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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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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许雷宇先生、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财务总监罗然女士、董事会秘书彭敏女士,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冰先生因工作需要,于2016年4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呈,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投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徐冰先生的辞职申请。

  徐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在公司治理、三会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等方面为公司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董事会对徐冰先生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简历、联系方式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彭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彭敏简历及联系方式

  彭敏,198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任董事会秘书助理;2014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0755-23818685

  电子信箱:pengmin@sunyes.cn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6年4月21日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李泽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15年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2015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944.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0%;营业成本46,43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61.16万元,同比下降59.2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13,924.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4,191,215.79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879,291.50 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75,627,310.28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同时《公司章程》指出“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鉴于公司2015年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且公司2013年-2015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基于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基于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1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在2015年度中,公司内部控制均能按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动作,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能够认真、客观的对待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通过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严格遵守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良好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该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彭敏女士有《公司法》第147条、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现象,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公司无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生。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1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彭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彭敏女士因职务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彭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敏女士辞职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对彭敏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6年4月21日0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闻明先生、邱普女士、罗红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罗红葆先生、邱普女士、卜功桃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 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944.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0%;营业成本46,43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61.16万元,同比下降59.2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13,924.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4,191,215.79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879,291.50 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75,627,310.28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同时《公司章程》指出“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鉴于公司2015年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且公司2013年-2015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基于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基于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在2015年度中,公司内部控制均能按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动作,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能够认真、客观的对待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通过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严格遵守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良好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经关联董事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回避表决,会议以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6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16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6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6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决定注销青岛分公司及中山分公司。以上分公司注销后,原分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等全部并入公司,分公司注销后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原有业务、新业务及整体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2015年的银行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16年度向下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35,000万元(如下表),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申请银行授信事宜,签署一切与上述申请授信有关的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徐冰先生因工作需要,请求从2016年4月21日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投融资业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提名彭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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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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