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67461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稀土新材料的研发及其在镀层防腐领域的应用,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稀土多元合金镀层丝绳及镀件、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紧固件、弹簧;交通安全设施产品制造、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稀土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和PC钢绞线等金属制品。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加强原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销售,另一方面加强新产品的研制和市场开拓,同时公司坚持技术、市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项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了公司在同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和领先优势。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不仅表现为经济增速的放缓,更表现为增长动力的转换、经济结构的再平衡,我国整体经济面临着复杂的系统转型,也意味着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制造业也面临着经济转型、整体出口下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国内制造业去库存压力增大等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坚持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坚持以发展为要务,巩固传统优势,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营销策略,以降本增效为核心,以效益为中心,以销售为龙头,以创新为手段,不断优化资源组合,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完善内控机制,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整体依然保持稳健发展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46.55万元,净利润2,513.06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89.7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下降17.74%,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的净利润分别增长4.17%,1.95%。其他经营指标如下: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冀鲁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10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7人(刘冀鲁、赵颖坤、陈炬、胡卫红、吴韬、王景、张力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冀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鼎泰新材:2015年度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力、吴韬、王景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2015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46.55万元,同比下降1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3.06万元,同比增长4.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6,344,463.80元,剩余4,285,750.6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16,746,17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3,492,34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未出现内部控制规则失灵或缺位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表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及公司换发了统一的营业执照,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鼎泰新材:关于召集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11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十时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戴卫星、刘钊、齐跃进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卫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2015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846.55万元,同比下降1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3.06万元,同比增长4.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6,344,463.80元,剩余4,285,750.6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16,746,17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3,492,34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鼎泰新材: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评估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所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规则的落实情况,自查结论真实、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14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1日,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2015年财务概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30,574.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086,019.75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2,562,528.37元,减去已分配红利35,023,851.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630,214.40元。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541,080,749.78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和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6,344,463.80元,剩余4,285,750.6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16,746,17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3,492,34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2、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3、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4、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其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袁福祥外,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袁福祥于2015年12月30日按承诺在增持本公司股票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误挂委托买入为委托卖出,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6900股。袁福祥已主动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继续履行相关增持承诺。 2、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16,746,170股增加至233,492,340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每股净资产为3.03元/ 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提议人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6-15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集2015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周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表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韬先生、王景先生、张力先生将分别作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5、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5、议案6、议案7和议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4月21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鼎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周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鼎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24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 系 人:杨涛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16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8日(周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冀鲁先生、总经理刘凌云女士、独立董事张力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学春先生、财务总监张彦女士。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摘要》,敬请投资者查询阅读。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