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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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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55,434,8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在国内率先提出“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的产业理念,积极倡导开采“城市矿山”,突破性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在湖北、江西、河南、天津、江苏、浙江、山西和内蒙古等省市建成十二大循环产业园,构建了废旧电池与钴镍钨等稀有金属废物循环利用、动力电池材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等核心循环产业链,年处理废弃物总量两百万吨以上,循环再造钴、镍、铜、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二十多种稀缺资源以及超细粉末、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材料、塑木型材等多种高技术产品,形成了中国最完整的稀有金属资源化循环产业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国家城市矿山循环利用示范基地,被国家部委先后授予国家循环经济先进单位、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中国循环经济与绿色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钴镍钨等稀有稀贵金属循环利用业务

  公司采用废弃钴镍钨资源、废旧电池等循环再造高技术含量的钴镍钨材料,生产的超细钴粉和超细镍粉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并成为被全球硬质合金行业认可的优质品牌,超细钴粉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超细镍粉成为世界三大镍粉品牌之一。同时,公司还拥有金、银、钯、铑、锗、稀土等多种稀缺资源的分离提纯技术和规模化生产线,形成中国最完整的稀有金属资源化循环产业链。

  2、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政策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使中国电子废弃物进入指定企业的定向处置阶段,保障公司在电子废弃物处理领域的优势得到发挥。基金补贴制度,使电子废弃物处理获取稳定长效的财政政策支持,为公司该业务的快速成长与获取良好收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中新增的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吸油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电子废弃物,大大扩大了电子废弃物收费处置的范围,使生产者支付处置费成为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企业的正常持久的收益,为电子废弃物处置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持续的利润增长。

  公司作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技术领军企业与产业领军企业,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中心依托公司组建,奠定了公司在电子废弃物行业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山西洪洋的收购以及贵阳电子废弃物、内蒙古电子废弃物等项目的签约,扩充了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版图,成功占领西北与西南地区电子废弃物处理市场,国家定点报废电器电子处置资质达到八家企业(截至年报披露之日,内蒙古电子废弃物项目已完成收购;贵阳电子废弃物项目尚未完成收购),资质处理数量达到1500万台以上,真正形成了连接南北、覆盖东西的循环产业格局,夯实了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核心地位。同时,完成了利用环保节能的高新技术将废线路板中的金银等稀贵金属进行回收利用的生产线,全面拉通了电子废弃物到线路板处理的完整产业链,成为中国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唯一与世界先进水平对接的企业,进一步提升了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该业务板块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

  3、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材料业务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材料是国家重要战略发展产业,2015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未来,新能源汽车将迎来大发展,传统汽车产业或迎来重大革命。据EVI (Electric Vehicles Initiative)统计数据,201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95万辆(未含中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生产340,471辆,销售331,092辆,同比分别增长3.3倍和3.4倍,行业的快速发展给公司动力电池产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为了搭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高铁,满足世界新能源汽车商用化对动力电池原料的巨大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聚集多年研发的核心技术迅速进行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材料项目的布局与建设,在完成年产5,000吨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基础上,启动建设年产5,000吨镍钴铝(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原料、年产10,000吨动力电池用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以及年产10,000吨镍钴锰(NCM)三元前驱体原料等项目,计划建设年产5,000吨氢氧化锂、年产5,000吨碳酸锂项目,从而形成了四氧化三钴、NCM前驱体、NCA前驱体、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氢氧化锂等品种齐全的电池材料体系,成为公司业绩增长新动能。报告期内,该板块成为公司经营业绩贡献的核心业务。

  4、报废汽车与动力电池大循环业务

  公司在江西、武汉、天津建设报废汽车处理基地,包括报废汽车拆解处理、综合破碎、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分选、零部件再造,形成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各种废物分选与零部件再造的完整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实施报废汽车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同时,公司还在湖北荆门、湖北仙桃建设了废弃资源交易大市场,为报废汽车业务提供了原料保障。

  报告期内,江西、武汉、天津基地已进入产业运行阶段,处理量突破83,000吨(达4万余辆报废汽车车身);同时,公司与日本三井已完成日系车发电机、启动马达、涡轮增压机等8个核心报废汽车零部件的再造生产线,拉通公司从报废汽车回收处理到零部件再造的产业链,推动公司报废汽车核心业务达到中国领先、世界先进水平行列。

  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商用化,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的回收即将成为焦点问题,公司在原有优势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与报废汽车回收处置体系基础上,积极拓展动力电池回收的模式,开展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体系建设,与比亚迪公司合资设立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推动构建“材料再造---电池再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新能源产业价值链与循环产业链。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经受了全球经济下滑、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降与市场疲软的严峻考验,全体员工克难奋进,挑战困难,通过创新升级,抓住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的时代机遇,迅速布局动力电池材料产业链,成功抵御市场疲软与价格大幅下滑的不利趋势,实现生产规模、销售规模与经营业绩的稳定与增长。

  公司以荆门为基地推行动力电池材料的系统创新,形成单元系、三元系(NCM&NCA)等系列关键技术体系,推动公司由单一的钴镍回收业务向核心动力电池原料和材料制造的转型。公司成功开发动力电池用大颗粒球形氢氧化钴与NCA前驱体,成功进入三星SDI与ECOPRO等世界巨头供应体系,电池材料打入国际供应链,搭上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高铁,为公司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2015年,钴镍铜钨废塑料等各种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公司通过产能释放,抵御了产品价格下滑的趋势。钴镍回收业务与电池材料进一步大幅增长,销量超过2.2万吨,电子废弃物拆解突破850万台,报废汽车综合处理总量突破83,000吨,形成稀有金属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报废汽车综合利用三轨驱动的核心业务模式,固化了集团主营业务的坚实基础与核心竞争力。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716.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0,831.01万元,增长30.91%;利润总额24,874.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7.92万元,降低13.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421.0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6.93%。报告期内,钴镍钨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17,685.30万元,较2014年增加20,298.62万元,增长20.84%,贡献毛利额17,497.43万元;电子废弃物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81,259.24万元,较2014年增加37,341.78万元,增长25.95%,贡献毛利额30,500.69万元;电池材料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为152,888.62万元,较2014年增加29,589.42万元,增长24.00%,贡献毛利额29,113.59万元。

  报告期内,各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1)钴镍钨板块

  报告期内,钴、镍、铜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公司传统钴镍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影响,公司一方面区别销售钴镍产品,调整生产和销售钴片、碳酸钴等适销产品,减少价格下行的影响。如公司抓住国家对钴片收储的有利时机,加大钴片的生产及供应,钴片销售26,705.76万元,增长164.74%,仅此一项就贡献毛利额1,618.59万元;另一方面,通过布局收购浙江德威,进一步延伸钨产品的产业链,加大钨产品的销售及提升毛利率,本报告期钨产品营业收入增长17.99%,贡献毛利额5,117.52万元。

  (2)电子废弃物板块

  2015年度,公司电子废弃物板块的产能进一步释放,使得电子废弃物拆解量突破850万台,但由于受到电子废弃物拆解物,如塑料、铜等大宗商品价值持续走低的影响以及电子废弃物拆解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电子废弃物的采购成本有所提升等不利影响,使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通过拆解量的提升,2015年度拆解量较上年增加约26%,保证了该业务板块毛利额贡献的稳定与增长。

  (3)电池材料板块

  报告期内,电池材料板块的产能进一步释放,研发与技术的投入,优势产品的突破,保证了电池材料板块毛利率提升了3.11%,销售增长24.00%,并比上期毛利贡献额增加9,463.88万元。

  报告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行以及2015年下半年人民币汇率的下降,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相关存货计提减值准备4,040.91万元,同时公司对应付外币负债确认了3,178.88万元汇兑损失,使得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但公司通过产能释放及业务转型,实现了营业收入以及毛利的稳步增长,体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目前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变更会计估计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变更后“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将会对资产减值损失、应收账款科目产生影响,本年度影响金额为37,970,225.06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北众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格林美(武汉)复合型材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5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湖北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49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本期将该新增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2015年1月21日,公司本期公司子公司湖北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荆门市祥顺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2015年7月22日,公司本期公司子公司湖北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湖北博欣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2015年7月,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90万元,收购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有限公司30%的股权,通过此次股权收购,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累计持有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有限公司60%的股权,本期将该新增的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5、2015年8月,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180万元,收购武汉新长江钢管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期将新增的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2015年8月,本期公司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与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元成立孙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持股70%;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持股30%,本期将该新增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7、2015年9月,本期孙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回收哥(深圳)互联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2015年9月,本期孙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回收哥(天津)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9、2015年11月,本期孙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回收哥(湖北)互联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100%。本期将该新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0、2015年10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9亿元,收购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65%的股权,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持股上海络威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DEWEIINTERNATIONALINC 100%股权,本期将新增的子公司与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1、2015年10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798.6万,收购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68%的股权,本期将新增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2、2015年11月,荆门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2,971.43万元,收购余姚市兴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65.0007%的股权,本期将新增的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已于201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6-01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3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北京格林美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该分配预案对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项目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收购项目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公司目前已有银行授信额度,公司2016年度银行授信计划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现有2016年到期的已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43.65亿元。原有已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到期后,授权董事长办理原有银行授信的续期手续或根据实际情况在该额度内调整授信主体及授信银行。

  (2)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新增10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该额度范围内的银行授信事宜。

  (3)本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担保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银行远期结售汇管理的议案》。

  《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银行远期结售汇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15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4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1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格林美亚太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项目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收购项目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担保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4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公司银行授信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拟由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或由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

  2016年银行授信担保的总额度预计25.4亿元,其中原有担保额度到期为9.4亿元,新增担保额度16亿元,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或根据需要在该额度范围内调整被担保主体及授信银行,超出该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本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6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属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合并范围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26.06亿元,2016年银行授信担保的总额度预计25.4亿元,其中原有担保额度到期为9.4亿元,新增担保额度16亿元。如果本次年度担保计划实施之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42.06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10%。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以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4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银行远期结售汇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银行远期结售汇管理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需开展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国际采购业务也在逐步增加,外汇支付金额也随之扩大,当外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2016年预计原材料进口金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影响增大。为降低汇兑损益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远期结售汇产品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必须是贸易项下的收支,由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售汇总协议书》,公司向合约银行填写一份《远期结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6年公司远期结售汇的进口额度累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出口额度累计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总经理在审议的额度内具体批准执行小组处理。

  根据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供应商或者客户违约风险:供应商或者客户违约,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供应商或客户的管理,从而降低违约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4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大道东段一千米北侧)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5月1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欧阳铭志、韩红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0

  2.投票简称:格林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格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对于每个要审议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深交所提供服务密码、数字证书两种身份认证方式,分别如下:

  (1)服务密码(免费申领)

  ①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②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定服务密码。

  ③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④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格林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栏目,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4)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5)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此时可修改),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4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5日(周四)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开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欧阳铭志先生、财务总监宋万祥先生,独立董事李映照先生,保荐代表人谢运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4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2)提议理由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股本情况及资本公积余额,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股本规模满足企业未来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及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具体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12,665,136.84元,加上报告期利润389,417.25,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8,941.72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60,049,610.7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966,001.58元。

  以公司总股本1,455,434,8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2,910,869,646股。

  (4)其他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210,577.64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966,001.58万元,资本公积余额4,509,758,167.77元,具备转增股本的基本条件。

  基于公司2015年度实际经营盈利和资本公积金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减持计划

  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55,434,823股增加至2,910,869,646股。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后六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针对本次预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良好, 适当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现金派送的分红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相匹配的,是合理的, 有利于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更好的回报公众投资者。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为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56万元,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02.02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0,353.98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15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23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490.89万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2010年的损益,公司已于2011年3月8日用自有资金490.89万元补足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844.87万元。

  2、以前年度首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本年度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首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562,576.36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首发募集资金户已全部注销。

  (二)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新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47,159,09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499,9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499,9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7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首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首次增发募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2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股新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7,038.333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355,996.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38,813,651.56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4811000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015年公司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2014年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7,000万元,起始日为2014年11月20日,已于2015年2月17日到期后收回。

  (3)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第二次增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7,152,511.44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第三次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1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7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254,442,60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9.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17,204,75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57,892,505.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110017 号)。

  (下转B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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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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