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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27版) 肇庆红蜻蜓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223,764.58元;负债总额:61,865,921.06元;净资产:17,357,843.52元。(经审计) 4、广东尚品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园路 18 号自编 C 栋;法定代表人:董忠武;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服饰制造;皮鞋制造;其他皮革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广东尚品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4,972,895.21元;负债总额:60,954,368.79元;净资产:64,018,526.42元。(经审计) 5、温州红蜻蜓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区王家圩路;法人代表:潘剑彪;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童鞋、童装、帽、袜、书包、童车、玩具、日用百货生产、销售。 温州红蜻蜓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4,286,611.81元;负债总额:80,661,892.45元;净资产:13,624,719.36元。(经审计) 6、广州迪缇西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民营科技园路科技路18号A栋四楼-1;法人代表:张少斌;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皮革制品、鞋帽、服装、手表、针纺织品、香水、五金配饰、日用百货、五金设备、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 广州迪缇西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092,966.69元;负债总额:58,786,306.25元;净资产:-31,693,339.56元。(经审计) 7、浙江红蜻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区;法人代表:汪建斌;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许可项目:销售皮革制品、服饰、鞋材辅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电器。 浙江红蜻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1,737,153.23元;负债总额:101,850,304.83元;净资产:59,886,848.4元。(经审计) 8、红蜻蜓营销温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0万元;注册地:温州市黎明工业区36号三楼;法人代表:李忠华;公司持股: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皮革制品、服饰、鞋材辅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电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蜻蜓营销温州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6,587,777.1元;负债总额:240,960,105.31元;净资产:25,627,671.79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公司将及时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担保事项符合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并采取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1,000万元人民币(经2015年6月10日临时董事会会议授权)。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77%。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号文核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红蜻蜓”)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7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6,934,46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3,825,533.00元,其中股本58,800,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15,025,533.00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1号验资报告。 (二)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61,041,310.23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瓯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江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9.0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590,858.23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538号《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进行验证,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自筹资金已于2015年8月31日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8月1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公司2015年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0,000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 公司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为34,000万元,本期收回结构性存款22,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为244.43万元。公司用于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的结构化存款余额为12,000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原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40,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4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新增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80,000万元,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3,825,53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61,041,310.23元。 ■ 二、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40,0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增加额度 40,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 三、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措施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 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增加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额度,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增加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3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31日 至2016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4: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联系人:薛霞、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0577-67350516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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