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1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硕来投资")、股东胡卫林先生以及股东新余中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中拓")关于拟减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为配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上市公司股份分布持续符合上市条件,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先生及新余中拓拟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联合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概述 本公司控股股东勤硕来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5%;胡卫林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5%;新余中拓持有本公司股份1,193.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3%。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21日收到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先生及新余中拓关于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先生及新余中拓预计在公告之日起2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联合减持本公司股份将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配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顺利实施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将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并不超过胡卫林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勤硕来投资拟减持股份不超过2,68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22.33%;胡卫林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27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21.17%;新余中拓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193.6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1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规定 1、公司股东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及新余中拓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承诺已于 2015 年1月19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公司股东胡卫林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在作为董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上述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勤硕来投资、胡卫林及新余中拓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和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规定和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拟减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