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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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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4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锦宇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辅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16年5月16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朱锦宇女士个人简历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朱锦宇:女,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朱锦宇女士于2014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朱锦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传真:86-592-5760888

  联系人:朱锦宇

  电子信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6-00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家山先生主持,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93.8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43%,实现净利润2,971.3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73%。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 6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发6,668,0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到期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资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资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事项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资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6-01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3,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目前,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40号)文件核准,公司已于2014年9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4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7,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4]1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

  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4年9月15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923.75万元。具体置换金额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31.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建设资金,故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继续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继续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产品应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收益的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决策程序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应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品种。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有关情况。

  7、当产品的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资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资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资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本次事项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资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适时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好利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好利来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好利来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6-01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5日—2016 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月16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 15:00—2016年5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9、会议主持人:黄舒婷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其他事项: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5、议案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 09:00~12:00, 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5月13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101

  联系人:黄舒婷 朱锦宇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舒婷、朱锦宇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101

  六、备查文件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9

  2、投票简称:好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0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好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事项: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意见,以及未投的表决意见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6-01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投资者更好了解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情况,方便广大投资者与公司更好的沟通和交流。公司将于 2016 年 4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黄舒婷女士、董事兼总经理郑倩龄女士、财务总监武景义先生、独立董事连剑生先生、保荐代表人苏锡宝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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