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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98版)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65 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登录投票”,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同一股东账户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结果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可于次一交易日在投票委托的证券营业部查询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高晗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190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注:1、请在相应的意见下划“√”,“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03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5年度盈利实现情况的说明 ■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2014年4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43号《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向黄麟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02,479.00股,同时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2014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登记日5月30日的公司股本为股份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本次向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锐达”)股东发行股份的价格调整为13.97元/股,股份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29,212,592股。 2015年5月28日,东华软件取得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10号《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向章云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9名股东章云芳、刘玉龙、苏美娴、杨铭、李旭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898,553股,同时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经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4年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登记日6月16日的公司股本为股份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向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高通信”)股东发行股份的价格调整为18.58元/股,股份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30,139,931股。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京会兴核字第03010009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计2015年至高通信将实现营业收入44,122.67万元,实现净利润7,961.48万元。 二、 业绩承诺 (1)威锐达业绩承诺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自然人黄麟雏、侯丹军等18 名自然人承诺: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2016 年,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300、6,360、7,632和8,777万元。如若没有完成,交易对方将通过股份和现金进行补偿。 (2)至高通信业绩承诺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自然人章云芳、刘玉龙、杨铭、苏美娴承诺: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840、8,438、10,544和12,653万元。如若没有完成,交易对方将通过股份和现金进行补偿。 三、201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1)威锐达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审字第03000014号《审计报告》,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7,660.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660.53万元。业绩实现情况列示如下: 业绩实现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2)至高通信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审字第03000013号《审计报告》,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9,451.3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896.09万元。业绩实现情况列示如下: 业绩实现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03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举行 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6年4月26日正式披露,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16年5月6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薛向东先生,总经理吕波先生,独立董事范玉顺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健先生,财务总监叶莉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03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将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84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止2013年8月1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佣金、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3,600,000元后,实际收到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6,4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原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京会兴验字第0301041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红花支行、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广发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北京银行友谊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243.3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共计2,12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1,243.37万元。经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1,243.37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自201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公司累计转出流动资金10,800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北京华创智业投资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712,789股,发行价格为18.14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94,329,992.4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1,1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83,179,992.46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于2014年6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3,179,992.46元中,174,9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部分,已于2014年7月4日汇入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账户。其中7,929,992.46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14年7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对外支付。自2014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共收账户利息232,377.46元。另在2015年9月9日收到郑晓清股权激励款245,856元。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1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北京基业华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94,174股,发行价格为29.01元/股,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87.74元,扣除财务顾问费用9,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49,987.74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于2015年7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9号《验证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0,999,987.74元中,119,600,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账户;20,4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账户;20,0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对价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账户;10,0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对价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20,0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其中998,987.74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15年7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对外支付。自2015年7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共收账户利息31,804.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3年8月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红花支行、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广发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北京银行友谊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4年7月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5年7月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5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4,269.3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情况 经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东华基础架构云平台项目、中小商业银行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区域性数字医疗服务信息云平台项目、智慧城市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智慧矿山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新一代IT运维管理系统项目,将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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