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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267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集电缆及附件系统、状态检测系统、输变电工程总包三个板块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为电力电缆、装备用电缆、特种电缆、数据电缆、架空线等,主要应用于电力、石油、化工、交通、通讯、煤炭、冶金、水电、船舶、建筑等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电线电缆产品涵盖百余个系列万余种规格,具备为国内外各级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配套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本年度的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在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启电线电缆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与金融资本相融合的发展战略。成立全资子公司青岛汉缆创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促进公司传统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两化融合,致力于工业、互联网+、大众创业等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应用。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

  (2)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及行业地位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通信、汽车以及石油化工等产业,其发展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走向以及各相关行业发展的影响,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线缆制造大国。随着国家陆续推出“互联网+”、“宽带中国”、“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15”等一系列战略以及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公司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也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进入了由高速增长期到中低速增长期的转变过程。传统的实体制造业下行压力巨大,电缆行业产能过剩、需求下降、利润微薄、成本上升的矛盾更加突出,电缆业务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压力和生存考验。在这一重要转型期,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面临着经济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挑战,同时也迎来了更多的机遇。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压超高压电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行业率先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大体系认证,并获中国电能认证和国际知名的KEMA、DNV、UL等认证。产品档次和综合效益位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为国内唯一提供500kV及以下电缆及附件、敷设安装、竣工试验成套服务全套解决方案和交钥匙工程的大型制造服务商。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收购了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对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面对我国经济增速减缓和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管理层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战略经营目标,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努力调整业务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加大销售激励拓展市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企业文化稳步推进,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使公司保持平稳有序的发展。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17,1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

  1、技术创新:

  2015年技术中心立项新产品13项,开展了500kV高压电缆附件、大长度500kV 高压电缆生产设备和试验设备的升级改造,开展了220kV高压电缆料的国产化的试验研究;开展了耐水树电缆料的基础研究;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开展了高压直流电缆料及直流电缆的研制;完成了超高压平铝套电缆的研发、充电桩电缆、机车车辆电缆等市场应用推广,联合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国海大等开展了在新材料、海洋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建立健全了国家高压、超高压电缆技术研新中心的运行机制,并有效稳定运行。

  公司一直坚持科技创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源动力的理念,坚持自主创新并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超高压电缆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又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表明公司研发和综合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拥有一支规模和开发能力在国内名列前茅的研发技术团队,技术和创新力强,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40多项,拥有130多项专利技术,可为客户提供从设计、生产制造、服务一整套交钥匙总包服务。

  2、基础管理:

  (1)建立科学的企业运营机制,统一目标,明确职责,修订了中、高层岗位职责和管理的边界,完善了管理组织结构,编制了2015年公司经营管理手册,加强中高层人员的行为管理。

  (2)规范人事管理。落实“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人事管理原则,注重人才的选拔和使用,竞争上岗,择优录取,对急需的专业人才和特殊人才采取特别的薪酬结构和考核办法,解决人才储备、招录、选拔、使用中的瓶颈问题。

  (3)强化考核的数据统计工作

  在总结完善现有考核基础上,确定高层和独立子公司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沟通、分开,通过考核校算找出改善和核定效益的方向和途径,做实成本考核、产品开发考核、销售考核、质量考核等各项工作。

  (4)、深化成本管控,传递管理压力。找出成本控制点,加强变动成本的控制,有效控制材料、财务成本。

  3、顾客与市场拓展。2015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在详细了解和分析顾客与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内抓管理,外拓市场,进一步巩固山东省市场,加大拓展省外市场的力度,全力发展新客户和新市场,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给电线电缆制造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为响应“一带一路”建设,占取“一带一路”国内市场份额,领跑线缆企业,抢抓战略先机,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一带一路”项目组,跟进考察与之相关的工程项目。

  4、资本运作。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金融改革,金融行业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成为最具发展潜力的行业之一。为满足公司成长及战略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使之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投资的项目形成协同与互补,通过资本运作使企业业绩稳步增长。

  5、行业发展。目前我国经济正进行深入的结构化调整,电线电缆行业也面临调整、整合、提升,有困难更有机遇,公司坚持品质致胜的经营理念,以降低总成本为目标不断改进内部管理,以拓展市场为引领不断创新营销策略,以行业领先的高度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从而不断提升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40.07%,主要系本期流动资金充足,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本期短期财务性投资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以及本期委托贷款和财务性投资投资收益增加综合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6月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实现对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对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15年度投资新设立的青岛汉缆创客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及北海南珠汽车市场服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陈沛云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2016年 04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鉴于《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的市场变化及公司员工人力资源机制的调整等缘故,公司对于该项议案进行了微调特制定了《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青岛汉缆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3.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自筹资金以及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提供的无息借款。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低于4亿份。鉴于目前实际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但以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为限。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

  7.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24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8.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资产不足以支付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本金,控股股东为持有人(不含高管即认购100万及以上人员)的本金提供差额补足。

  9.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章 总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备忘录第 7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第二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且领取报酬。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3、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30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低于4亿份,但以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为限。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0万份(即起始认购金额为10万元),超过 10 万份的,以1万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实施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预计不超过30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数以及金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三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拟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为除员工自筹资金以外所需剩余资金,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青岛汉缆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鉴于目前实际购买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但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为限。

  第四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买入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第五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一、持有人会议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席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席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三、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5)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6)自行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

  (7)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限售期满后,不得在下列期间出售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自行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

  方,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第六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上市公司及其债权人无权对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资产进行冻结、扣押、质押或进行其他处分。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收益分配

  1、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管理办法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持股计划资产。

  2、本期持股计划成立至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管委会可对持股计划进行市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但处于锁定期内的股票不能卖出。

  3、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 本期持股计划即终止。 本期持股计划届满终止后,由管委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如分配,则由管委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清算分配;如不分配,则继续由管委会代表持有人管理届满终止后的本期持股计划资产。 本期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所获得的红利,可由管委会每年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4、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资产不足以支付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本金时,控股股东为持有人的本金提供差额补足。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人以原始出资金额承接受让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6)持有原始出资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骨干、高管持有人于2016、2017年度考核没完成工作指标的,取消其持有10万元金额以外部分的资格并依上述方式强制转让。

  4、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

  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当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拟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进行融资时,由持有人会议审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相关融资,并由管理委员会拟定具体的参与方式,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民主决策形式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意见。

  4、本计划的参加对象签署《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员工持股计划附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5、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

  6、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条件成熟后,本计划即可以实施。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执行。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 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沛云、独立董事张世兴先生、财务总监刘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正庄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加快下属子公司青岛汉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汉缆资本”)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汉缆资本提供年度(自然日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汉缆资本的实际资金需求,签署为汉缆资本提供每笔财务资助的时间和金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资金主要用途

  用于资助给汉缆资本,在汉缆资本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范围内,依法开展有关民间资本管理的业务。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每3个月结算一次。

  4、财务资助的原因

  汉缆资本成立以来,依托地缘优势、资金优势、业务优势,取得了一定了发展,限于资金规模,汉缆资本未能进一步扩展业务体系,本次财务资助将助推汉缆资本充分利用上市公司母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发现并投资优质项目,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增加推动力,上市公司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金、获取优质资源,为股东创造价值。

  4、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汉缆资本总资产 51189万元,净资产36370 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96万元,实现净利润4230万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情形

  (下转B1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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