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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22版)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3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3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16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199,370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副董事长谢小明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张劲松先生、董事刘晓东先生)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3,20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岩 注册资本:130,737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784亿元、净资产890亿元、营业收入576亿元、利润总额30亿元。 4、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安乐 注册资本:美元1,83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经营范围:加工、生产电子枪零部件及电子枪、IT产品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影像显示零部件、精密金属零部件;开发电子枪零部件及电子枪、IT产品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影像显示零部件、精密金属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模具批发;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9.65% 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且本公司存在关联自然人在该单位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9,719万元、净资产1,532万元、营业收入9,904万元、净利润1,206万元。 4、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安乐 注册资本:美元2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端子、连接器、压着机;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财会[2006]3号,第二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日端电子限公司总资产8,833万元、净资产7,3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41万元、净利润1,287万元。 4、北京日端电子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继琮 注册资本:美元2,173.91万元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的股权,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资产179,344万元、净资产25,6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2,993万元、净利润11,277万元。 4、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3号1号楼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在该单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893万元、净资产9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06万元、净利润-29万元。 4、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日常交易正常,往来款项均能按时支付,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深圳云英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薛文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6666万元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1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脑配件及耗材的技术开发;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脑配件及耗材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5%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财会[2006]3号,第二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云英谷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5,869万元、净资产5,6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37万元、净利润322万元。 4、深圳云英谷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293,300万元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 经营范围: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待环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除专项审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8.2%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68,482万元、净资产47,0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886万元。 4、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日常交易正常,往来款项均能按时支付,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Kateeva, Inc. 1、基本情况: 授权股本:截止2015年9月14日,公司授权发行的股票总数目为351,982,815股。 住所: 2711 Centerville Road, Suite 400, in the City of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19808 主营业务: 提供大型OLED打印制程解决方案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该单位有董事任职。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Kateeva, Inc.总资产4,484万美元、净资产-344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1,671万美元、净利润-2,882万美元。 4、Kateeva, Inc.与本公司日常交易正常,往来款项均能按时支付,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上述关联方为本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本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本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本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租赁业务:本公司向关联企业出租厂房的价格,以本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接受劳务与提供劳务:本公司向关联企业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租赁方面与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通过就近的房屋租赁、劳务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以上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2016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3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3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事业计划 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15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集团2016年度事业计划,公司将继续推进颠覆创新和转型突破,强化精益管理,确保公司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股票或现金加股票的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经毕马威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86,814,338元。公司拟定2015年度以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35,153,067,7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351,530,677.43元(其中,B股现金红利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11年财务审计和5年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披露了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和公司监事会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 监事会确定陈鸣先生、徐涛先生、穆成源先生、赵伟先生、史红女士、庄皓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上述6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3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鸣先生,本科。曾任北京无线电厂牡丹电子工程公司经理,北京无线电厂厂长,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召集人),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涛先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电视配件三厂财务部部长,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总监,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穆成源先生,硕士,经济师。曾任公司国贸分公司综合部经理,北京东方灯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电子管厂调整发展处处长、副厂长,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秘书,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秘书,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秘书,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证券部总监,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赵伟先生,本科,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公司财务部经理,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融资部部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史红女士,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就职于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融资部,兼任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庄皓羽先生,硕士。曾任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助理。 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4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4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事业计划; 5、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议案; 9、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10.1.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东升先生 10.1.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小明先生 10.1.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炎顺先生 10.1.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女士 10.1.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劲松先生 10.1.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东先生 10.1.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杰先生 10.1.8、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项军先生 10.2、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10.2.1、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宁先生 10.2.2、独立董事候选人吕廷杰先生 10.2.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化成先生 10.2.4、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林先生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 监事候选人陈鸣先生 11.2 、监事候选人徐涛先生 11.3、 监事候选人穆成源先生 11.4、 监事候选人赵伟先生 11.5、 监事候选人史红女士 11.6、 监事候选人庄皓羽先生 12、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3、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10、议案11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议案13、议案14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18日 ,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康靖康、崔志勇 电子邮件:kangjingkang@boe.com.cn ; cuizhiyong@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见下表): ■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对于议案10、议案1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8。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4。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②、选举公司监事 选举监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6。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6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一、议案10、议案1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数分别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8名)、独立董事人数(4名)或监事人数(6名); (2)在每一项表决权数额度范围内,委托人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 (3)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权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的,该委托人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3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3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2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共有监事9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6年度事业计划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委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审计,经审计,毕马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认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2015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未来规划,制定了集团2016年度事业计划,公司将继续推进颠覆创新和转型突破,强化精益管理,确保公司稳定增长和持续盈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股票或现金加股票的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经毕马威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86,814,338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以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35,153,067,7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351,530,677.43元(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董事长王东升先生、副董事长谢小明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张劲松先生、董事刘晓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确保公司正常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借款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年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60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2、授信额度: 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本年新增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3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折算的外币。 3、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有效期: 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关于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保荐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11年财务审计和5年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提议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对其2016年度的报酬,提请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2015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候选人名单如下: 1、王东升先生、谢小明先生、陈炎顺先生、王京女士、张劲松先生、刘晓东先生、宋杰先生及姚项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于宁先生、吕廷杰先生、王化成先生及胡晓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上述十二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十五)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鼓励人才勇于任事,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者的风险,避免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费用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公司计划为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其中,保费每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承保人应为合格的保险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承办投保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快速反应和决策能力。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职权: 1、决定交易,每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并签署有关文件。该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对外投资等。本款所称“交易”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准。 2、公司总部运营费用支出按事业计划执行,批准运营费用金额每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含等值折算的外币)。 3、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规模大小,在公司执行委员会确定的事业计划金额范围内,对下属子公司运营费用的授权。 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则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则仍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于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的议案》,根据2016年公司经营计划,确定董事长2016年度基本薪酬为税前人民币100万元;授权董事长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薪酬标准;外籍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国际市场平均水平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按考核办法和公司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定进行。 授权董事长王东升先生根据考核办法及与高级管理人员签定的2015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对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业绩进行考核奖励。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关于发起设立寿险公司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寿险公司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案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的保荐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东升先生,工学硕士,财务专家和系统工程专家,京东方创始人。曾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CEO,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同时担任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北京电子商会会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兼液晶分会理事长等职。 王东升先生于1993年领导创立京东方,带领京东方在短短十几年间,一跃成为全球显示领域领先企业。2010年他提出的“显示行业生存定律”,被业界公认为显示领域的“王氏定律”。 王东升先生曾获 “中国十大并购人物”、“中华十大财智人物”、“中国信息产业领袖人物”、“最具影响力上市公司领袖”等众多荣誉称号。 王东升先生现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副董事长,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王东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90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小明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电子管厂821车间主任,北京电子管厂一分厂厂长,北京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党委书记。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小明先生现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副总裁,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谢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炎顺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重庆工商大学讲师,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智能科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公司董事及董事长,明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炎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炎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京女士,金融学学士、法学硕士、MBA,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科员,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干部,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总部)融资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北京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京泰集团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京泰集团企业经营管理部经理,京泰集团总经理助理、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京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劲松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原北京建中机器厂财务部部长,京博达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召集人)。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电控爱思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张劲松先生现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副总裁,与京东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张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东先生,刘晓东先生,工学学士,工程师。曾就职北京信息光学仪器研究所,曾担任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科技智慧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刘晓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杰先生,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2月至2006年3月,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曾任首钢总公司设计总院线材厂助理工程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处科员、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科员、易达通寻呼台台长,国家人类基因组北方研究中心(诺赛基因组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东区污水项目部经理。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融资部经理。 宋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项军先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融资部部长、融资总监、经营企划中心长,首席战略官,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智慧系统产品事业集群CEO、京东方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项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姚项军先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简介 于宁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律师。曾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北京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会长。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独立监事。 于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廷杰先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邮电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系副主任、常务副院长、院长。社会兼职:国际电信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通信管理专委会主任),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通信技术经济专委会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委委员、电信经济专家委委员。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85年5月至今在北京邮电大学任教,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吕廷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化成先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1988年9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社会兼职: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夏银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化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化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晓林先生,博士,清华大学副研究员,人工智能专家。 现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高级会员,IEEE Transactions on Neural Networks and Learning Systems编委。 胡晓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晓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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