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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6-013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0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B座4楼。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健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5,018,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1.2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65,014,0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2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就公司所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单独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尹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018,36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9,449,03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尹雷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冯晟;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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