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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函告,星星集团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并获得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184号)。2016年4月22日,星星集团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1,90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用于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进行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4,287,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93,801,92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48%,占公司总股本的21.48%。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关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184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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