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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李泽中先生、董事兼总裁幸建超先生及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廖永忠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出售年初持有的股票所致; 2、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增加50.3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应收出口退税款以及预付其他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96.4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4、开发支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89.7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新增研发投入暂未确认为无形资产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0.9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因主业扩充资金需求上升及为调整债务结构而增加长期银行借款所致; 7、库存股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完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票所致; 8、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47.6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同比增加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所致; 9、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加46.8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同比增加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5.6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11、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9.9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对应的研究与开发费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17.8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银行借款总额上升对应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0640.6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减持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31.8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所致; 15、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3440.7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104.4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确认递延所得税所致; 17、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447.9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控股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减少365.7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84.8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4.59%,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因购买理财产品而对应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08.2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16年1月20日,公司用于实施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17日及2016年1月9日、1月12日和1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5日起临时停牌,并于3月22日转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方案的相关内容尚需进一步完善论证,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3、公司公开要约收购台湾光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光颉”)部分股权事项进展情况 2016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光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核准批复的通知》(粤发改外资函[2016]603号),公司公开要约收购光颉科技35%-40%股权事项已经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前,公司尚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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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泽中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5-0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16年4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公司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即对公司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О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5-0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2016年4月22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即本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截至2015年底,公司同时运用个别和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应收款项年末余额的特定比例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债权的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内容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三)变更的日期 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即本次变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二)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2015年度已适用,经测算,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将减少265.37万元,对应减少净利润的金额为225.56万元,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为3.48%。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变动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测算(单位:万元) ■ 2、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变动对公司2015年利润总额的影响测算 ■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环境和市场状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应收款项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016年4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和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4年1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马清锐先生、刘达宗先生,持续督导期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目前尚未使用完毕,湘财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2015年度实施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聘请湘财证券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马清锐先生、田尚清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湘财证券《关于更换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和《关于更换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由于工作变动,马清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湘财证券委派朱同和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马清锐先生继续履行续督导职责。本次更换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朱同和先生、刘达宗先生,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为朱同和先生、田尚清先生。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朱同和先生简历 朱同和,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承销与保荐分公司北京三 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具有八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先后参与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配股、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以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湖北三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6-2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2014年度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额10%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额度内对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与广发银行肇庆西江支行签署了理财合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6,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9,9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与广发银行肇庆西江支行于2016年4月19日签署了《广发银行“薪满益足”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满益足”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发行及管理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4、金额:16,000万元。 5、产品的收益计算期限:21天。起息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到期日为2016年5月10日。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4 % 。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8日、15日与广发银行肇庆西江支行签署《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广发银行“广赢安薪”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广发银行“盆满钵盈”日日赢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客户产品合同》,合计使用存放于广发银行肇庆西江支行(账号:107011588010000010)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9,9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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