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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756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消费电子产品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声产品、健康电器、智能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金属外观件等四大系列。其中电声产品和健康电器属于成熟产业,增长较为平稳;移动智能终端金属外观件则受益于在智能终端行业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智能可穿戴设备属战略新兴产业,有望成为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的引擎之一。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宏观经济复苏基础仍然十分薄弱,欧元区和日本经济仍未完全摆脱困境;俄罗斯、巴西等国陷入衰退。在经济低迷的背景下,创新驱动和互联网+成为为数不多的亮点,具体到消费电子产品,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虚拟现实等新型智能终端增速较快,成为助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动力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 “内生+外延”协同增长业绩增长策略。对内,公司加大了智能可穿戴等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并单独成立了奋达智能专业化运营智能可穿戴产品;对外,完成了对欧朋达的并购重组以及对光聚的增资。与此同时,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园区发展战略,抓住宏观经济低迷,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的有利时机,加快了公司园区二期工程的建设进度,目前土建主体工程已经完成过半。随着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及技术实力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有了长足的进步。未来,公司将重点发展市场环境较为宽松的产品线,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打好园区战略牌,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经营业绩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449.45万元,同比增长59.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35.67万元,同比增长101.72%。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122,179.73万元,同比增长48.37%。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产销量、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产销情况 ■ (3)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72,449.45万元,同比增长59.61%,主要系健康电器营收增加且欧朋达纳入合并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122,179.73万元,同比增长48.37%,主要系电声产品、健康电器营收增加且欧朋达纳入合并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335.67万元,同比增长101.72%,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欧朋达纳入合并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相比2014年,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新增3家公司,减少1家公司,详情参照下表: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奋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HU YUPING、沈勇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沈勇、翁征、刘宁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3,356,711.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5,494,226.91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1,549,422.69元后,母公司本年实现可分配利润283,944,804.22元。 为秉承公司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经控股股东提议,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17,56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61,756,92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17,569,2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35,138,400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有关承诺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条款相一致,并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5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大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5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81。 (2)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⑦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⑧投票举例 a.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股权登记日持有“奋达科技”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 b.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某股东对方案一投赞成票,对方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廿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634,850.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365,149.3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7,686,211.9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3,884,922.46元,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南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制订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月18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2年6月25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南新支行(以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活期及定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263,884,922.46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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