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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以石油化工尾气(废气)、火炬气为原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干冰、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氮气及其他工业气体。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饮料、冶金、食品、烟草、石油、农业、化工、电子等多个领域。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目前国内以化工尾气为原料,年产能最大的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生产企业。已形成年产41万吨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生产能力,其中本公司已形成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80,000吨/年,2014年5月2万吨液体氩气项目试车投产;安庆凯美特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0,000吨/年生产能力,2014年2月投产的特气分公司建设了47,000吨/年的精馏可燃气、4,456×104Nm3/a 氢气等装置;惠州凯美特气体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30,000吨/年、优质干冰20,000吨/年、高纯态100,000标瓶的生产能力;长岭凯美特已形成年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0,000吨、4421x104NM3/a 氢气、3265 x104NM3/a甲烷及1788x104Nm3/a 一氧化碳的生产能力;2014年投资建设海南凯美特和福建凯美特,将分别提高年产10万吨二氧化碳能力,其中海南凯美特将建设年产食品级二氧化碳10万吨(一期3万吨,二期7万吨),燃料气7.3万吨,转化炉用燃料气15.2万吨,氢气1.072万吨的生产能力,福建凯美特将投资建设一套处理量为4000Nm3/h火炬尾气压缩回用装置。 公司主要产品由于纯度高、质量稳定,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公司已与多家下游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目前公司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产品已通过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认证,被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等公司确认为在中国的策略供应商,并为杭州娃哈哈集团、屈臣氏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集团、珠江啤酒集团、青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等众多知名食品饮料客户和中国中车集团、中船重工集团武昌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岳阳纸业等特大型工业客户广泛采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全球经济低迷,中国经济运行遭遇到不少预期内和预期外的冲击与挑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经受住了各种压力和考验,强化管理业务的整合,主动应对市场环境,狠抓市场开发力度,加强成本费用管控,进行开源节流,在对已有销售市场继续精耕细作、巩固市场地位和区域竞争优势基础上,通过加强营销力度、提升整体营销水平等途径开发新的客户,上下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计划有效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83.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04%;实现营业利润-6,812.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7.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1.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4.68%。2015年公司传统食品级二氧化碳产品继续保持优势,产量、销量及收入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但因2015年受市场竞争加剧、上下游工业企业经济不景气以及国际国内大经济环境影响,原油及其制品价格大幅下跌,安庆公司二期产品液体气及戊烷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安庆公司2015年营业利润为亏损。另外,长岭凯美特因协议分歧全年处于停车状态而形成较大停工损失,公司对长岭凯美特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并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长岭凯美特公司2015年经营利润为亏损。上述导致公司2015年合并净利润为亏损4,552.9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83.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04%;实现营业利润-6,812.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7.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1.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4.68%。 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主要经营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干冰。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2,225.83万元,所有者权益8,677.29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7,790.70万元,营业利润2,224.06万元, 净利润2,541.33万元。 2.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883.07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及其他工业气体、危险货物运输(二类);生产氢气、燃料气(甲烷、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的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建设项目筹建。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9,098.10万元,所有者权益12,355.86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9,430.96万元, 营业利润 -1,843.10万元, 净利润为-1,257.39万元。 3.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范围:生产液体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一氧化碳)、氢气的生产、经营。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6,142.33万元,所有者权益10,356.82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7,652.47万元, 营业利润-7,651.82万元,净利润为-6,881.78万元。 4、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加工、销售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氢气及其他工业气体;道路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22,312.49万元,所有者权益8,983.34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673.31万元,净利润为-514.48万元。 5、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液体二氧化碳、氢气;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范围从事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的总资产为7,264.38万元,所有者权益6,969.38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1.51万元,净利润为-6.62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14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4月25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16,157.3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660,079.5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366,007.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0,122,575.43元,减: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40,500万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4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6,200万股。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9,416,646.98元,资本公积为91,992,624.5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2015年度盈利情况和后续资金安排,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国家实施供给侧改革是国内气体行业面临的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是公司努力的方向,此将鼓励公司扩大投资,创新自有技术,提高产品品质。为拓展开发新产品、新业务并尽快完成公司在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布局,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发展时需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2014年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融资授信为2014年--2017年岳阳市工行向公司提供10亿元的融资支持(包括流到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及非融资类保函等),贷款期限、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前提下给予优惠,并提供贷款申请审批绿色通道。公司2016年拟向其他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交通银行岳阳市分行2亿元,光大银行岳阳分行1亿元,中信银行1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5000万元,浦发银行长沙分行5000万元,建设银行岳阳分行600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有效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2015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7,000.00万元。公司为安庆凯美特、海南凯美特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各子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以上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服务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与关联人四川开元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祝恩福、周岳陵、张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祝恩福、张伟为海南和安庆凯美特董事,周岳陵为安庆凯美特董事,祝恩福与周岳陵为夫妻关系)。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但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尽管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但项目具体内容不变,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加快项目建设,保证项目的高效进行并尽快实施完成。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要求,提请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1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4月25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监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通过检查公司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及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16,157.3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660,079.5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366,007.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0,122,575.43元,减: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40,500万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4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6,200万股。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9,416,646.98元,资本公积为91,992,624.5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2015年度盈利情况和后续资金安排,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15年度盈利情况和后续资金安排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权益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预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国家实施供给侧改革是国内气体行业面临的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是公司努力的方向,此将鼓励公司扩大投资,创新自有技术,提高产品品质。为拓展开发新产品、新业务并尽快完成公司在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布局,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发展时需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2014年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融资授信为2014年--2017年岳阳市工行向公司提供10亿元的融资支持(包括流到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及非融资类保函等),贷款期限、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前提下给予优惠,并提供贷款申请审批绿色通道。公司2016年拟向其他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交通银行岳阳市分行2亿元,光大银行岳阳分行1亿元,中信银行1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5000万元,浦发银行长沙分行5000万元,建设银行岳阳分行600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 (1)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3) 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服务、购买设备的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该关联交易利用四川开元的技术与设备优势,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2016年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1)公司董事会2016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6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16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1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2月9日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摇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48元。截至2011年2月1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0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43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1,17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5,695.75万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40,594.13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5,101.6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81.8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724.5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757.31万元)。 (下转B234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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