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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由于公司2015年经营出现亏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也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1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预案已经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全票通过。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以生物发酵和生物化工为核心技术的制造型企业,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范围涵盖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医药制造等多个领域。 主要产品的特征及应用领域: ■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规模化生产模式,产品合理库存,以销定产,产销平衡。公司根据销售需求计划制订年度、月度生产计划,采取自主生产策略,各生产厂按照以销定产、以产促销的生产经营进行生产。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原燃材料为玉米淀粉和煤炭等,采购主要采用招标采购模式,生产上使用的主要或关键性原材料直接向生产厂家采购,所需要燃料主要从贸易公司处采购。 公司客户主要为食品、饲料和医药工业品市场的客户,销售模式为自主直销和经销商分销,主导的销售模式是直接面对最终用户的方式。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对规模较小的少量客户采用中间商经分销模式;出口销售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销售方式。 (三)行业情况 公司的产品是主要是以玉米淀粉为原料采用生物发酵方式生产,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14食品制造业”类。从生产工艺及产品角度来划分,公司具体归属于食品制造业中的生物发酵制造业。 “十二五”时期的后两年受国家整体经济进入发展的新常态,产业发展速度放缓,发酵产业也随之进入发展的调整期,但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主要生物发酵产品产量从2011年的2230万吨增加到2014年的2420万吨,年总产值接近2800亿元。目前我国生物发酵产业产品总量居世界第一位,成为名符其实的发酵大国(数据来源:中国发酵产业协会)。 1、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制造行业 (1)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和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000多种。(2)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生产加工、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在饲料中用量虽少,但作用显著。饲料添加剂是现代饲料工业必需使用的原料,对强化基础饲料营养价值,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保证动物健康,节省饲料成本,改善畜产品品质等明显的效果。目前应用到养殖业的饲料添加剂品类繁多,仅单一的饲料添加剂就达数百种。 我国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工业起步虽晚,但发展很快。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显示:2012年1-12月全国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业总产值为1,908.22亿元,累计增长率为22.47%;出口交货值为222.45亿元,累计增长率为16.49%。2013年我国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行业总资产达1,377.05亿元,比上年增长3.95%;行业销售收入为1,887.58亿元,较2012年同期增长1.09%;行业利润总额为146.11亿元,比上年增长5.12%。2014年我国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行业销售收入为2114.09亿元。2015年10月中国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出口交货值2,167,264.00千元,同比增长22.73%;2015年1-10月中国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出口交货值18,598,447.00千元,同比增长2.17%。 公司2015年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销售收入3.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7.24%,为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类型。主要竞争对手为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味之素(中国)有限公司、大成生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阜丰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原料药行业 化学原料药行业是医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医药制造产业链中处于上游位置。 近几年,由于原料药市场的扩容和行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化学原料药行业市场规模逐年增长,2014年达到4,240.35亿元,同比增长11.01%(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化学原料药行业深度调研及战略咨询报告》),成为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大国。根据中国化学制约工业协会预计数据显示,2015年化学制药企业主营收入1.15万亿元,其中原料药企业主营收入4558亿元,同比增长10.07%,化学药品制剂主营收入6942亿元,同比增长9.14%。我国化学原料药行业的发展与内需容量及外贸出口、行业政策密切相关。 公司2015年原料药销售收入3.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1.97%,为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类型。主要竞争对手为新乡瑞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洛阳德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鑫制药有限公司、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新乡拓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0亿元,同比下降16.26%。其中:生化原料药销售收入3.79亿元,同比下降8.62%;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实现销售收入3.45亿元,同比下降23.61%。实现利润总额-4.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亿元。 欲了解公司详细经营情况,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仔细阅读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5年上半年,公司对部分生产线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和革新后,机器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寿命已发生重大改变;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目前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速度明显偏快,折旧年限偏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结合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公司从2015年8月1日起重新界定相应资产的可使用年限,上述生产线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从原来的10年调整为15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5年财务报表的损益影响: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18万元。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5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2户,其中: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莫仕文 2016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6-014 债券简称:11星湖债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八届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正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⑴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⑵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⑶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平、公开、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⑷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⑸对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⑹对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客户、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2015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及该所较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审计及相关费用由董事会决定。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点的1、3、4、5、7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6-019 债券简称:11星湖债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务所在 2015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6-016 债券简称:11星湖债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85号文《关于核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5元。本次非公发行公司共募集资金365,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733,679.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016,320.75元。截至2014年12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5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3,338,663.18元,其中,归还银行借款24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13,338,663.18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1,322,342.43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星湖科技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65,750,000.00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95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56,800,000.00元汇入星湖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已支付发行费用13,733,679.25元,含税金额为13,895,000.00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肇庆分行、交通银行肇庆分行、中国银行肇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肇庆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鉴证结论是:星湖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3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星湖科技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合规性核查,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星湖科技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6-015 债券简称:11星湖债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5年底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规定,2015年末公司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因为应收款项余额减少,计提坏账准备-3,253,686.19元,转销坏账准备920,328.80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此规定,报告期共计提存货减值准备63,051,022.00元,本期转销39,420,082.36元。 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存在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的迹象,或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这些均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需要合理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资产账面价值时,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近年来,由于行业的过度竞争,部分设备工艺水平落后等原因,公司部分产品生产受到冲击,特别是2015年以来,因销量少导致产能不能有效释放,收入成本长期倒挂导致停产,以及产业转移等原因,陆续出现生产线闲置不用或不能充分利用的状态。根据深圳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6)第3-001号),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该部分资产实现的可回收价值为人民币147,237,920.00元,按其与该部分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计提134,306,165.95元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大旺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粤宝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因未找到合适的项目投资,一直处于半闲置状态,公司于年末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共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2,215,427.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548,449.36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0,666,978.54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6,318,929.66元,影响当期损益206,318,929.66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本次对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6-018 债券简称:11星湖债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和公司债券 连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6-017《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6日停牌一天,2016年4月27日起复牌交易。 (下转B19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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