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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欲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尚义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方正信产、方正集团和方正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亿股(含本数)。2014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转发的《财政部关于批复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函》(财教函[2014]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2014年12月12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沪调查字2015-1-7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欲晓 日期:2016-04-26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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