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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7,341,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SPS开关电源、LED智能驱动电源、FPC、光伏电站应用投资的新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 报告期内,为了应对宏观环境的变化和外部市场的激烈竞争态势,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FPC和光伏电站应用投资业务,增加公司主营业务种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2014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3月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增了柔性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增加了柔性电路板,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业务结构及持续盈利能力得到优化。 未来公司将持续巩固主营业务,并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坚持品质创新,扩大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2015年5月,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项目,拟募集资金63,223.68万元,投资用于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资本平台积极拓展业务,不仅获得了稳定的投资收益回报,还带动主业产品的销售,实现了公司业绩增长。 茂硕经过十年快速发展,始终坚持“绿色创新,高效节能”的环保理念,在新能源领域已享有一定的声誉和市场占有率。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行业历经价格战和产品同质化等激烈竞争,行业内企业两极分化明显。近年来,公司通过上一轮的产业升级战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跟市场形势,围绕政府鼓励政策,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寻求新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培育新的持续增长的利润来源,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2015年通过资本市场优势,成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湖南方正达55%股权,正式进入FPC领域,并通过整合LED客户资源,配套于LED照明领域,方正达在LED节能照明应用FPC细分行业领域份额领先,本次收购将对公司的资产质量、业务规模及持续盈利能力实现较大幅度提升。 2015年5月,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发展需要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启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223.6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江西萍乡15MW光伏发电项目、江西新余湖陂村15MW光伏发电项目、江西新余何家边20MW光伏发电项目、江西新余罗家边20MW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有效支持公司实施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应用投资战略,促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发展。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公司将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站项目,进一步发挥光伏电站和光伏逆变器产品生产、销售的协同作用,有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快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015年公司进行了业务梳理,将现有的业务模式和对接窗口进行调整,将LED室内/户外照明产品驱动电源、SPS开关电源类产品业务分配给不同的控股子公司负责,相应的公司也进行了相关的资产、设备、人员调整。本次业务梳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公司将持续巩固主营业务,并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坚持技术创新,扩大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922,185,556.51元,同比增长46.79%;营业利润-11,419,742.83元,同比增长81.90%;利润总额31,649,787.25元,同比增长15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53,060.51元,同比增长133.5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2015年度完成对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控股比例为56.24%,所以从2015年3月1日起将湖南方正达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2015年度湖南方正达为上市公司贡献2295.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度,公司新设以下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顾永德(签章)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36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永德先生,独立董事张新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吉槟先生,财务总监罗宏健先生,保荐代表人贺骞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2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实际需要,2015年度与参股公司深圳茂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投资”)累积发生交易金额为2,055,470.31元人民币(经审计)。 根据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016年拟与关联方茂硕投资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1次定期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方吉槟先生担任茂硕投资董事,茂硕电源持有茂硕投资股权比例为45%,方吉槟先生已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茂硕投资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茂硕投资累计发生交易金额为217,991.26元(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茂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工商注册号:440301108854327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24日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传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茂硕投资是茂硕电源的参股公司,茂硕电源持有其股权比例为4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方吉槟先生担任茂硕投资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茂硕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茂硕投资依法注册成立,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茂硕投资为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对待。公司与茂硕投资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协议中约定由茂硕投资负责为茂硕电源寻找和挖掘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投前调研、考察了解和尽职调查等投前业务服务以及接受茂硕电源的委托对投资项目进行投后管理等服务。 投后管理服务费每年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1.5%支付;茂硕投资同时享有投资项目收益分成:A、PE/VC等参股型项目:如已投资参股型项目IPO或重组等方式退出,项目投资收益率达到8%时,茂硕投资享有实现项目净收益的20%的分成;B、控股型投资项目:当控股项目年度投资收益率达到8%时,茂硕投资按年度分享实现收益(归属上市公司的利润)的20%,如前期控股项目处于亏损阶段,则按累计归属于茂硕电源的净利润进行计算,只有累计归属茂硕电源的净利润为正值时,方可提取;如控股型项目独立IPO或转让退出,茂硕投资享有实现项目退出净收益的20%。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茂硕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在为公司寻找和挖掘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投前调研、考察了解和尽职调查等投前业务服务以及接受茂硕电源的委托对投资项目进行投后管理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同时,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少,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1次定期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2、公司与茂硕投资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茂硕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1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3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 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2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方正达”)2015年度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下同)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根据公司与方笑求、蓝顺明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同意公司回购方笑求应补偿的公司股份15.5342万股和蓝顺明应补偿的公司股份15.5342万股,合计回购公司股份31.0684万股并予以注销。上述两笔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734.1300万股减少至27,703.0616万股。该事项尚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方正达2015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详见2016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3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 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茂硕电源”)于2015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3号《关于核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方笑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茂硕电源向方笑求、蓝顺明分别发行935万股股份,合计1,870万股股份,并分别支付1,504.8万元,合计支付3,009.6万元现金收购方笑求、蓝顺明合计持有的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方正达”)的55%股权(各27.5%股权),此外,公司向宗佩民、曹国熊分别发行311.665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5,385.5712万元,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向方笑求、蓝顺明支付3,009.60万元现金对价及支付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费用,剩余部分将用于湖南方正达增资。上述获发的股份已于2015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方正达 201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6年 4 月22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2016】48230022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方正达 2015 年度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下同)为 4,146.16万元,未完成 2015 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2014年11月17日和2015年1月13日,上市公司与方笑求、蓝顺明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依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方笑求、蓝顺明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方正达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356.0万元、5,227.2万元和5,400.0万元。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方正达任一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数额,方笑求、蓝顺明应向上市公司补偿。方笑求、蓝顺明各自应承担的补偿金额按其各自转让标的资产的股权比例确定。 本次涉及的具体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实际净利润与标的资产减值的确定 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湖南方正达专项审计报告(与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日出具),对湖南方正达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额进行审计确认。在2017年度湖南方正达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45日内,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二)业绩及减值补偿方式 1、当期应补偿金额按以下公式确定: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补偿期限内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方笑求、蓝顺明应先以股份补偿方式补偿公司,股份补偿按逐年计算、逐年回购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原则执行,股份补偿方式不足以补偿公司的,方笑求、蓝顺明应以现金补偿方式补足。 具体补偿安排如下:(1)股份补偿公司应在湖南方正达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45日内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当年回购方笑求、蓝顺明的股份方案,确定当年应回购方笑求、蓝顺明的股份数量,由公司以1元的总对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该被锁定的股份并在10日内注销所回购的股份。 (2)现金补偿若方笑求、蓝顺明补偿期限内股份补偿总数不足以补偿公司,则方笑求、蓝顺明应以现金补偿方式补足。方笑求、蓝顺明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额)÷补偿期限内三年的承诺净利润总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方笑求、蓝顺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当期计算的现金补偿金额小于0,按0取值,即已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2、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金额>方笑求、蓝顺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方笑求、蓝顺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现金金额,则方笑求、蓝顺明同时应向公司另行补偿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数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现金金额之间的差额,方笑求、蓝顺明应先以股份补偿方式补偿公司,股份补偿方式不足以补偿公司的,方笑求、蓝顺明应以现金补偿方式补足。 3、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则方笑求、蓝顺明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4、在任何情况下,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实际净利润数额不足承诺净利润数额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三、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实施方案 (一)方正达业绩实现情况 方正达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146.16万元,较盈利预测数4,356.0万元少209.84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二)交易对方股权补偿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2015年度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如下: ①2015年度应补偿金额测算 (下转B59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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