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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内容

  2015年,公司按照年初制定“拥抱改变、拥抱互联网、拥抱挑战”的发展战略,保持并发挥自主品牌卡奴迪路(CANUDILO)的影响力,进一步开展国际品牌合作,并着手建设时尚电子商务平台,前瞻性把握“互联网+”全球时尚趋势,确定了“线上服务,线下体验”的发展策略,以“消费者和用户为中心”进行体验式升级,逐步推进“摩登社交+”全球资源一体化的战略转型。但公司董事会认为服饰零售行业的转型期将持续至2015年及未来一段时间,报告期内,公司尚处转型期,转型尚未结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依旧在于零售业务领域:

  1. 品牌营销网络建设

  在经济新常态下,公司更加注重门店质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营销网络建设主要在于卡奴迪路(CANUDILO)品牌、01MEN品牌、衡阳精品SHOPPING MALL等,具体可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概述。

  2.国际品牌资源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际品牌资源整合方面取得了进一步成效:一方面,公司独家获得Dirk Bikkembergs品牌大中华地区的品牌运营授权;另一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卡奴迪路获得在大中华地区设立Antonia时尚品牌买手店开展线上及线下销售业务的独占授权;具体可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概述。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1、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划分标准分属“批发和零售贸易”-零售业-纺织品、服装、鞋帽零售业

  2、行业情况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即经济增长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转向优化,经济增长动力转向创新,经济发展方式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新届政府从以需求方调控为主,转向重在供给侧改革的经济治理新思路。对于零售业来说,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要推出更能满足消费需求的商品和服务,促进零售商回归商业本质,包括加强商品创新、业态创新,优化供应链,提高商品性价比等等。

  2015 年 3 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代表了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购物习惯也在发生着变化,消费也呈个性化、多元化特点。

  面对互联网经济带来的深刻变革,为顺应未来零售发展的大趋势及消费者习惯的变化,大批的传统实体零售企业纷纷转型,拓展线上平台。2016年,随着信息技术进步和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互联网+”实体经济的业态形式将更为丰富,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尝试也将更加多元。实体零售企业将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移动终端app大数据分析以及互动体验VR等,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满足其对信息获取和购物环境优化的需求。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全球时尚品牌运营商与欧美国际品牌合作较多的企业,熟悉国际时尚行业,了解全球时尚流行趋势,能够准确将日渐流行的国际著名品牌(以及新兴的具有市场潜力的国际品牌)、个性鲜明的设计师品牌引进中国,在中国服饰零售行业建立起引领潮流的领导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行业概述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即经济增长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转向优化,经济增长动力转向创新,经济发展方式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2015 年 3 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互联网+”代表了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购物习惯在发生着变化,如商品信息的获取更加全面便捷、购物时间碎片化,商品挑选、购买和支付结算更加灵活,更加注重商品体验的分享等等,随着消费者习惯的变化,大批的传统实体零售企业纷纷转型,拓展线上平台,与此同时,传统的电商企业则获得了快速的增长。

  此外,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呈现个性化、多元化特点,实体店的亲身体验、互动(如VR:虚拟现实)和移动购物的数字化优势相结合,实体渠道有机会通过创新取得突破,线下渠道的价值被重新挖掘。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O2O模式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已得到社会共识。零售行业竞争也从一味追求价格回归到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差异化已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

  (二)2015年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423.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7%,营业利润-438.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1.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54%。董事会认为服饰零售行业的转型期将持续至2016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公司的转型期尚未结束。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1)公司战略升级

  2015年,在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买手店迅速崛起和O2O商业模式快速冲击传统行业模式的背景下,公司前瞻性把握“互联网+”全球时尚趋势,确定了“线上服务,线下体验”的发展策略,以“消费者和用户为中心”进行体验式升级,逐步推进“摩登社交+”全球资源一体化的战略转型。作为行业领先的“互联网+“全球时尚品牌运营商,公司的业务重心转移至摩登大道平台业务,自有品牌卡奴迪路CANUDILO业务目标定位为产品创新,创造利润。

  因此,为使公司名称匹配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好地体现公司的战略升级,公司管理层已多次论证可行性,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为“摩登大道”,证券代码不变。

  (2)整合国际品牌资源

  ①收购意大利公司LEVITAS S.P.A. 51%股权,公司旗下新添高级运动时尚品牌Dirk Bikkembergs。

  2015年上年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卡奴迪路与ZEIS、SINV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4,068万欧元受让ZEIS所持有的LEVITAS的51%股权,公司并获得Dirk Bikkembergs品牌大中华地区的品牌运营授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交易已交割完毕,目前大中华地区共有5家Dirk Bikkembergs品牌的自营门店。

  ②获得Antonia时尚品牌买手店大中华地区线上线下销售业务的独占授权,与欧洲时尚风向标的买手店Antonia形成战略合作关系。

  2015年上半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卡奴迪路作为被许可方与许可方意大利公司Daisy签署了品牌授权协议,香港卡奴迪路获得在大中华地区设立Antonia时尚品牌买手店开展线上及线下销售业务的独占授权。大中华区第一家Antonia买手店将于2016年下半年在澳门巴黎人开启,公司还聘请了欧洲知名的环境设计公司进行该门店的设计工作,截至本报告日,已经完成品牌组合、环境设计、经营预算、人员招聘等工作。

  公司建设时尚买手店 O2O 项目、收购 LEVITAS 51%股权并建设 Dirk Bikkembergs 品牌营销网络,不仅仅是简单地引入国际知名品牌,更重要的是引入品牌背后所蕴含的时尚生活观念,传递给消费者科技、时尚、文化、艺术、运动等元素,引领消费者的时尚生活方式,达到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平衡。

  (3)O2O时尚轻奢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时尚轻奢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作为时尚轻奢电商O2O项目的线上部分,在报告期内,公司在构建线下买手店+线上电商的O2O新模式上,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公司的下属企业已组建专业的时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团队,团队主要成员均具有互联网思维、全球化视野及丰富的电子商务和时尚产业运营经验,对O2O时尚商业模式具有深刻的认知和理解。公司已经完成了平台设计论证、开发维护工作。摩登大道跨境电商平台(网站域名为www.modernavenue.com)第一期已于2015年12月全球公开测试。并于2016年3月26日正式上线。同时,公司同步着手建设的移动APP摩登奶爸,以药妆母婴为主要经营品类,目前已推出安卓客户端试运行。

  公司通过线上与线下双速并行,继续调整业务结构,深化资源整合。买手店符合追求个性和小众时尚的消费升级诉求,且共享核心品牌资源,为线上平台提供真品背书,为消费者提供购物体验、售后服务保证,线上、线下融合效应,促进全渠道的成交转化。

  (4)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

  为抓住机遇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定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拟以15.2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680 万股(含 5,680 万股)。截至本报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其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致力于让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有公司的股份,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软实力,吸引行业内外优秀人才,建立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力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目标的实现。

  (5)品牌营销网络建设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门店总数为382家,较2014年12月31日净减83家:直营店为255家,其中国际代理品牌店68家(含01MEN店4家)、国内代理品牌店16家、CANUDILO品牌店171家;加盟店为127家。

  ①高端精品买手店01MEN品牌发展

  买手店以时尚买手为核心,是指以目标顾客独特的时尚观念和趣味为基准,挑选不同品牌的时装、饰品、珠宝、皮包、鞋子以及化妆品等商品,融合成时尚生活方式的门店。买手店起源于欧洲,其出现源自消费者对于品牌专卖店、百货公司等渠道大众化审美的疲劳,是追求个性和小众时尚的时代产物。买手店模式符合商品大丰富时代的消费升级诉求。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境内外高端购物中心开设4家01MEN高端精品买手店:广州太古汇01MEN select(精品)店、澳门金沙城01MEN select(精品)店、沈阳卓展01MEN select(精品)、沈阳卓展01MEN shoe(鞋履)店。其中,沈阳卓展01MEN shoe(鞋履)店是公司在现有的多品牌门店的资源上,将鞋履品牌发展成为另一个品牌店铺的重大突破,以助扩展01MEN旗下的业务。01MEN业务板块已具雏形,但是新渠道和新业务模式的拓展仍处于初期阶段,各项费用成本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的短期业绩会有一定影响。

  ②衡阳精品SHOPPING MALL建设

  衡阳高端精品买手店(LanKaFul)是公司通过区域联盟合作方式开展的重要项目之一,公司聘请了韩国室内设计公司及德国平面视觉设计公司分别负责室内设计及平面视觉设计,旨在共同倾力打造衡阳唯一标杆性的精品买手店。

  衡阳高端精品买手店定位轻奢,为集零售、餐饮、超市、展览、娱乐、休闲、商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小型SHOPPING MALL。报告期内,已经基本完成了品牌招商工作,招商对象以国际轻奢名品为主,打造成为衡阳市的标志性商业圈,整个SHOPPING?MALL采用4层大体量设计,总面积为4.5万平方米,现有200多个一线品牌入驻。同时,内部设有儿童乐园、母婴休息室、改衣等功能,从服务理念到服务行动上体现人文关怀。2016年3月26日,衡阳高端精品买手店已正式营业。

  (6)募投项目之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512.89万元,截至2016年1月4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3,512.89万元,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毕,投资进度为100%,主要用于公司科学城总部大楼“广州国际时尚中心”机房建设、网络建设。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意大利LEVITAS S.P.A.、广州摩登大道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中侨汇免税品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传媒有限公司。其中LEVITAS S.P.A为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广州摩登大道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中侨汇免税品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传媒有限公司为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永飞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6-026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安排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本次获批授信及担保期限内已设立、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下同)的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33亿元(含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现有业务)。该授信总规模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各公司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或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互相提供担保,不限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等,总担保金额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各公司可根据具体的授信或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对已使用的授信额度或担保额度进行置换,以确保完成置换后的综合授信总规模不超过33亿元(含33亿元),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具体如下:

  (一)拟批准衡阳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2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5年;拟批准衡阳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2年;拟批准公司继续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8年;拟批准衡阳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3年。

  (二)除第(一)项所列拟批准的授信额度之外,另拟批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向银行新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融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4.6亿元,其中流动资金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5年,固定资产融资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15年。

  本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的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事项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的情形,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图

  ■

  (二)公司目前可能涉及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8日;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638号富力科讯大厦1310房;

  法定代表人:林永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设计:服装、服饰、服装原辅材料;生产、制造、销售:服装、鞋、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工艺品、木制品、电子设备、日用百货、化妆品、文体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场地出租。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9.75%股权,自然人股东林永飞持有其15.75%股权,自然人股东杨厚威、翁武强、严炎象、翁武游分别持有其3.38%、3.75%、3.75%、3.75%股权,其余为社会公众股合计持股29.87%。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30,883,793.57元,净资产为1,144,530,905.31元;2015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76,115,426.17 元,营业利润为66,360,541.66元,净利润为58,524,562.25元。

  2、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5日;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汉口道17号新声大厦9楼901室;

  董事代表:蔡德雄;

  注册资本:港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服装零售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4,243,441.84元,净资产为1,453,942.80元;2015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4,626,557.54元,营业利润为-12,336,857.50元,净利润为-12,336,857.50元。

  3、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4日;

  注册地: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91号A1区第八层8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服饰生产和制造;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7,000,795.30 元,净资产为75,626,198.07元;2015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56,640,232.12元,营业利润为23,836,857.42元,净利润为22,932,836.31元。

  4、广州卡奴迪路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4日;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1203——1204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7,486,637.25元,净资产为10,248,187.76元;2015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25,222,301.12元,营业利润为-673,787.62元,净利润为-936,715.95元。

  5、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注册地:澳门望德圣母湾大马路威尼斯人度假村大运河购物中心2005铺及2705铺;

  董事代表:蔡德雄;

  注册资本:澳门币2.5万元;

  主营业务:零售及批发时装;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卡奴迪路国际品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47,390,562.75元,净资产为80,889,185.02元;2015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00,342,945.37元,营业利润为-15,086.02元,净利润为-461,748.86元。

  6、衡阳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11日;

  注册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路79号群众艺术馆三楼;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主营业务:百货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投资酒店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以上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3%的股权,衡阳市予尚服饰有限公司持有42%的股权,自然人陆巍源持有5%的股权。衡阳市予尚服饰有限公司和陆巍源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08,065,361.34元,净资产为122,897,658.43 元;2015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76,384,638.65元,营业利润为-27,368,034.21元,净利润为-27,436,532.65元。

  7、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7日;

  注册地::杭州市下城区双眼井巷6幢105室;

  法定代表人:孟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服务:品牌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批发、零售:服装及辅料,针纺织品,鞋类,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金属材料,木材,皮革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纸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孟建平持有其49%的股权。自然人孟建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7,580,932.15元,净资产为 14,063,752.79元;2015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63,248,258.30元,营业利润为-9,262,679.85元,净利润为-8,900,781.43元。

  8、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3日;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1306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品牌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涉及许可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服装及辅料、针纺织品、鞋、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金属材料、木材,皮革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纸张。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2,536,270.56 元,净资产为 -6,356,490.02 元;2015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1,569,058.49 元,营业利润为-8,219,381.50 元,净利润为-8,180,795.19 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在本公告总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项下视情况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内容仍需各公司及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额度的决定系公司基于2016年度整体经营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将根据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8亿元的担保。

  2、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则不存在被担保人的其它股东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若本公司非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该被担保人的其它股东亦不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3、拟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业务主要经营主体,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相互担保的风险较小,下属控股公司均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能够依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实时监控下属控股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4、本次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2,872.63万元(均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20,248.40万元的比例为19.02%,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6-02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项目节余资金268.63万元(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实施完毕1。截至2015年1月4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为0万元,累计利息收入为268.64万元,累计手续费支出为0.01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合计即本项目节余资金为268.63万元,占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7.65%,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5042790161号”的《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完毕及其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其中2015年第四季度该项目的相关款项167.76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细则》,由公司银行一般户预先支付,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款项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银行一般户。2016年1月4日,公司将上述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

  一、本项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059,499.4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40,500.5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090001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中披露,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512.89万元。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本项目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4年7月,公司收到原保荐机构恒泰证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通知函》,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接替恒泰证券履行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职责,保荐代表人不变(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原保荐人恒泰证券、现保荐人恒泰长财、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2月12日及2015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调整后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新增为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与本公司同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将募集资金转入广州连卡福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广州连卡福按照募集资金支取制度,办理募集资金领用。

  2015年3月31日,广州连卡福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与广州连卡福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于2014年7月31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效力终止。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8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569,260.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569,260.19元,其中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1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本项目的自筹资金27,184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所专字【2012】第12003850012号),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3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年5月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提案。

  2013年7月2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两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300万元和2,000万元购买了两个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两个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8月30日和2013年10月25日到期。

  2014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5年2月12日及2015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新增加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福作为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与本公司一同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工,实际总投资金额为3,537.43万元,比计划投资总额3,512.89万元多24.54万元,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了差额部分支出。其中2015年第四季度该项目的相关款项167.76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细则》,由公司银行一般户预先支付,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款项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银行一般户。2016年1月4日,公司将上述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入3,345.13万元,投入进度达95.22%。截至2016年1月4日,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投入3,512.89万元,投入进度达10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6年1月4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净额剩余金额为0元,累计利息收入为268.64万元,累计手续费支出为0.01万元,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合计为268.63万元,占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7.65%,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6年1月4日,本项目节余资金合计为268.63万元,专户存储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公司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批募集资金的支出。

  四、节余资金使用安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本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本项目后续开发和日常维护,将有助于公司原有业务的保持和新业务的推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本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项目节余资金268.63万元(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项目节余资金268.63万元(具体以审批完成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对本项目的完成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并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了适当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意公司本次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摩登大道将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保荐机构对摩登大道此次使用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6-024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71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于使用期届满前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7.8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059,499.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40,500.5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2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090001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为379,624,700元,超募资金为269,315,800.59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5,717,651.95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为16,403,382.86元,累计手续费为1,531.50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经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科学城CANUDILO“跨界”艺术中心的议案》,并经2012年5月14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用于建设科学城CANUDILO“跨界”艺术中心。

  2013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公司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3年5月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提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2013年5月,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兴业银行借款。

  2013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公司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14年4月23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提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2014年5月,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兴业银行借款。

  经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3,794,016.71元(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于使用期届满前将前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款项已于2015年2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归还8,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13,794,016.71元已于2016年1月27日归还。

  经2015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款项于2015年9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公司银行一般户。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916,074.91元。截至2016年3月31日,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5,717,651.95元。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一)使用计划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于使用期届满前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因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及服装行业市场持续低迷以及公司新业务尚处投入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需要补充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

  2.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约68万元(按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4.35%计),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经营效益。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确保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的安全,依据业务实际需要来补充流动资金,并于使用期届满前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下转B1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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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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