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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林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6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配套文件,公司拟向江有归、付海鹏等6名自然人以及嘉兴泰一指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盈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7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发行股份总数为212,842,595股,发行价格为7.51元/股。2016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18日开市起复牌。 截止本报告日,中介机构仍在继续推进审计、评估、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访谈等工作。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安排,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方案。本次重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9月21日,公司参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水泥”)重大资产重组,为避免和消除未来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对参股25%的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上峰”),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上峰水泥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按照公允价格优先收购公司持有的航民上峰25%股权;(2)上峰水泥认为有必要时,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公司持有的航民上峰全部或部分股权;(3)如公司参股的航民上峰与上峰水泥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峰水泥及其子公司的利益;(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上述承诺在上峰水泥有效存续且公司作为上峰水泥股东期间持续有效。目前该承诺在严格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林中 日期2016-04-26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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