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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傅乐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25.41%,主要原因是本期业务量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较年初减少42.05%,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款项减少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02.60%,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9.67%,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63.42%,主要原因是本期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71.4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应付账款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51.69%,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52.93%,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6.0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杭州掌盟重组500万元赔偿。 10.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20.07%,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盈利下降所致。 11.报告期内,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6.67%,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12.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2.1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增加和应收款项减少所致。 13.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8.2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业务押金等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04%,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业务款项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5.65%,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上年同期减少76.7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7.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5.03%,主要原因是本期研发项目和南京产业园项目工程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傅乐民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通信 编号:2016-015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5日下午15: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5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召开人:公司董事长傅乐民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8,951,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97%。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8,886,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6.9244%;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5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股份4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829%。(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886,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95%;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886,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95%;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8,886,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95%;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886,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95%;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86,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95%;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86,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95%;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886,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95%;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49,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1%;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49,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1%;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49,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1%;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949,2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1%;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时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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