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6)审字E-011号)。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纺织印染板块的主要业务为中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的开发、销售,新能源锂电板块的主要业务为锂资源产品开采销售和锂电池材料的开发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由传统纺织印染产业向新能源锂电产业的战略转型。

  2015年纺织印染行业仍处于相对低谷阶段,内销增长乏力,出口价量双降,公司纺织印染业务规模持续下降,但仍占公司总体经营收入的较大比重。

  新能源锂电行业,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2015年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及锂矿产品市场需求和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子公司金鑫矿业所属阿坝州马尔康党坝锂辉石矿,是国内少有的高品质大型锂矿资源,且是国内唯一在产的大型矿山。2015年公司矿山采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采选规模较2014年大幅增长,全年实现锂精粉约2万吨的产量。

  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具有单水氢氧化锂生产线。2015年12月,阿坝州众和新能源启动了生产线复产准备工作,2016年一季度已实现部分硫酸锂产能,对接了矿山部分采选产能。

  子公司深圳天骄是国内新型锂电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龙头企业,拥有多项锂电池材料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负责起草了《钛酸锂》、参与起草《镍钴锰酸锂》等多项锂电池材料国家行业标准。报告期内,深圳天骄因厂区所在地政府正在组织实施产业规划调整,于2015年8月启动搬迁及产能统筹布局相关工作,至报告期末,临沂杰能已形成年产1500吨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并于2016年1月起逐步投产;连云港项目一期设备(9条生产线,规模为3500吨/年)已在安装之中,预计2016年下半年可投入生产。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行业情况概述

  · 新能源锂电行业

  2015年,在全球经济相对低迷的年度,在政策与市场红利的驱动下,锂电新能源行业迎来了爆发期。

  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37.90万辆,同比增长3.5倍。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14.28万辆,同比增长3倍;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生产6.36万辆,同比增长3倍。纯电动商用车生产14.79万辆,同比增长8倍;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生产2.46万辆,同比增长79%。据统计,2015年动力电池装车量超过200亿瓦时,专家预计2016年会增加到大概500亿瓦时,动力电池的生产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峰期,已成为锂电池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新能源汽车对锂盐需求的大幅拉动及上游资源瓶颈,2015年碳酸锂及上游资源产品价格大涨。据锂业分会秘书长测算,2015 年国内正极材料对碳酸锂需求为4.5 万吨,比上年增加1.40 万吨,同比增长45%,短缺1.15 万吨,碳酸锂价格在2015 年大涨150%;另一方面,在锂盐的产业链中,资源供应高度垄断,从而使得需求爆发时,产能依旧有序释放,锂资源企业能够发挥定价权,带动锂价大幅上涨。

  · 纺织印染行业

  2015年我国印染行业继续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步伐,行业经济运行总体上保持平稳。从运行效益来看,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经济指标实现增长,增幅同比有所回落,但较上半年小幅回升。

  另一方面,规模以上企业产量降幅进一步加大,企业亏损面较2014年同期增长0.39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总额较2014年同期增长20%。出口方面,我国印染布直接出口增速回落,价格下跌。其中,印染八大类产品进出口总额同比减少1.72%,增速较2014年同期回落10.62个百分点;出口数量同比增长1.68%,增速回落6.66个百分点;出口金额同比减少0.56%,增速回落11.56个百分点;出口平均单价同比减少2.20%,增速较2014年同期回落4.65个百分点。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股东会战略部署及2015年经营计划,推进新能源锂电产业及纺织印染产业各项运营工作,矿山采选扩建项目投产、深圳天骄产能搬迁及动力锂电池材料项目建设均实现预期目标,并筹划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1、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重要工作

  (1)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为进一步做强公司锂电新能源产业,促进公司全面产业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等锂电产业链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相关子公司重要工作情况

  ①统筹深圳天骄搬迁方案

  I、筹建连云港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深圳天骄由于厂区所在地政府正在组织实施产业规划调整,面临厂区搬迁问题,结合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经公司董事会及深圳天骄股东会通过,深圳天骄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中小企业园建设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产业化基地,将分两期建设年产10000吨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以及相关的检测、试验配套设施。

  II、合理布局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产能

  2015年8月深圳天骄启动搬迁相关工作,对原厂区设备进行了梳理分配,统筹连云港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及子公司山东临沂杰能生产线布局,利用临沂子公司现有锰酸锂生产线技改升级为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平稳、有序对接。至报告期末,临沂杰能已形成年产1500吨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并于2016年1月起逐步投产;连云港项目一期设备(9条生产线,规模为3500吨/年)已在安装之中,预计2016年下半年可投入生产。

  ②加强金鑫矿业矿山采选工作,筹划投资建设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

  2015年公司矿山采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采选规模较2014年大幅增长,全年实现锂精粉约2万吨的产量。

  为及时把握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等快速发展带来锂资源需求爆发性增长的市场机遇,抢占先机提高市场占有率,更好更快发挥矿山效益,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金鑫矿业锂辉石矿160万t/a采选工程扩建项目,项目建设投产后金鑫矿业年采选锂辉石矿规模达到160万吨。报告期内,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陆续开展。

  ③启动阿坝州众和新能源生产线复产准备工作,对接矿山部分采选产能

  2015年12月,公司根据锂资源产品市场需求情况,结合矿山生产经营规划,组织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原闽锋锂业更名而来)启动了锂盐生产线复产准备工作。2016年一季度其生产线已实现部分硫酸锂产能,直接对接了金鑫矿业锂矿的部分采选产能,延伸了产业链利润空间。

  2、纺织印染板块

  鉴于公司纺织印染业务收缩的战略性安排,在行业仍然较为低迷的背景下,2015年公司纺织印染业务开展较为谨慎,整体规模较上年度进一步下降。但公司仍保持在研发技术方面的投入及创新,母公司及子公司厦门华印均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报告期内,公司纺织印染业务规模下降利润减少,年度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增加,同时,新能源业务受矿山扩建、天骄搬迁等诸因素影响,规模效应未显现,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都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15年度,公司纺织印染及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两大板块共实现营业总收入6.8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64%,其中,纺织印染产业及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3,262.60万元,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实现度营业收入14,953.57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9,986.7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79%;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83.33万元;销售费用3,165.70万元,下降幅度25.56%;管理费用11,525.63万元,增长幅度1.14%;财务费用12,307.26万元,同比提高75.61%,经营性现金流净额832.33万元,同比下降92.69%。公司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17,854.23万元,净利润-15,142.91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4,682.11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08.16%和-2,084.58%,其中,纺织印染及贸易业务实现净利润-10,858.54万元,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实现净利润-3,823.57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纺织印染业务规模下降利润减少,年度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增加,同时,新能源业务受矿山扩建、天骄搬迁等诸因素影响,规模效应未显现,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都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范围增加灌云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灌云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31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代表:江来辉。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6)审字E-011号)。

  I、董事会专项说明

  一、强调事项内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逾期银行借款、逾期未缴税金及逾期应付利息。公司2015年度亏损金额较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情况说明

  近年来,受公司业务转型尚未产生净现金流、传统纺织印染业务盈利能力大幅下降、流动资金占用大等因素影响,再加上宏观经济形势低迷,银行信贷收紧等客观因素,公司现金流压力较大。

  由于公司营运资金较紧张,2015年末出现逾期未交税款及逾期借款。未交税款已向地方政府及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交。逾期借款已取得相关金融机构谅解,办妥抵押资产二次抵押或借新还旧手续后即可清偿原有债务。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上述强调事项段不影响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强调涉及事项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及具体措施

  2016年度,公司管理层拟采取下列措施以改善现金流:

  (一)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016年,公司将根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部署,继续推进纺织印染业务的收缩、退出,强化新能源锂电业务拓展,积极改善公司生产经营,努力提升经营效益。

  1、通过战略性收缩,降低纺织印染业务占比,减少纺织印染业务亏损。

  近几年纺织行业持续低迷,同时由于公司实施传统纺织印染产业战略性收缩,公司纺织印染业务效益持续下滑,亏损面加大。随着公司纺织印染业务持续收缩、退出,盘活存货,回笼应收账款,未来该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的比例将持续降低,亏损额度亦将大幅减少,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将显著下降。

  若2016年公司全面或部分退出纺织印染业务,则将减少该类业务亏损,并可能产生大额非经常性收益,将对公司2016年的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2、推进金鑫矿业矿山达产进程,调整商业模式,提升锂资源产品利润空间。

  2015年,金鑫矿业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自6月中旬起试生产,但选矿生产线还处于磨合调试阶段,达产率不足,共生产锂精粉约2万吨;再加上2015年财务费用较高因素,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

  在锂资源供应寡头垄断、锂产品价格持续上涨的市场环境下,2016年公司将借鉴国际锂业巨头的商业模式,依托矿山资源优势,结合市场需求,调整锂材料产业经营模式:合理安排阿坝众和新能源生产线开工计划(部分生产线生产氢氧化锂对外销售,部分生产线用于生产硫酸锂供应锂盐企业或委托锂盐企业加工),通过提供自产锂精粉或硫酸锂委托锂盐企业加工成碳酸锂/氢氧化锂自行销售方式(包括部分产品供应深圳天骄),进一步提升锂资源利润空间,同时解决深圳天骄的生产原料――碳酸锂供应紧张问题。

  按金鑫矿业2016年度产出锂精粉6-8万吨全部通过阿坝众和新能源自产锂盐或委托外加工后对外销售进行测算,全年预计可实现锂盐销售收入约10亿元,实现经营性净利润约5亿元。

  3、加快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投产进程,提升深圳天骄经营业绩。

  2015年,由于深圳天骄产能搬迁及产品、客户调整,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导致业绩亏损。2016年,随着江苏连云港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及山东临沂杰能三元正极材料改造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利于其发挥在三元正极材料方面的核心技术优势,恢复并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经营业绩的好转。预计全年深圳天骄可实现销售收入约4亿元,实现经营性净利润约4000万元。

  综合上述分析,预计新能源锂电材料业务2016年大约可实现净利润约5.4亿元。

  (二)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2016年,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努力实现此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正向影响;此次发行股份除了购买资产外,还将募集9亿现金用于归还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该部分资金预计于2016年下半年到位。

  (三)通过变现土地取得资金

  众和股份之子公司厦门华纶厂区占地面积约150亩,该宗地在厦门市三旧改造规划范围内。日前,公司与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达成意向协议,该资管公司拟通过设立地产基金的方式以现金购买土地使用权,若能顺利成交,预计可为公司带来6亿元左右净现金流入。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在审计报告中出具强调事项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强调事项涉及的内容,主要是公司产业转型期资金投入大、2015年度业绩较大幅度亏损及银行信贷收紧等原因引起资金层面紧张,管理层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该局面,一方面应努力做好筹融资安排,支持产业转型及发展;另一方面,在经营上应抓住新能源锂电行业发展机遇,加强新能源板块生产经营管理,提升经营业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实现产业转型效益。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II、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拟定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

  福建华兴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III、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15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商务楼1607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独立董事唐予华先生因出差委托张亦春先生表决。董事长许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张亦春、唐予华、朱福惠向董事会提交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五节 重要事项”、“第九节 公司治理”等章节,《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判断,报告期末个别其他应收款不存减值迹象拟不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拟对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及其子公司部分历史遗留的应收款项合计577,865.38元、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部分应收款零星尾款合计180,976.03元及公司本部历史遗留的预付款项合计1,751,622.00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个别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个别其他应收款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1、其他应收款——应收莆田市九龙谷综合发展有限公司16,771,523.09元,系收购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保证金及相应的资金利息。

  2、其他应收款——应收莆田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6,771,523.09元,系收购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保证金及相应的资金利息。

  3、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277,690.05元,以及其他应收款——应收福利退税款5,685,850.83元,系根据国家政策享有的权益。

  4、其他应收款——应收深圳天骄职工持股代垫款901,661.82元。

  (二)、关于核销部分资产

  在2015年度财务报告对子公司深圳天骄及其子公司部分历史遗留的应收款项、子公司厦门华印部分应收款零星尾款及公司本部历史遗留的预付款进行了梳理,决定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个别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天骄及控股子公司拟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

  2、厦门华印拟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

  3、公司本部拟核销预付账款情况

  ■

  因上述应收款项账龄长、且部分客户无可执行财产,已确认无法收回,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的要求,提请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901.59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9,986.72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83.33万元,销售费用3,165.70万元,管理费用11,525.63万元,财务费用12,307.26万元。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17,854.23万元,净利润-15,142.91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4,682.11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08.16%和2,084.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6-035号公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1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进行说明。

  【专项说明全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646,839.0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646,839.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6,246,002.09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37,599,163.07元。

  201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矿山的扩建、投产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发展,仍需大额资金投入;同时,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5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定为准,并报公司独立董事签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6-036号公告。】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5-037号公告。】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或者其股东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君合集团(含为其股东)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上期为君合集团提供的、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时间公司为其担保额都将不超过35,000万元。),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6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本年度新增互保业务,君合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资产或股权价值不低于公司为其担保金额的1.5倍。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6-038号公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2016年4 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汇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开展2016年远期结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以及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16-039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向债券市场融资);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类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形式的融资。董事会将视实际需要向除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或向债券市场融资。

  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控股子公司(授信主体)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或批准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前述贷款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

  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定为准。

  具体授信,可以公司或者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或以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本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前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纺织”)、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营销”)、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印”),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雷奇”)、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贸易”)、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能源”)、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州众和新能源”)、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

  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含了上期已发生、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期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都将不超过100,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众和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众和纺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品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众和纺织资产总额为 38,858.97万元,负债总额为20,100.30万元,资产负债率51.73%,净资产为18,758.6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8,948.28万元,利润总额为-1,192.45万元,净利润为-904.58万元。

  2、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607室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众和营销为厦门华印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纺织原料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众和营销资产总额为47,352.45万元,负债总额为27,313.63万元,资产负债率57.68%,净资产为20,038.8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5,006.64万元,利润总额为-714.01万元,净利润为-517.86万元。

  3、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地: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30号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厦门华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9.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巨巢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5%股权),主营业务为印染、加工。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厦门华印资产总额为30,061.82万元,负债总额为10,817.37万元,资产负债率35.98%,净资产为19,244.4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5,684.35万元,利润总额为-2,274.18万元,净利润为-2,060.26万元。

  4、浙江雷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所: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59号

  注册资本:1,700万元

  浙江雷奇是厦门巨巢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巨巢持有9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流行面料设计有限公司持有9.64%),主营业务为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鞋帽。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浙江雷奇资产总额为2,813.34万元,负债总额为6,661.09万元,净资产为-3,847.75万元,资产负债率236.77%,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655.94万元,利润总额为-1,561.16万元,净利润为-1,723.61万元。

  5、福建众和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福建省莆田市湄州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北岸经济城55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众和贸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铁、铜、锌、锰、铬、钛、镁、铅、钨、锡、镍、铝土矿(国家专控的除外)、有色金属(不含贵稀金属)、服装、鞋帽、鞋材、皮革制品、纺织品等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众和贸易资产总额为6,793.81万元,负债总额为1,974.16万元,净资产为4,819.65万元,资产负债率29.06%,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166.68万元,净利润为-127.63万元。

  6、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第一层D10单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众和新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持有66.67%股权,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3.33%股权),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技术研发及设计等。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众和新能源资产总额为55,482.21万元,负债总额为19,030.04万元,净资产为36,452.17万元,资产负债率34.30%,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37.15万元,净利润为-128.51万元。

  7、深圳市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山

  住址: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东部奔康工业区A28栋101、201、A12栋101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深圳天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70%股权,王伟东持有20%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10%股权),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材料包括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深圳天骄资产总额为24,517.96万元,负债总额为10,874.73万元,净资产为13,643.23万元,资产负债率44.35%,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0,572.51万元,利润总额为-961.52万元,净利润为-367.94万元。

  8、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国辉

  住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百花乡瓦窑村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5,096.40万元

  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是众和新能源控股子公司(众和新能源持有62.95%股权,全资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3.19%股权,陈振厚持有3.86%股权),主营业务为单水氢氧化锂的生产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阿坝州众和新能源资产总额为16,783.76万元,负债总额为3,474.28万元,净资产为13,189.49万元,资产负债率21.42%,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8.16万元,利润总额为-1,032.95万元,净利润为-974.06万元。

  9、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住址:马尔康县党坝乡地拉秋村

  注册资本:6,060.6万元

  金鑫矿业是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控股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持有98%股权)。主营业务为锂辉石的开采及锂精粉的销售。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鑫矿业资产总额为34,372.72万元,负债总额为33,113.46万元,净资产为1,259.26万元,资产负债率96.34%,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002.48万元,利润总额为-2,833.26万元,净利润为-2,168.87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取自各主体的单体报表,未合并其各自的下属子公司(如有)数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015年度授信担保已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的担保合同,亦可能存在由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的情形,而非由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此项情形发生之担保,亦为本议案所述之担保组成部分,其发生的担保金额纳入上述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2、具体担保金额在前述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分配上,视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商务谈判的结果,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统筹分配,但不得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3、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该期间内新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公司亦将视情况提供担保或由其它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纳入上述1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6,898.68万元,担保余额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80.99%,(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31,787.99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5.25%;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110.69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5.7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保的借款逾期合计金额为19,914.69万元,其中,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9,123.70万元、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10,790.99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2,486.72万元,担保余额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74.70%,(其中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31,702.3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5.12%;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784.41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9.58%);截至本公告日,对外提保的借款逾期金额为36,499.73万元,其中,对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4,797.42万元,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出现逾期的金额为31,702.31万元。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出现的逾期借款已取得相关金融机构谅解,办妥抵押资产二次抵押或借新还旧手续后即可清偿原有债务。

  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除了第三方反担保,君合集团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合集团95%股权)2014年12月将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0%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2016年4月再追加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9%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该反担保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不含其对外投资增值)金额8.14亿元。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6-038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互相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或者其股东互相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累计为君合集团(含为其股东)各类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含了公司上期为君合集团提供的、延续到本期的担保额,即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该段时间公司为其担保额都将不超过35,000万元。),且不超过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60%,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无论公司为前述任何一家企业提供担保,君合集团均应提供反担保。本年度新增互保业务,君合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资产或股权价值不低于公司为其担保金额的1.5倍。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对外担保重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介绍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联星村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占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5%股权)。

  君合集团主营业务为鞋类、鞋用材料制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君合集团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20.43亿元,净资产17.2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5.51%。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1004之01B室

  法定代表人:陈建宁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要股东:陈建宁(占95%股权),福建兴业方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5%股权)。

  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批发、零售,企业管理的咨询与策划;企业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的咨询与策划。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总资产20.66亿元,净资产17.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5.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与君合集团互相提供担保,有利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

  鉴于君合集团目前存在借款逾期问题,为担保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将为君合集团担保的额度由上一年度的5亿元调整为3.5亿元,并将公司为其担保比例占其为公司担保比例由原来的70%调为60%。

  同时,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除了第三方反担保,君合集团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合集团95%股权)2014年12月将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0%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2016年4月再追加其持有的君合集团29%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该反担保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不含其对外投资增值)金额8.14亿元。

  公司将本着严控对外担保风险的原则,加强日常跟踪管理,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利益。

  五、互相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君合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各类担保总额为61,925.62万元,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110.69万元(其中担保出现逾期的借款金额为9,123.70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5.7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担保20,784.41万元(其中逾期的借款金额为4,797.42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9.58%。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或者其股东互相提供互惠担保,有利公司各项融资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鉴于公司为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存在逾期的情形,公司应加强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关注,积极防范担保风险。

  2、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汇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16年度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公司预计201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远期结汇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公司已制定相应《远期结汇内控管理制度》。现将拟开展银行远期结汇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目的

  通过远期结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交易品种

  远期结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

  三、交易期间及预计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2016年的业务规划,本着审慎的原则,预计2016年度公司累计发生远期结汇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并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

  公司在运作每一笔远期结汇交易时,在操作日当天即可将结汇汇率全部锁定,因此其到期交割时,不存在不可预知的敞口及风险。

  1、市场风险:指因市场波动而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价格或利率、汇率因经济原因而产生的不利波动。

  公司对于市场风险的管理和监控主要从交易的原则进行:①交易平台:通过国内与公司合作的金融机构进行;②交易原则:通过远期结汇业务锁定汇率风险。

  2、现金流量风险:远期结汇的现金流量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外汇收入的风险。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的稳定关系,且公司进行远期结汇的比例控制在公司预计外汇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之内。

  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使公司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产生的风险。

  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与金融机构签定的文件都需经过外汇及法律专业人员审核后,才可正式签署,以避免法律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可以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降低汇率风险。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号磐基商务楼1607会议室召开。监事陈永志、许元清、罗建国共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陈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福建华兴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646,839.0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646,839.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6,246,002.09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37,599,163.07元。

  2016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矿山的扩建、投产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发展,仍需大额资金投入;同时,基于《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条款等的相关规定,2015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新能源锂电产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我们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外通知。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36版)
   第A002版:聚焦东北人口困局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聚焦期货市场新动态
   第A005版:公 司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市 场
   第A008版:机 构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综 合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