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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8版)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优先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根据优先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运用回报的情况下将导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将在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补充一级资本并将有效推动各项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和公司现有资本金共同使用,募集资金带来的收入贡献较难单独衡量。一般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当期就可以产生一定收益,募集资金计入公司资本后也将推动相关业务的发展并产生一定效益,但如果优先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未在发行完成当年度得到充分利用、或者其对资本金规模的提升所带来的净利润增长不能充分覆盖优先股股息,那么优先股股息的支付将减少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收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再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需求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也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保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仍会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仍需要银行良好的信贷支持。作为一家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升级的需求,公司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保持必要的信贷投放增长。

  (二)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随着近年来巴塞尔协议III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正式实行,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着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86%、9.96%和13.15%。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加大资本消耗。因此,除自身收益留存积累之外,公司仍需要考虑通过发行可转债、优先股等多种再融资手段对资本进行补充,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三)满足业务需求,加强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对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但由于业务快速发展、信贷规模不断扩张,公司的资本消耗持续增加。《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也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和资本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为未来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对提升公司竞争力水平和保持稳定盈利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尽管公司目前的资本充足率对于一般性风险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但作为中小型银行,公司也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充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以加强应对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快速变化的风险抵御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升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管理层长期从事金融和银行业务,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形成了稳定、默契的经营团队。员工队伍方面,公司建立了一套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发挥总、分、支行的联动优势,统筹条线人才梯队建设、重点人群培养、团队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丰富培训资源、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完善内部考核约束机制、搭建内部人才市场等多种方式,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以业务驱动为着力点,持续深化应用系统和电子渠道建设,逐步构建面向业务、面向服务、面向客户的技术体系。公司已初步建立了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数据中心、灾备体系和业务支持系统,为决策、运营和风险管控提供良好支撑;公司不断完善网上银行、移动银行和直销银行等电子渠道建设,为开展精准营销、提供优质服务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

  公司积极开拓分支机构,持续优化营业网点和业务区域布局,目前已设立11家异地分行和283家营业网点,初步形成了“一体两翼”和“区域市场协同发展”的业务发展布局。公司通过总、分、支行联动,推动各区域市场业务稳健发展,在继续保持宁波地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区域分行各项业务实现快速增长,规模和盈利占比均已提升至50%以上,规模效应正逐步显现。

  五、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利率市场化持续推进、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行业环境,公司近年来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推进经营转型,深化九大利润中心建设,逐步提升经营品质和核心竞争实力,经营业绩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资产规模稳步扩张,利润水平逐年提升。截至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164.65亿元,贷款总额2556.89亿元,较2014年末分别增长29.30%和21.72%;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4亿元,较2014年度分别同比增长了27.09%和16.29%。

  公司银行方面,公司着力打造启盈100金融综合服务品牌,形成“贸易融资、电子银行、现金管理、票据业务、投资银行、资产托管”六大业务平台,致力于为大中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零售公司方面,公司在同类银行中率先推出“金色池塘”小微企业全面金融服务品牌,为客户提供全面贴心的融资产品、现金管理和金融增值服务,满足小微企业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全力助推企业发展。

  个人银行方面,公司以优质服务为基础,不断强化储蓄存款、消费贷款、中间代理、个人理财四项基础业务,打造“汇通财富?尊享”、“白领通”和“薪福宝”三大业务品牌,力争成为个人客户金融服务最佳选择。

  金融市场方面,公司以“完善盈利结构、改进盈利模式、提升市场地位”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外汇、债券、融资、衍生四大基础业务,实现盈利来源多元化,力争成为中小同业金融市场业务最佳合作伙伴。

  信用卡方面,公司实施“差异化”的业务策略,以信用卡特色产品为抓手,以商英卡和易百分业务为纽带,推广“小额资金解决方案”,积极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票据业务方面,公司秉承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多元化同业合作为宗旨,以丰富的产品体系和高效的业务流程为抓手,力争成为企业客户票据贴现首选银行和同业客户转贴现交易首选银行。

  投资银行方面,公司发挥金融中介职能,致力搭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组合,统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资源,为大中型优质企业提供投资、融资及顾问等综合金融服务。

  资产托管方面,公司致力为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优质的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估值服务,通过业内领先的托管网银、易托管产品,打造全电子化的业务流程,力争成为国内资管行业的首选托管机构。

  资产管理方面,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情况,持续推进理财产品体系的创新和完善,灵活调整大类资产配置类别和节奏,不断优化资产配置,为客户实现风险收益平衡的合理收益。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业务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公司始终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增强全员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夯实风险管理的基础。公司制定了识别、计量和监测各类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特定、公司经营情况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举措,逐步形成了全面、全员、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提升。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业绩的具体措施

  1、强化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公司将持续完善资本管理,着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向“轻资本、高收益和高中收”的资本节约型业务转型,建立多元化畅通的资本补充渠道,健全资本管理体系,提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1)优化业务模式。加强金融创新,大力拓展低资本消耗型业务,努力实现资产结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型。

  (2)强化考核引导。坚持“效益优先、资本约束”的考核导向,深化以RAROC和EVA为核心的经营管理考核模式,加大资本收益率等核心指标的考核权重,引导各级管理层不断强化资本是稀缺资源的理念,提高资本节约意识,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3)深化经济资本管理。进一步统筹做好经济资本分配和使用,不断提升“条线-机构-产品”经济资本占用分配的合理性,细化年度、季度、月度控制目标,确保资源配置最优化,引导和推动各条线和分支行加快业务转型。

  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在内的资本金的统筹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2、灵活运用多种手段补充公司资本,保持较高资本质量

  在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在资本补充方面以内生利润积累为主要考虑手段,结合资本市场情况灵活采用多种资本工具对公司资本进行补充,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有效支持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并满足各类股东的回报要求。

  3、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

  公司将在推动现有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拓展业务创新机会,持续关注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在进一步加大对两条零售线支持的同时,大力发展票据业务、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中间业务,有效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4、深化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将构建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风险管理理念,主动应对经济结构调整及不良形势的考验,通过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加强主动预警、加大不良清收力度、推进结构调整等措施,持续完善与落地案防五项长效机制,全面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努力为公司业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5、保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并制订了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三)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贯彻国务院、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对职务消费进行约束,不过度消费,不铺张浪费;

  (四)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如公司将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6-020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和仲裁,这些诉讼和仲裁大部分是由于本公司为收回借款而提起的。为提升本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现将本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涉及诉讼合计余额26.50亿元,未涉及仲裁。其中本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合计金额26.34亿元;本公司作为被告合计金额0.16亿元,预计无赔偿金额。上述诉讼绝大部分为本公司因开展银行常规业务发生的诉讼行为,涉及主体较多,但余额相对较小,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或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现将余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诉讼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本公司于2013年5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借款合计人民币55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和罚息,并要求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美利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相应的抵押担保及连带清偿责任。2013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美利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提起上诉,2014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本公司胜诉。2015年12月,在收到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还款159,509,675.00元后,本公司解除了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本诉讼尚未进入执行程序。

  (二)本公司与宁波联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2016年3月,本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宁波联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财产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并由本公司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11288.62万元、利息441.93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的范围内优先受偿。目前法院已经开庭,但尚未出具裁定书。

  (三)本公司与祐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及与杭州东润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的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2015年12月,本公司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3笔诉讼,要求祐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3笔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贷款,其中一笔2000万元贷款由山东盈泰食品有限公司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3笔贷款诉讼均已判决本公司胜诉,判决已经生效;同月,本公司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一笔实现担保物权纠纷,要求杭州东润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就祐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贷款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目前裁定已经生效,本公司已经申请执行。

  (四)本公司与宜兴申利化工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14年12月5日,本公司向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宜兴申利化工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贷款本金4999.91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罚息,无锡市凌峰铜业有限公司、蒋益群、潘晓琴根据各自担保责任范围承担连带责任;2015年3月5日,本公司向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宜兴申利化工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贷款本金1999.93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罚息,无锡市凌峰铜业有限公司、蒋益群、潘晓琴根据各自担保责任范围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法院均已判决本公司胜诉。判决书生效后,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借款人破产,目前执行程序中止。

  (五)本公司与江苏苏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15年9月,本公司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苏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贷款本金6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罚息,苏州市万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皓天铝业有限公司、朱小龙、王红根据各自担保责任范围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本公司胜诉,该判决已经生效。目前该判决正在执行中。

  (六)本公司与宁波市晟光铁业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14年6月,本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市晟光铁业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垫款5724.94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罚息,本溪北方炼铁厂、宁波红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吴作艺、吴豪杰、俞红福、陆玲玲根据各自担保责任范围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本公司胜诉,该判决已经生效。目前判决正在执行中。

  (七)本公司与宁波宏泰化纤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15年11月,本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宏泰化纤有限公司偿还本公司贷款本金5400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罚息,马良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本公司胜诉,该判决已经生效。目前该判决正在执行中。

  (八)本公司与深圳市新汇昌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15年6月,本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市新汇昌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496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3549.12万元以及相应利息和罚息,陈新洪承担连带责任,胡瑞兰在其与陈新洪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决本公司胜诉,该判决已经生效。目前该判决正在执行中。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披露的部分诉讼尚未审理完结,目前无法准确预计诉讼的结果。本公司已经对上述诉讼事项的可能影响进行了评估,并对相关借款计提了足额拨备,预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高度关注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并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42 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编号:2016-021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一)假设条件

  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16年6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且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4月26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即13.53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除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6、暂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资金使用效益等)的影响。

  7、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分别对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10%和15%三种情形下,可转债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情形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

  单位:万元

  ■

  情形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

  单位:万元

  ■

  情形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5%

  单位:万元

  ■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可转债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对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可转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需求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也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保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预计仍会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仍需要银行良好的信贷支持。作为一家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升级的需求,公司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保持必要的信贷投放增长。

  (二)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随着近年来巴塞尔协议III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正式实行,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着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86%、9.96%和13.15%。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加大资本消耗。因此,除自身收益留存积累之外,公司仍需要考虑通过发行可转债、优先股等多种再融资手段对资本进行补充,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三)满足业务需求,加强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对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提供有力的资本支持。但由于业务快速发展、信贷规模不断扩张,公司的资本消耗持续增加。《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也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和资本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后可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为未来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对提升公司竞争力水平和保持稳定盈利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尽管公司目前的资本充足率对于一般性风险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但作为中小型银行,公司也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充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以加强应对复杂国际环境和国内宏观经济快速变化的风险抵御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业务发展动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提升竞争优势和盈利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管理层长期从事金融和银行业务,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形成了稳定、默契的经营团队。员工队伍方面,公司建立了一套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发挥总、分、支行的联动优势,统筹条线人才梯队建设、重点人群培养、团队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丰富培训资源、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完善内部考核约束机制、搭建内部人才市场等多种方式,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以业务驱动为着力点,持续深化应用系统和电子渠道建设,逐步构建面向业务、面向服务、面向客户的技术体系。公司已初步建立了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数据中心、灾备体系和业务支持系统,为决策、运营和风险管控提供良好支撑;公司不断完善网上银行、移动银行和直销银行等电子渠道建设,为开展精准营销、提供优质服务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

  公司积极开拓分支机构,持续优化营业网点和业务区域布局,目前已设立11家异地分行和283家营业网点,初步形成了“一体两翼”和“区域市场协同发展”的业务发展布局。公司通过总、分、支行联动,推动各区域市场业务稳健发展,在继续保持宁波地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区域分行各项业务实现快速增长,规模和盈利占比均已提升至50%以上,规模效应正逐步显现。

  五、公司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利率市场化持续推进、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行业环境,公司近年来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加快推进经营转型,深化九大利润中心建设,逐步提升经营品质和核心竞争实力,经营业绩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资产规模稳步扩张,利润水平逐年提升。截至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164.65亿元,贷款总额2556.89亿元,较2014年末分别增长29.30%和21.72%;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4亿元,较2014年度分别同比增长了27.09%和16.29%。

  公司银行方面,公司着力打造启盈100金融综合服务品牌,形成“贸易融资、电子银行、现金管理、票据业务、投资银行、资产托管”六大业务平台,致力于为大中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零售公司方面,公司在同类银行中率先推出“金色池塘”小微企业全面金融服务品牌,为客户提供全面贴心的融资产品、现金管理和金融增值服务,满足小微企业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全力助推企业发展。

  个人银行方面,公司以优质服务为基础,不断强化储蓄存款、消费贷款、中间代理、个人理财四项基础业务,打造“汇通财富?尊享”、“白领通”和“薪福宝”三大业务品牌,力争成为个人客户金融服务最佳选择。

  金融市场方面,公司以“完善盈利结构、改进盈利模式、提升市场地位”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外汇、债券、融资、衍生四大基础业务,实现盈利来源多元化,力争成为中小同业金融市场业务最佳合作伙伴。

  信用卡方面,公司实施“差异化”的业务策略,以信用卡特色产品为抓手,以商英卡和易百分业务为纽带,推广“小额资金解决方案”,积极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票据业务方面,公司秉承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多元化同业合作为宗旨,以丰富的产品体系和高效的业务流程为抓手,力争成为企业客户票据贴现首选银行和同业客户转贴现交易首选银行。

  投资银行方面,公司发挥金融中介职能,致力搭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组合,统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资源,为大中型优质企业提供投资、融资及顾问等综合金融服务。

  资产托管方面,公司致力为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优质的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估值服务,通过业内领先的托管网银、易托管产品,打造全电子化的业务流程,力争成为国内资管行业的首选托管机构。

  资产管理方面,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情况,持续推进理财产品体系的创新和完善,灵活调整大类资产配置类别和节奏,不断优化资产配置,为客户实现风险收益平衡的合理收益。

  2、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业务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公司始终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增强全员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夯实风险管理的基础。公司制定了识别、计量和监测各类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特定、公司经营情况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举措,逐步形成了全面、全员、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提升。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业绩的具体措施

  1、强化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公司将持续完善资本管理,着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向“轻资本、高收益和高中收”的资本节约型业务转型,建立多元化畅通的资本补充渠道,健全资本管理体系,提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1)优化业务模式。加强金融创新,大力拓展低资本消耗型业务,努力实现资产结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型。

  (2)强化考核引导。坚持“效益优先、资本约束”的考核导向,深化以RAROC和EVA为核心的经营管理考核模式,加大资本收益率等核心指标的考核权重,引导各级管理层不断强化资本是稀缺资源的理念,提高资本节约意识,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3)深化经济资本管理。进一步统筹做好经济资本分配和使用,不断提升“条线-机构-产品”经济资本占用分配的合理性,细化年度、季度、月度控制目标,确保资源配置最优化,引导和推动各条线和分支行加快业务转型。

  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在内的资本金的统筹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提升资本回报水平。

  2、灵活运用多种手段补充公司资本,保持较高资本质量

  在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在资本补充方面以内生利润积累为主要考虑手段,结合资本市场情况灵活采用多种资本工具对公司资本进行补充,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有效支持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并满足各类股东的回报要求。

  3、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

  公司将在推动现有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拓展业务创新机会,持续关注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在进一步加大对两条零售线支持的同时,大力发展票据业务、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中间业务,有效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4、深化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公司将构建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风险管理理念,主动应对经济结构调整及不良形势的考验,通过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加强主动预警、加大不良清收力度、推进结构调整等措施,持续完善与落地案防五项长效机制,全面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努力为公司业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5、保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并制订了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三)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贯彻国务院、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对职务消费进行约束,不过度消费,不铺张浪费;

  (四)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如公司将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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