外市场比重为9.86%;亚洲区实现销售收入3,232.41万元,同比下降22.78%,占国外市场比重为8.06%。 报告期内,实现国内销售收入34,760.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6.43%,同比增长5.75%。主要原因系公司继续加强渠道建设,并积极开展同第三方之间的战略合作以及品牌推广等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公司与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就迪士尼商标使用授权达成意向,此举对公司推广婴童等产品具有积极影响。与此同时,公司与国家登山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推广户外市场渠道进行积极布局。 报告期内,各渠道销售情况为:传统商超实现销售收入24,124.46万元,同比上升3.58%,占国内市场比重为69.40%;电商渠道实现销售收入6,348.04万元,同比增长23.19%,占国内市场比重为18.26%;礼品渠道实现销售收入3,170.30万元,同比增长1.68%,占国内市场比重为9.12%;电视购物渠道实现销售收入1,117.85万元,同比下降14.54%,占国内市场比重为3.22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净利润 3,719.76万元,同比下降47.10%。其中母公司完成净利润6049.36万元,同比下降22.61%。主要原因系公司及子公司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同比增加以及子公司亏损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新设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由此合并报表范围由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一家变成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两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0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7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6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公司于2011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49.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4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7,290.3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5.93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8.13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2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7,528.4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6.17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 2011年度,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105,000,000.00元; (2) 2011年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1,250.00万元,上期已使用1,216.10万元,累计已使用1,216.10万元; (3) 2012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3,527.00万元,上期已使用1,333.58万元,本期已使用1,916.71万元,累计已使用3,250.29万元; (4) 2012年8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28.23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由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承担 。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及授权委托董事6人,独立董事沃健先生、独立董事孙锋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孙大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审【2016】3758号),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7,197,584.4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0,493,581.80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6,049,358.18元之后,减去2015年度利润分配45,600,000.00元,加之期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178,572,304.6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120,530.88元。 本着既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20,000元;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273,600,000股;3、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琦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补选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补选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希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适用期限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拟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出具了《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非董事津贴每人税前10万元,董事长48万元;独立董事津贴每人税前10万元;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的,不重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总裁税前96万元;副总裁税前72万元;董事会秘书税前48万元;财务总监税前48万元。若在公司出现兼职情况,不重复领取工资。 1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保荐机构与会计师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6、以3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吕强先生、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回避表决。 17、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主任委员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吕强、王琦、张明、欧阳波、吕丽珍、孙大建,由吕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孙大建 、吕丽珍、杨希光,由孙大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由杨希光、孙锋、王琦组成,由杨希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孙锋、杨希光、吕丽珍,由孙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18、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权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的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 19、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设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设置的公告》。 2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召开,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希平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天健审【2016】3758号),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7,197,584.4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0,493,581.80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6,049,358.18元之后,减去2015年度利润分配45,600,000.00元,加之期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178,572,304.6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120,530.88元。 本着既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20,000元;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273,600,000股;3、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7、《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后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8、《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监事津贴每人税前10万元,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的,不重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0日,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规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4月末至2017年4月末拟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超过5亿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计保证金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外贸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强先生、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16年将于关联方宁波玉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玉晟”)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2、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玉晟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大运路1号 法定代表人:俞任放 注册资本:15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不锈钢真空器皿;不锈钢制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玻璃陶瓷制品、机械设备、玉米纤维、谷纤维、竹纤维产品、奶瓶、奶嘴、研磨器、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的批发、零售;,陶瓷制品的销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宁波玉晟实际控制人俞任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之女婿,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玉晟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渠道建设以及业务推广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不低于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与宁波玉晟在2016年度签订 有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下转B34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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