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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33版)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515.3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9,211.10万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44,109.48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5,101.6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总额为1,094.17万元,期末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07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9,211.10万元,其中: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44,109.48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5,101.6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7万元,其中: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0.0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2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说明: (1)上述农行岳阳巴陵支行存款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1.09万元(其中2015年度利息收入2.0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2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当前余额0.00万元。 (2)上述工行洋浦分行存款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79.78万元(其中2015年度利息收入31.5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6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当前余额为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1年9月30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终止募投项目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实施。 2014年5月16日,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 月25 日 附表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2: 201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1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现将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及2016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母公司 ■ 说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祝恩福、周岳陵夫妇,为母公司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B.子公司 ■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二、2015年度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担保的情况 (1)A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凯美特”)借款担保 ■ 说明:公司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8月1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编号为1210494号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5亿元,保证期间为2012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26日。主合同就是指安庆凯美特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业务而订立的授信业务合同。 B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凯美特”)借款担保 ■ 说明: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5年5月20日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向银行融资10,000万元提供担保。海南凯美特于2015年6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工商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年开支借字第0522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编号2015年开支保字第0529号),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3)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外其他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 三、2016年度预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8月16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2016年公司将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保证债权额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91871880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住所: 安徽省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捌仟捌佰捌拾叁万零柒佰贰拾壹圆整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1日 营业期限:2006年8月21日至2036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及其他工业气体;危险货物运输(二类);生产氢气、燃料气(甲烷、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戊烷工业烃的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建设项目筹建(由分支机构经营)。(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9,098.10万元,所有者权益12,355.86万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9,430.96万元,营业利润 -1,843.10万元, 净利润为-1,257.39万元。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详见公司2014-015号公告)及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4-039号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19)。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5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5年5月20日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凯美特”)向银行融资提供10,0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关联董事祝恩福、周岳陵、张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祝恩福、张伟为海南凯美特董事,祝恩福与周岳陵为夫妻关系)。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097688242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洋浦远洋路工行大厦9楼901号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5月5日 营业期限:2014年5月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氢气及其他工业气体;道路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5 年12月31 日,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总资产22,312.49万元,负债合计13,329.15万元,资产负债率59.74%,所有者权益 8,983.34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14.48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可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25,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62%(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73,527,292.15元);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其中:海南凯美特7,000.00万元,安庆凯美特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可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5,00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62%(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73,527,292.15元)。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关联交易存在的原由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服务、购买设备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与关联人四川开元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有效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2015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7,000.00万元。公司为安庆凯美特、海南凯美特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各子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以上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服务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与关联人四川开元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祝恩福、周岳陵、张伟在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祝恩福、张伟为海南和安庆凯美特董事,周岳陵为安庆凯美特董事,祝恩福与周岳陵为夫妻关系)。 六、监事会意见 (1)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3) 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服务、购买设备的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该关联交易利用四川开元的技术与设备优势,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规避了担保风险。 2、201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8月1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 3、公司2015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5年5月20日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7,000.00万元。 4、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服务、购买设备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和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司独立运行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1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美特气”)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月21日颁发的证监许可[2011]121号文《关于核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 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币28,43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1,170,000.00 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共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个,分别为“合资组建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氩气回收项目”和“湖南气体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分别于2011年9月13日、201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1年9月15日公告的编号为2011-43号《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年9月15日公告的编号为2011-45号《关于公司转让北京燕山凯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2011年10月10日公告的编号为2011-51号《关于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9,117.00万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2011年3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1年3月22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公司持有长岭凯美特100%的股权,长岭凯美特注册成立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23日、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投资中石化海南分公司PSA制氢尾气、PX异构化排放氢、气柜回收干气等工业尾气回收项目,本公司持有海南凯美特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延期项目的使用计划(截至2015年12月31日) ■ 2、项目延期原因 ■ 3、延期的具体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投产日期,经公司谨慎研究,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产日期如下: ■ 4、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但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尽管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但项目具体内容不变,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加快项目建设,保证项目的高效进行并尽快实施完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地核查、分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项目内容及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2)凯美特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平安证券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宜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2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16,157.3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660,079.5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366,007.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0,122,575.43元,减: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40,500万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4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6,200万股。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9,416,646.98元,资本公积为91,992,624.58元。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2015年度盈利情况和后续资金安排,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关于本年度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一)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 (二)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 1、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合并净利润-45,529,402.81元, 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16,157.39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母公司)169,416,646.98元,当年每股收益-0.08元,低于0.1元; 2、公司 2015年内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详见2014-015号公告)及2014年5月16日201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4-039号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4000Nm3/h火炬气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2014年10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详见2014-058号公告)及2014年11月18日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4-065号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并增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对外披露的编号2014-063号《关于受让并增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该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5亿元人民币,2016年项目仍处于实施阶段。 综合上述原因,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赢利能力,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公司章程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15年度盈利情况和后续资金安排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权益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预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特此说明。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2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 有限公司延期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源凯美特”)原拟定投产日期为2016年4月10日。福建福源凯美特项目从基建进场建设至今雨期较长,对土建工程施工影响大,以及开工初期当地村名阻工现象时有发生,因征地、天气、施工暂停等因素影响造成难以完成原拟定日期投产目标,达到生产条件的日期预计延迟至2016年三季度。 建设期间,福建福源凯美特加强雨季防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延长作业时间、严控质量、狠抓安全、加强沟通,促进设备早日正常运行,保证装置一次性开车成功。公司会一直跟进福建福源凯美特项目进度并及时公告进展,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2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6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2015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 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独立董事廖安先生、财务总监徐卫忠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24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2015年度股东大会采取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需通过特别决议审议,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1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549;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A、整体表决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11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进行注册,如果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四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检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后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伟、王虹、余欢 联系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电子邮箱:zqb@china-kmt.cn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西门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4003 2、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2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特气分公司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下设分公司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接到上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或“上游”)的通知,上游炼油一部裂解装置的反应塔内组件因突发故障,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紧急停车。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非计划停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停车期间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对生产装置进行保养与维护以确保生产装置后期安全有效运行。2016年4月25日,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检修完成,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已通过安全运行,现装置已运行稳定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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