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蔡咏先生、总裁俞仕新先生、总会计师高民和先生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司开铭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内保外贷形式贷款提供担保,内保外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公告见2014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2月,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开立的首个保函3亿元港币,并为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2.91亿港币授信额度,2016年2月,担保到期后不再展期。 2、2015年7月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8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1,459,854股新股。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股价低于2015年5月28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下限,且批复的有效期已于2015 年12月31日期满,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公告见2016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的议案》 、《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公告见2015年9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2016年3月13日,本次回购期满。回购期间,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9,561,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51%,最高成交价为1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4.7亿元(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公告见2016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的议案》、《关于增资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具体公告见2015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12月29日,公司向安徽省股交中心拨付增资款10,320.7万元。2016年3月15日,安徽省股交中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2亿元。2016年3月16日,中电科国元(北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名)及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的议案》,具体公告见2015年6月15日和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2015年7月末,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和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管理”)已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公告见2015年8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8月12日,公司向安元基金拨付首期出资款4.3333亿元,向安元基金管理拨付出资款1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向安元基金的全部出资,合计13亿元。2016年2月27日,安元基金201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集团”)将对安元基金的认缴出资2亿元转让给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认缴。本次股权转让后,国元集团占安元基金的出资比例为10%,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6.67%,公司出资比例不变。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注:衍生品初始投资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均为套期保值合约金额。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咏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6-0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在洛阳等地设立七家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17号公告)要求以及公司经纪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浙江省温岭市、安徽省肥西县、安徽省寿县、安徽省枞阳县、安徽省全椒县、安徽省颍上县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新设证券营业部的申请等相关手续和具体事宜。七家证券营业部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承销与保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具体经营范围以监管部门的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