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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86版)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号”文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75万股,其中公开发行的新股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92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8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8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5】0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992.8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992.81万元,收到利息收入94.8万元,发生银行手续费2,456.05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7,593.75万元。 二、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保本型,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实现保本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出的,且投资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较强、流动性较好保本型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为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国光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国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国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号文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5]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分配及使用计划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如下: 年产2100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年产500公斤S-诱抗素原药项目、年产1.9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年产6000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未能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控制室设计规定》(HG T 20508-2014)(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等法律法规、规范的实施,导致施工图设计调整,致使时间延长,出图时间滞后;项目所处的工业园区供水、燃气等公用工程尚未竣工,导致已完工厂房暂不能使用。 经公司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测算,公司各项募投项目完工日期均将延长,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后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利用积累多年的管理经验、科学合理的调度生产等手段,保证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受募投项目延迟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满足后续的生产经营需要,因此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核查,国都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因此,国都证券对国光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核查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公司拟向其因授信而产生的债权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一系列债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上述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 住所:简阳市平泉镇 法定代表人:颜亚奇 注册资本:捌仟肆佰肆拾陆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农药、微肥、复合肥、有机肥、化肥、农膜、农用机具、园艺绿化用品、饲料及添加剂、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日化产品、金属油污清洗剂、呋喃树脂。农业技术咨询、培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影响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存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金额为肆仟万元。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积担保总额为壹亿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总额为陆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债务的清偿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代表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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