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文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向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6年1月21日,天瑞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目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7,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1%。 (二)2016年2月4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河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2016年2月1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方案。2016年3月8日,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409号),2016年3月30日,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409号),目前公司正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准备反馈意见回复。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2016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公告编号:2016-026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 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40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与答复落实。因反馈意见答复的工作量较大,为提高申报材料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经与保荐机构审慎商议,公司已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5月27日。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回复文件完备后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