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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由家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清洁能源液化天然气(LNG)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城镇燃气、加气站等构成。

  (1)家居业务

  主要包括地板、木门和柜体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木地板产品拥有20余个系列,190余个型号的产品,木门和柜体也有众多系列供消费者选择,从木门到衣柜,从地板到壁纸,升达大家居从家居材质、颜色、风格设计,到个性化安装服务,满足不同风格的家居要求,一体化的设计让家居空间最大化的利用,达到家居整体风格和谐统一,从整体家居的售前、售中及售后体验智能服务的同时,获得“控制智能”、“收纳智能”、“智能场景”的三大特色的智能家居体验,轻松开启一站式的便利家居和品质生活方式。

  (2)清洁能源业务

  公司自2013年切入清洁能源行业以来,快速布局清洁能源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液化天然气(LNG)的生产和销售、城镇燃气、加气站等业务,已初步形成“液化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运输——城镇燃气(管道输配)——加气站与调峰站”的产业链格局。

  2、经营模式

  家居业务方面,在地板、木门、柜体等品牌家居产品生产及销售的基础上,结合家居业态变化的实际情况,强力推进公司家居业务的转型升级,即以家居集成商为目标,以整体家装为切入点,以智能家居为升级方向,以互联网和物联网为工具,同时整合品牌产品、线下渠道、设计、服务和金融等平台,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便利家居和快乐的生活方式服务,以促成家居业务板块新的商业盈利模式。

  清洁能源业务方面,公司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和销售企业购买气源后,通过LNG工厂加工销售,或通过自身城镇燃气管网系统以及CNG/LNG加气站,销售给居民、商业、工业等终端用户并提供相关输配服务;同时,本公司为城镇燃气新用户提供燃气安装服务。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一是品牌家居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同时推进家居业务的整合、升级,为消费者提供商集成化、整体化、智能化的一站式家居服务,以形成家居新的盈利点,突破部分区域业绩,同时控制财务及管理成本。二是公司在清洁能源业务方面,通过自建+并购+并购基金多途径,加快战略布局,整合优质项目,加速业绩增长,同时城镇燃气新的客户安装、用气量的增长也带来了一定的利润。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家居行业

  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逐步放缓,木地板、家具和装饰装修等行业疲软,各项成本持续上涨,不断压缩公司盈利空间。同时消费结构和营销模式发生着深刻变化,家居产品和服务呈现一体化、一站式消费特点,以大家居行业为载体的智能家居和互联网家居在业内迅速兴起,进一步驱动着行业的调整和升级。

  公司作为家居行业的领先者,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公司产品“升达牌”地板在消费者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并连续三年在强化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同类产品中销量领先。随着近年来家居行业消费模式的改变,公司亦快速做出了调整,对传统家居业务进行整合、升级,打造“升达智能大家居”,即以家居集成商为目标,以整体家装为切入点,以智能家居为升级方向,以互联网和物联网为工具,同时整合品牌产品、线下渠道、设计、服务和金融等平台,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便利家居和快乐的生活方式服务,以促成家居业务板块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2、天然气行业

  围绕着“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绿色、健康、低碳”等理念和方向,同时我国正处在环境综合整治期,迫切需要清洁能源来替代传统能源。2014年下半年以来,受油品质量升级和国际油价震荡下行影响,国内石油价格持续下跌,一定程度影响了国内天然气行业的盈利空间。目前LNG行业处于调整期,但由于其作为一种重要清洁燃料,在技术、经济及环保上相对而言存在明显竞争优势,且将继续受到国家环保政策的大力支持,仍然具有可观的前景。2015年底国家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本次天然气下调给行业特别是下游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LNG 的经济性回升。

  公司自2013年成功切入该行业,公司坚持以“自建+并购+产业并购基金”等方式快速布局清洁能源产业链的发展。在天然气产业链上游设立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向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持有其51%的股权,其投资建设的“子洲年产20万吨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工厂”已成功运营两年;向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持有其51%的股权,其投资建设的“年产20万吨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工厂”也已投产运营,在产业链下游,公司先后设立全资子公司丹巴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黑水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收购小金中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海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已初步构建“液化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运输——城镇燃气(管道输配)——加气站与调峰站”的产业链格局。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概述

  2015年,世界经济处于调整中,增速明显放慢,复苏动力不足,加上地缘政治影响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增多,导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深度下跌,金融市场震荡加剧,因此,推动增长、增加就业、调整结构成了国际社会共识。过去一年,我国经济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并逐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总体经济实现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

  2015年对于公司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二级市场股票经历了巨大震荡,主营业务亦在外围市场挤压下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传统家居业务发展面临考验。国内液化天然气行业亦受国际油价持续低位运行的影响进一步调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深入贯彻董事会确立的家居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双业务并重发展的战略方针下,积极应对各项挑战,主动出击,总体来说,过去一年公司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在家居业务上深入调研,快速反应,对传统业务进行整合升级,打造升达互联网智能大家居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家装模式。在清洁能源业务上,公司加快产业链的布局,完成陕西三个天然气项目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取得彭山募投项目的定增批复,进一步推进了液化天然气工厂、城镇燃气及加注站等方面的建设及拓展工作。

  (二)报告期内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营业成本构成

  (1)行业分类

  单位:元

  ■

  (2)产品分类

  单位:元

  ■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实现情况

  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家居和清洁能源两块业务构成,实现营业收入合计65,688.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16%,主要系纤维板剥离后导致营收大幅减少所致;实现营业利润1,453.40万元,同比增加589.10%,利润总额为2,489.04万元,同比增加136.01%,主要系报告期内燃气营业收入增加、期间费用下降所致,其中燃气营业收入为11,844.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8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榆林金源、米脂绿源、金源物流、圣明源公司、圣明达公司、胜大天然气公司、乾润能源、博通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昌政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2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2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显湖、罗正英、黄雅虹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688.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16%;主要系纤维板剥离后导致营收大幅减少所致;实现营业利润1,453.40万元,同比增加589.10%,利润总额为2,489.04万元,同比增加136.01%,主要系报告期内燃气营业收入增加、期间费用下降所致,其中燃气营业收入为11,844.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84%。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16)02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016年,公司将继续在以家居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双业务并重发展的战略方针下,围绕“加紧转型升级,加快整合发展”的总体经营战略和“快转型、促升级、着眼预期、强管理、出效益、保障当下”的总体经营方针,继续推动“家居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两大主业的持续发展。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4,064,663.6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06,466.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1,582,809.31元,201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3,241,006.62元。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预计2016年有较大的资本性支出,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于其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1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5年度末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续聘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查阅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了意见,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6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已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

  2、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杜金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弟弟江昌教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根据已签订的经销合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需回避,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罗娅芳女士为公司原董事董静涛的弟弟的配偶,董静涛先生已于2015年2月13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截止2016年1月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时,辞职未满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罗娅芳女士仍视同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与自然人罗娅芳女士交易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已签订的经销合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

  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的配偶陈德珍的弟弟,为公司产品经销商,根据已签订的经销合同,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5、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已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6、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已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刊载于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转让内蒙古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2016年度日常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批准控股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其关联公司2016年度日常交易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2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云海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过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合理的内部控制,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作出的,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2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装饰”)、杜金华、罗娅芳及陈文已签订销售协议,公司与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升达广元”)和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达州”)已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销售地板、木门和柜体产品以及购买家居基材,预计2016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313.28万元,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均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与升达装饰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1,115,013.59元;公司与杜金华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750,959.44元;公司与罗娅芳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925,618.47元;公司与陈文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1,110.26元;公司与升达广元以及与升达达州均暂未发生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议及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表决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杜金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罗娅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中无关联董事需回避。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自然人陈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四川升达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蔚献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7号一幢三楼

  主营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设计;商品批发与零售。

  关联关系:升达装饰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系公司关联法人。

  2、杜金华

  关联关系:杜金华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的弟弟江昌教先生的配偶,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3、罗娅芳

  关联关系:罗娅芳女士为公司原董事董静涛的弟弟的配偶,董静涛先生已于2015年2月13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截止2016年1月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时,辞职未满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6等相关规定,罗娅芳女士仍视同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4、陈文

  关联关系:陈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的配偶陈德珍女士的弟弟,为公司产品经销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5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5、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静涛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元市元坝区元坝镇京兆路33号

  主营业务:纤维板、人造板生产和销售。

  关联关系:升达广元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系公司关联法人。

  6、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静涛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达县南外镇县武装部二楼办公室

  主营业务:纤维板、人造板生产和销售;林木种植销售;种子、种苗。

  关联关系:升达达州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无关联方销售或采购产品使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同公司向无关联方销售或采购产品使用相同的结算方式,公司木地板、木门及柜体销售实行先款后货结合授信销售的方式。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于2016年1月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和年度交易总量、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与关联人销售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本公司的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利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2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脂绿源”)、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源”)将部分生产设备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合计为38,000.00万元,租赁期限48个月。

  2、公司和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绿源”)共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8,000.00万元,担保范围为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3、华融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米脂绿源、榆林金源拟用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合计为38,000.00万元,租赁期限48个月。租赁期内,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以回租的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生产机器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华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在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分别付清租金等款项后,租赁生产设备分别按照270万元和300万元的名义货价留购(如米脂绿源、榆林金源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则名义货价优惠至180.5万元和200.5万元)。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和华融租赁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意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住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大厦六、七楼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民生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1.1公司名称: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1.2法定代表人:向中华

  1.3注册资本:6,122.449万元

  1.4住所:陕西榆林米脂县东山梁工业园区

  1.5成立日期:2014年2月17日

  1.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液化天然气(包括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产品生产、加工、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天然气工程项目投资(仅限公司自有资金)、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米脂绿源51%的股权;陕西绿源持有米脂绿源49%的股权。陕西绿源本次亦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1.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米脂绿源总资产58,701.25万元,总负债46,250.96万元,净资产12,450.2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9.73万元,净利润-89.71万元(上述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6年3月31日,米脂绿源总资产62,092.08万元,总负债49,824.02万元,净资产12,268.06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927.94万元,利润总额-353.31万元,净利润-264.9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榆林金源天然有限公司

  2.1公司名称:榆林金源天然有限公司

  2.2法定代表人:向中华

  2.3注册资本:13,265.3062万元

  2.4住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苗家坪工业园区

  2.5成立日期:2009年9月11日

  2.6经营范围:天然气工程项目投资、开发、建设;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榆林金源51%的股权;陕西绿源持有榆林金源49%的股权。陕西绿源本次亦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榆林金源总资产74,829.43万元,总负债50,560.99万元,净资产24,268.44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352.03万元,利润总额5,462.44万元,净利润4,673.41万元(上述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6年3月31日,榆林金源总资产82,467.22万元,总负债56,791.89万元,净资产25,675.33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831.83万元,利润总额1,480.33万元,净利润1,258.2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所有

  4、所在地: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生产基地

  5、设备评估净值:合计53,529.12万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出租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4、租赁物:部分机器设备

  5、融资租赁金额:38,000.00万元(其中米脂绿源18,000.00万元,榆林金源20,000.00万元)

  6、租赁期限:48个月

  7、租赁利率:月息3.9583%。

  8、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期租金支付日定于起租日所在月后的第3个月之10日,以后每3个月对应日支付一期租金,共16期。

  9、租赁风险金:榆林金源1,200万元;米脂绿源1,080万元。

  10、担保条款:

  10.1担保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10.2担保方式:担保人均对本合同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10.3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10.4担保期限:保证担保的期间至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11、租赁设备所属权:租赁期限届满,在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分别付清租金等款项后,租赁生产设备分别按照270万元和300万元的名义货价留购(如米脂绿源、榆林金源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则名义货价优惠至180.5万元和200.5万元)。

  五、涉及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的正常经营,也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所融资金主要用于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的生产经营。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使控股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对于融资租赁的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其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回购风险可控。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保证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分别持有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51%的股权,陕西绿源分别持有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49%的股权,公司和陕西绿源对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所涉债务均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同时,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生产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其还本付息能力可完全覆盖本次融资租赁额,因此,本次公司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使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且财务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米脂绿源和榆林金源与华融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是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79%,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5,5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3.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2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转让内蒙古博通天然气

  有限公司股权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关于<转让内蒙古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2、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已经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内蒙古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77%的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300万元收购扎鲁特旗中吉普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吉普润”)持有的内蒙古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公司”)77%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19日,公司与中吉普润、包海林、韩青松、腾桂云及博通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内蒙古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的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博通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前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事宜,并更名为内蒙古中海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博通”)。同时,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有关约定已支付了990万元股权转让款。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与原交易对方在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的基础上,签署了《<转让内蒙古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合同>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仍为中吉普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内蒙古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7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1号)中的“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1公司名称:内蒙古中海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2.2法定代表人:潘真奇

  2.3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2.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黄山街中段南

  2.5经营范围: 项目筹建,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2.6股权结构:

  ■

  2.7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海博通总资产3,854.39万元,总负债2,949.72万元,净资产904.6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3.55万元,利润总额605.21万元,净利润460.10万元(上述数据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补充协议》主要对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时间进行了修订与补充,明确了股权转让价款由基本价和溢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价为990万元,股权转让溢价款累计不超过2,310万元,合计不超过3,300万元。股权转让价溢款根据博通公司在扎鲁特旗行政管理辖区内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建设和经营资质获取情况,分别确认。

  (一)股权转让基本价款支付

  1、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同意博通公司引进升达林业作为中海博通股东;

  2、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确认博通公司原《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对中海博通继续有效;

  3、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就博通公司未能按扎政函发(2013)15号要求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4座加注站建成运营,以及实现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天然气项目于2013年12月投产供气的建设期,作出违约谅解批复,且博通公司已就相关事宜与扎鲁特旗人民政府达成补充协议;

  4、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2013年6月1日下发的《通辽市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博通公司鲁北镇的LNG气化站、燃气管网和CNG加气站项目要获得通辽市投资主管部门的复审(核准或备案),或者由律师、博通公司及升达林业双方和扎鲁特旗发改委有关人员组成访谈组,到通辽市投资主管部门进行访谈,获得确认对项目合法、有效的访谈笔录。

  5、标的股权转让涉及工商、税务变更登记已经完成。

  (二)股权转让溢价款

  1、股权转让溢价款1:博通公司完成下列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并取得相关资质,对应的股权转让溢价款为990万。下列事项全部完成后,公司向中吉普润支付对应的溢价款990万。

  1.1中海博通公司完成鲁北镇LNG气化站、CNG加气站、城镇燃气管网的土地、环评、安评、职业卫生评价、特种设备检验、消防、防雷、基建等必须的合法手续;获得项目场站16.09亩的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点火通气;获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支持鲁北镇项目合法经营的行政许可文件或批文。

  1.2中海博通公司完成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天然气项目以及至少3座车用L-CNG加气站项目报扎鲁特旗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或报通辽市发改委进行复审(核准或备案)的工作,获得项目建设合法有效批文。

  1.3中海博通公司完成扎哈淖尔工业园区1座LNG气化站、管网、1座L-CNG加气站项目选址批文,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完成项目建设必要的相关手续。

  1.4中吉普润及关联方完成有关人员、财务、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等向中海博通公司的移交工作。

  2、股权转让溢价款2:博通公司完成下列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并取得相关资质,对应的股权转让溢价款为990万元。下列事项全部完成后,公司向中吉普润支付对应的益价款990万。

  2.1中海博通公司扎哈淖尔工业园区1座天然气气化站、1座加气站项目场站用地获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按计划推进,2014年10月底要实现撬装站供气。  

  2.2完成鲁北镇相关项目建设资产转固。

  3、股权转让溢价款3:博通公司完成下列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并取得相关资质,对应的股权转让溢价款为330万元。下列事项全部完成后,公司向中吉普润支付对应的溢价款330万。

  3.1中海博通公司扎哈淖尔工业园区的1座气化站、1座L-CNG加气站项目竣工点火,验收合格,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支持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天然气项目合法经营的行政许可或批文。

  3.2中海博通公司除鲁北镇加气站和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加气站外还要完成至少2座车用L-CNG加气站项目选址批文;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完成加气站项目建设必要的相关手续;获得土地使用权证,获得《加注站经营许可证》等支撑车用L-CNG加注站合法经营的行政许可或批文。

  3.3博通公司及关联方有义务协调政府取得中海博通公司在扎鲁特旗辖区内天然气业务的独家经营权,在露天煤矿矿区以及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内等扎鲁特旗境内不得存在除中海博通以外的其他天然气运营的机构、单位和设施。(如果中海博通不去占领市场导致非独家经营的情况除外)

  3.4完成扎哈淖尔工业园区相关项目建设资产转固。

  (三)违约责任

  标的股权转让后,博通公司对已建工程和已购置设备或部件无法达到本质安全环保条件,致使博通公司无法实现正常经营,或者博通公司无法使其拟建、在建项目建成投产,或者已经建成的项目无法持续运营,则中吉普润及其关联方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内容按照本次补充协议进行修改外,《股权转让合同》其他条款维持不变。本协议中未明确的事项,仍按《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时间的修订、补充将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特别是在股权转让溢价款按条件确认支付方面,将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由于外部环境影响以及行业政策变化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因素,对中海博通未来的运营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可预判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明确了收购博通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及各方责任,权转让溢价款按条件确认支付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签署本次《补充协议》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2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周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5月19 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下转B2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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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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