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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757365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户外休闲家具、遮阳伞、帐篷等三大系列,用于家庭庭院和露台、户外休闲场所(餐馆、酒吧、海滩、公园)及酒店等场所,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北京联拓属于旅游行业,主要为旅游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的企业提供优质旅游资源产品的分销及金融结算服务,其主营业务包括机票分销、旅游分销、旅航司代运营等,2015年8月,为积极拓展业务新领域,打造“家居+旅游”双主业,公司利用超募资金4.38亿元收购并增资北京联拓,现持有北京联拓60%的股权,北京联拓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计划,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市场变化,强化原材料供应体系建设,加强自主品牌的研发及推广,完善并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公司治理,同时受益于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及人民币贬值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报告期内,欧洲及国内市场销售持续增长,同时战略性收购北京联拓,进一步拓宽公司收入渠道,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5.41亿元,同比增加7.30%;全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亿元,同比增加60.32%。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8.11亿元,较期初增加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53亿元,较期初下降0.93%。资产负债率41.78%,较年初略有提升。 报告期内,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短期理财、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项目,同时为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通过并购投资中心及创业基金,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重要意义的并购标的,进一步提高公司开拓能力和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95亿元,增幅为60.3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善金融工具投资结构,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本期各类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1.73亿元所致。同时受益于人民币贬值、原材料价格下降及事业部改革的深化推进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6亿元,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上海齐家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寓悦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浙科永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子公司,并于2015年8月出资4.38亿元取得北京联拓60%的股权(该次合并包含北京联拓子公司北京九州之旅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联拓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合肥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形成实质性控制,故将其纳入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2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吕洪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亿元,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58.11亿元,净资产32.53亿元。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501,320,652.43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233,585.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4,277,700.27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427,770.0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4,131,362.21元,扣除支付的2015年年度及半年度现金股利456,665,573.85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315,718.60元。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现提议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2,175,736,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65,272,095.09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3,043,623.5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并且符合公司股东三年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项、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回避表决; 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章良忠先生、吕洪仁先生、陈林林先生、孙笑侠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6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 且由于对未来人民币趋于贬值预期,公司或将产生闲置美元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与各银行商谈后将一部分美元做存款质押贷人民币的质押贷款业务。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16年度信贷额度及质押贷款业务安排如下: ■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现提议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 在确定合作银行及具体合作条款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1日。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菊芬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能够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对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处理。 一、 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3,470,912.06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核销上述应收款项影响公司2015年度税前利润339.30万元。 三、 董事会审议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关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核销依据充分。本次部分应收款项核销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2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47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4.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42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6,751.9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583.20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949.05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65.6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6,701.0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148.89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6,869.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宏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强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 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逐步取消在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2 年9月14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安排需要,维护并加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于 2012 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原存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资金转存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并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2 年 12 月04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12 年 11 月13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13年6月6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该账户不再使用,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审核,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式注销。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9月和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1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户外休闲用品物流中心项目及年产47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本期分别使用820.38万元和1,464.42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经2015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本期使用18,002.5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16年4月22日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都”) 住址:临海市古城街道义城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妮 注册资本:3,450.53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麦秸、谷壳、谷子秸、玉米秸、高粱秸、大豆秸、油菜籽杆、芝麻杆、棉花杆、麻秸的初加工;木粉、锯末、木废料及碎片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197.8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894.42万元;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0.67万元、净利润26.05万元。 2、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62,683.95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49.6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0.63亿元;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5亿元、净利润3.81亿元。 三、 关联关系说明 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50.69%;公司高管谢建平、施服斌在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 公司持有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6.38%,且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勇任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采购商品与服务 公司将采购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生产的生物质燃料及热能服务,将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的改造计划与时间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2、提供租赁及综合服务 浙江东都及其子公司租赁本公司闲置厂房,另其他综合服务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据实结算。 3、外币收汇及存款等日常结算业务。 公司预计与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外币收汇及存款等日常结算业务,总额预计不超过不超过1,500万美元。 五、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业务占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为尽量规避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经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通过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 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等。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根据接单的实际情况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申请金额、交割期限、交割汇率及办理银行等。 三、 业务期间、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 本项授权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 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需保证金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不需要投入资金。 四、 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 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营销部门采用财务中心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 公司2010年1月15日制定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 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根据本项授权作出决策时,应做好讨论记录,并定期报董事会备案。如遇到已接订单发生大额变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业务。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的情况下,拟投资额度不超过6.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每项投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86,672万元,截至2016年4月25日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27,377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59,295万元。各项理财业务均正常履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影响,上述投资有可能收到市场波动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分析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一事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下转B103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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