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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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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轴承、轴承零配件、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制造与销售;轴承维修、保养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和房屋的租赁;轴承和相关机械设备及计量仪器、仪表的检测。

  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轴承的生产及制造,主要用于铁路、冶金及矿山等领域。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末公司总资产352,397万元,比年初下降1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4,846万元,比年初下降2.42%,营业总收入230,01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3.52%;利润总额-3,280万元,去年同期金额-10,2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8万元,去年同期金额-10,390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6-1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时在瓦轴集团309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11人,有1人委托代表出席会议。董事唐裕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到会,委托董事方波女士出席。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伟先生主持,公司三位监事、两名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研究决定:2015年度,公司不进行分红派息,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会议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的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万元人民币/年(包括食宿费、交通费等代垫费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8万元人民币/年(包括食宿费、交通费等代垫费用)。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孟伟、孙茂林、张兴海、李实、陈家军、孙娜娟在审议关联事项表决时分别进行回避该事项的表决,除上述董事未参与需回避事项的表决外,其余董事对不需回避的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独立董事意见”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9、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11、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查,认为张丽女士、武春友先生、刘玉平先生、温波先生四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有独立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经审核无异议,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

  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14、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续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公司日常债务重组的议案;

  关联董事孟伟、孙茂林、张兴海、李实、陈家军、孙娜娟在审议关联事项表决时分别进行回避该事项的表决,除上述董事未参与需回避事项的表决外,其余董事对不需回避的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待提交201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会议审议了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汽车分动箱轴承整体剥离的报告(经审计评估后);

  关联董事孟伟、孙茂林、张兴海、李实、陈家军、孙娜娟在审议关联事项表决时分别进行回避该事项的表决,其余董事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独立董事意见”。

  19、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全文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15年度审计报告;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独立董事意见;

  6、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孟伟先生,196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大学工学学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高级政工师,工程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瓦轴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瓦轴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孟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张兴海先生,1968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张兴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孙茂林先生,196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瓦轴股份公司制造部副部长,瓦轴股份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瓦轴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瓦轴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瓦轴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瓦轴股份公司总经理。孙茂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李实先生,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工厂副厂长、厂长、政府处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9月入瓦轴集团公司工作,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陈家军先生,1967年12月出生, 大学学历,经济师、统计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运行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运行部部长;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经济运行部部长。陈家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孙娜娟女士, 196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稽查科长,瓦轴股份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总经理助理、瓦轴股份公司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瓦轴股份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董事会秘书。孙娜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唐裕荣先生,生于1962年,大专文化程度,电机工程师。1989年加入SKF公司为经销网络发展经理,1996年至2004年任SKF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年至2007年任SKF公司工业部全球市场行销总监。2007年至2008年任SKF公司中国汽车部总裁。2008年开始担任SKF公司集团旗下的一个轴承品牌全球总裁。2015年1月开始担任SKF集团高级副总裁兼SKF特殊事业部总裁, 2015年5月开始除了担任SKF集团高级副总裁兼SKF特殊事业部总裁外,开始担任SKF中国总裁和SKF工业市场中国区总裁。2016年2月担任SKF工业市场亚洲区总裁。唐裕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方波女士,生于1972年6月,大学本科。1994年加入普华永道担任审计师。1997年加入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斯凯孚(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斯凯孚中国地区资金部经理。方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丽女士,1960年3月16日生人,经济学学士,会计学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自1983年8月开始担任江苏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现任大连交通大学教授,大连企业家协会及大连经理人联合会特聘教授。自1993年1月开始先后兼职大连山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大连第一服装厂财务顾问、大连市企业管理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副教授、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现任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温波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任职于大连市司法局,现为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温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万寿义先生,1955年出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主任、主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万寿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刘玉平先生,1956年8月出生,教授,毕业后至今任教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学部主任,兼任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法律顾问,辽宁省宪法与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现兼任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3、总经理简历

  孙茂林先生,请见上述董事简历。

  4、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龙杰先生,1962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瓦轴股份公司六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七成品分厂厂长,特大型分公司总经理,瓦轴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瓦轴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王龙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谭剑光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瓦轴股份公司保持架分厂的车间主任、营销部门的业务员、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瓦轴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铁路事业部、铁路轴承销售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瓦轴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谭剑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孙娜娟女士, 请见上述董事简历。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6-1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15:00,在瓦轴集团公司309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4人。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世成主持,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8、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合理、完整、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纳入评价范围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

  9、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债务重组的议案;

  10、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汽车分动箱轴承整体剥离的报告(经审计评估后);

  1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监事会中有两名职工代表出任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孙永生先生、王琳女士已得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直接进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1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以上第1、2、3、4、6、7、8、9、10、1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孙世成先生,1964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高级政工师。曾任瓦轴集团组织部科长,党委组织员,西北销售公司党支部书记,华北销售公司书记、副总经理,组织部部长兼任瓦轴股份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瓦轴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组织部部长。孙世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李秀敏女士,1962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0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稽查部会计员、财务稽查员、财务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等职务,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稽查部部长。李秀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王福兴先生,1972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1993年入本企业以来,曾任瓦轴集团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瓦轴集团精密转盘轴承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瓦房店轴承集团精密转盘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瓦轴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王福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王琳女士,1981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200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瓦轴股份公司信用管理部法律顾问、业务室主任、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王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孙永生先生,196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198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瓦轴股份公司制造工程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七成品分厂厂长,安全设备能源部部长;现任瓦轴股份公司二成品分厂厂长。孙永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6-14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联交易暨汽车分动箱轴承整体剥离的议案”,并发布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详细公告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及评估情况

  本公司依据大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按程序由其指派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北京中企华评估公司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础上,评估并出具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瓦轴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汽车轴承业务及其相关的净资产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70号),

  主要评估内容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16年1月31日

  (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详细的审计及评估报告请见“巨潮资讯网”。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情况

  1、历史沿革

  此次涉及的资产整体剥离,属于本公司及其本公司的汽车分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瓦轴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汽车轴承业务及相关的部分资产及负债、人员。

  近年来因为这部分高端汽车轴承业务连续出现亏损,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且市场竞争的严峻形式加巨,短期内无法实现扭亏,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剥离这部分资产、负债、人员及业务。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转让的本公司(含本部及汽车分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瓦轴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轴承业务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利润如下:

  基准日及前三年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此次资产剥离所涉及的相关债权债务,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形成的,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范运行,至此次董事会前,对转移债务的,均已取得债权人的认可。

  三、其他说明

  1、资产转让后,瓦轴集团将租赁本公司的土地及房屋情况。

  ■

  双方将规范上述关联交易管理,并纳入到公司今后日常性关联交易管理范围。

  2、此项议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双方将签署《资产转让合同》,资产正式交割日期为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合同在股东大会批准此事项后生效。

  4、出售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而非第三方原因;

  (1)公司出售的资产不涉及房屋及建筑物,因此对于设备等其它资产,按照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转让客观、公平,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本公司与瓦轴集团公司均为国有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大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诸如资产、人员的处理等审批程序相对易于操作,资产审计评估结果的确认等相对简化。

  七、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6-1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 2014年、 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现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 股票种类: B 股

  2、 退市风险警示前的股票简称:瓦轴B

  3、 证券代码:200706

  4、 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16 年 4 月 27 日

  5、 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瓦轴B

  6、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4年、 2015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2.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6 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2016 年4月26日停牌一天,2016年4月27日复牌。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措施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6年,公司将把实现扭亏为盈作为2016年首要目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科技创新,转变经营方式,强化营销管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力争扭转公司严峻的经营形势,实现公司在逆境中的创新发展,重塑上市公司形象。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 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董事会秘书:孙娜娟

  2、证券事务代表:柯馨

  3、联系电话: 0411-39116369、39116731

  4、传真: 0411-39116738

  5、电子邮箱: zwz2308@126.com

  6、联系地址: 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 瓦轴 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6-16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涉及关联交易的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年初至7月末债务重组事项;

  2、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自2015年8月至年末债务重组事项,此期间内,本公司与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聊城市华冶保持器厂等500多家供应商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书》,经友好协商,此部分供应商同意对本公司所欠的日常经营性质的债务做出让步,上述业务使得本公司债务重组利得27,661,381.70元。

  3、本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书》,经友好协商,公司对其公司欠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性质的应收轴承款进行让步,上述业务使得本公司债务重组损失242,647.74元。

  上述两部分业务共影响公司损益27,418,733.96元。

  4、因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供应商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故涉及此部分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5、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董事孟伟、张兴海、李实、陈家军、孙茂林、孙娜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对该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6、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应付供应商或应收客户的设备款、工程款等。

  三、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向独立董事充分解释此协议内容,各位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签署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债务重组协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200706 证券简称:瓦轴B 公告编号:2016-17

  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超额部分追认及2016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超额部分的追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追认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76,804万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6,843万元。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超出2015年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向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

  (二)向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77,105万元。

  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详见下表:

  2016年关联交易预计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

  除上述董事未参与需回避事项的表决外,其余董事对不需回避的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及2016年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向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

  (二)向关联方销售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

  (二)关联关系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母公司,持有本公司60.6%的股份,2015年该公司总经理孟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下转B2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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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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