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3版)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能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浔兴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林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浔兴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2015年,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价。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施能坑先生、总裁施明取先生、董事会秘书谢静波女士、财务总监张健群先生、监事会主席叶林信先生、独立董事廖益新先生、保荐代表陈星宙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晋江市思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博箱包”)之间存在部分必要、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交易金额在128.10-528.10万元之间,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租赁等。2015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20万元。 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施能坑、施能建、施明取、王珍篆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思博箱包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7.2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江市思博箱包配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施纯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晋江市深沪镇浔兴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箱包配件、水瓶、水袋、模具、户外用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思博箱包资产总额10,461.52万元,净资产1,868.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73.03万元,净利润56.1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思博箱包系公司控股股东出资并控制企业;公司董事王珍篆先生的侄儿为其第二大股东新旺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对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思博箱包之间关联交易,已签订相应的框架性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甲醛二次料销售业务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采用市场定价方式,即按照公司批次聚甲醛进价的45%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历年的经营情况,预计2016年度聚甲醛二次料交易总额在50-250万元之间。 (3)结算方式:双方按月对账,对账后按月付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采购拉片、扣具、线轴业务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依据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同时参考不同产品的成本和毛利率作为定价依据。 (2)交易金额:据公司历年的经营情况,预计2016年度线轴采购总额总额在5-10万元之间;预计2016年度拉片采购总额在5-200万元之间。 (3)结算方式:双方按月对账,对账后按月付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三)房屋租赁业务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按照同类房产出租市价作为定价。 (2)交易金额:厂房租金每年55.30万元;宿舍租金每年12.80万元。 (3)结算方式: 租金按季收取,在每季度的终了日必须准时交纳当季度分摊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16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厂房租赁) 2014年9月1日-2019年9月1日(宿舍租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本着提高材料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就近互利原则,经过性价比分析,从思博箱包采购公司不能制造的扣具、拉片、线轴,销售生产中产生的聚甲醛二次料,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配件、包装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思博箱包之间的采购、销售是业务拓展正常所需,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 2、公司本着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的原则,将闲置厂房、宿舍出租给思博箱包使用,属于对公司有益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交易定价公允,以进一步规范日常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并根据需要逐步降低关联交易比例。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施能坑、施能建、施明取、王珍篆应予以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小,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合理价格区间,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关联交易计划中所述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后,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规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施能坑、施能建、施明取、王珍篆予以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该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双方的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与关联方签订的2016年关联交易协议;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