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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书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师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艳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20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10:00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6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董事长陈书智先生、董事何帆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张云女士、董事赵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力。董事:潘斌、董伟、傅冠强、徐汉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书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21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明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23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决定,拟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至201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 5、会议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9: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00 传真:0755-82874231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755-82874201 联系人:张云、倪伟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76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云、倪伟雄 2、电话:0755-82874201 3、传真:0755-82874231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5、邮编:518000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股管理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说明: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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