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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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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一)主营业务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药品[限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冻干粉、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诊断检测试剂的生产和销售(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农副产品(除专项规定)收购;自有设施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拥有固体制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及原料药四大剂型42个品规,主要产品为活性酶和多糖类两大系列生化药物。其中活性酶品种主要有胰激肽原酶系列、门冬酰胺酶系列、复方消化酶胶囊Ⅱ;多糖类品种主要有肝素钠及小分子肝素系列品种。其用途如下:

  1、胰激肽原酶系列:胰激肽原酶、注射用胰激肽原酶、胰激肽原酶肠溶片(商品名:怡开)。本品为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2、门冬酰胺酶系列:门冬酰胺酶(埃希)、注射用门冬酰胺酶(埃希)。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简称急淋)、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霍奇金病及非霍奇金病淋巴瘤、黑色素瘤等。

  3、复方消化酶胶囊Ⅱ(商品名为“千红怡美”):微丸定向释放制剂。本品为助消化药,用于食欲缺乏,消化不良,为医院处方和OTC双跨性的药品。

  4、肝素钠及小分子肝素系列:

  (1)肝素钠系列:肝素钠、肝素钠注射液。

  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也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2)依诺肝素钠系列:依诺肝素钠、依诺肝素钠注射液。

  用于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临床症状不严重,不包括需要外科手术或溶栓剂治疗的肺栓塞;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及非Q波心肌梗死,与阿司匹林合用;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治血栓形成。

  (3)达肝素钠系列:达肝素钠、达肝素钠注射液。

  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型心肌梗死。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三)经营模式

  1、公司实行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并重的市场开拓营销模式。国内营销系统拥有600多名从事学术推广、营销等专业队伍,在国内主要发达地区的城市中与具有国家GSP认证资质的三十家余药品营销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已在国内二十多个省市地区建立了区域营销办事机构,形成了一支专业化营销团队和较完善的营销网络;国际营销系统业已形成一支专业化的国际营销队伍,并在美、德、法、意、日本等国建有营销网络,采用国际合作模式,切入欧美日跨国大公司的产业链分工和产品分销渠道,实施原料药和制剂出口并重、产品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

  2、公司继续完善提升创新研发体系与能力:在以海归人员为主体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的基础上,公司又收购了“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了小分子药物研发平台,与江苏众红拥有的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形成互补与促进作用。公司研发平台荣获2015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前20强”称号。

  3、公司进一步积极进行产业链延伸整合,运用“江苏众红”的研发成果,设立“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子与基因诊断和检测试剂实施产业化,进一步扩大并延伸主业的边际效益。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拓提升重点品种“怡开”的国内市场规模,通过学术推广模式,扩大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度,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虽遭遇药品招标持续降价,但依然为保持公司利润持续增长作出了较大贡献;

  2、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开拓复方消化酶胶囊Ⅱ新品种的市场,报告期内该品种实现50%以上的快速增长,为未来更高增长幅度,更大市场规模奠定了基础;

  3、国际市场方面,除经营肝素钠原料药外,努力开拓新产品和制剂产品等高附加值国际业务,为今后国际市场的进一步开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获取依诺和达肝素钠原料药及制剂的新药批文及那屈肝素钙原料药及制剂的新药现场核查通知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肝素钠(钙)产业链并为公司发展增添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一)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公司属于生物医药制造行业。我国生物医药行业正处在政策环境大力扶持、科研人才大批涌现、科研技术不断进步、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的黄金发展时期。我国生物医药技术产业正在成为新兴支柱产业。

  “十二五”以来,我国为促进生物医药和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先后出台了《医药科学技术政策》、《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多个生物医药相关的国家级规划纲要,指明了生物医药今后的发展方向。2010年,国务院将生物技术列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2015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将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列入十大重点领域之一。在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国家863高技术计划)的大力支持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迅速。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后对健康的关注,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城镇化的推进、医疗卫生体系的不断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行业市场总量逐年增长,并进入快速发展的通道,随着生物技术不断被开发和应用于医疗健康产业,未来十年,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将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药行业生化制药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1、公司主要产品胰激肽原酶、复方消化酶、门冬酰胺酶、肝素钠等原料药和制剂系列产品均为原研或国内首仿的特色拳头产品,并主持多项酶制剂产品国家标准的制订和修订,还参与肝素钠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怡开品牌被评为国家驰名商标,其制剂已成功进入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和糖尿病肾病防治专家共识,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肝素钠系列产品的销售位居国内外前列,品牌影响力遍及海内外;“千红怡美”牌复方消化酶是公司具有重大发展潜力的新品种,增长率超50%以上,有望成为继“怡开”后的大品种;门冬酰胺酶为全球三大原料药生产商,具有较高的海内外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相继获取依诺肝素钠系列、达肝素钠系列的新药批文及那屈肝素钙的新药现场核查通知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肝素钠(钙)产业链。

  2、公司建有较完善的新药研发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创新研发体系:以海归人员为主体的创新药物研究院、以高端适用人才为主体的成果转化中心、以经验丰富人士组成的生产质量技术研究管理团队组成了“常州千红国际生物医药创新药物孵化基地”研发创新平台,并获得国家“十二五”重大专项支持,荣获“2015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前20强桂冠。公司还收购了小分子药物创新平台“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填补了公司小分子药物研发的技术空白,为后续创研小分子药物提供了技术支撑,与江苏众红拥有的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形成互补与促进作用。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众红生物研发成功多只体外临床快速诊断试剂。以此同时,公司与众红生物、千红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了晶红生科,积极进行产业新布局,进入临床分子诊断试剂这一高科技领域,对公司未来发展壮大将起到促进作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稳步发展,全面推进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干部员工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总体经营目标,按照既定举措积极推进与落实。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05.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715.12万元,同比增长9.02%。

  报告期内的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加强主营业务的市场开拓,扩大生物医药主营业务范围。

  公司对经营体制机制进行卓有成效的改革,建立了有效的管控和竞争机制,促进了重点品种及新品种的销量稳步增长,实现了业绩持续提升。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众红生物研发成功多只体外临床快速诊断试剂。基于此,公司与众红生物、千红投资共同出资设立了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筹备工作已全面展开,晶红生科的成立促使公司涉足IVD产业,对公司未来发展壮大,业绩提升将起到促进作用。

  2、进一步调整优化管理职能,培养高层人才队伍。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和人才发展战略,董事会新聘任了三名年轻的高素质人才加入经营管理团队,加强了行政、生产、外销领域的专业管理,为公司后续发展增添了新鲜血液;同时,进一步调整了各高层管理人员的分管职能,促使了公司内部管理更趋高效、专业、合理,适应了公司发展的新形势。

  3、狠抓科技创新,提高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新药依诺、达肝素钠原料药及制剂已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注册批件,目前正积极展开市场营销规划和生产前期准备工作;那屈肝素钙原料药及制剂获得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书;蛋白药物定点修饰技术开发项目获得重大突破,多只新药有望从明年开始陆续进入临床申报、生产许可证申报;公司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及省级重大公司成果转化项目均继续正常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包括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9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5项。

  4、有效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力促项目按计划有序达成。

  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报告期末,已完成胰激肽原酶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中的制剂扩产项目、肝素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中的制剂扩产项目、门冬酰胺酶原料药及制剂扩产项目中的制剂扩产项目、合资研究院建设项目、营销及行政管理中心项目的工程建设,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新建成的制剂工厂已通过国家CFDA的现场GMP认证,目前正在等待核发GMP证书。

  5、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谋划落实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润红49%的股权,获得对湖北润红完全的控制权。同时,公司已在湖北润红新建酶制剂原料生产车间,逐步把湖北润红打造成为公司酶制剂与肝素及小分子肝素制剂上游原料生产基地,这对促进公司制药原料产业合理布局及提高湖北润红经营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常州英诺升康小分子化药研发平台的股份收购并控股该公司,将与众红拥有的生物医药大分子研发平台形成互补与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的公立医院改革项目也正在顺利推进中。

  6、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的内控制度的基础上,新建立了《反舞弊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审部门的审计职责与权力,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管理事项加强审计监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有效促进了公司经济发展及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7、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公正、完整地披露了公司所有重大方面的信息,让投资者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公司在经营管理等重大方面的最新情况。

  公司还积极参加各种投资者策略会,与投资者广泛交流,在合规的基础上让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等基本情况,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成长和发展的信心。董事会办公室通过现场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投资者热线,通过互动易平台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等多种方式,为投资者答疑解惑,保持了投资者与公司沟通渠道的畅通,在合规的前提下,保证了投资者的公平知情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上述表格中“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数值。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本公司与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常州千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占股51%,故本年将江苏晶红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耀方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0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2月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2.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000元,2011年2月14日收到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缴的各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认购款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7,7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222,300,000元,另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发行费用7,480,940元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819,06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1]B014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总额为624,6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590,189,060元。以上募集资金存放在专户进行管理,未经审批程序不能安排他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及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期披露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共计24474.84万元。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共计30700万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从超募资金中申请人民币24174.84万元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至批准日后的最近十二月内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

  剩余超募资金6474.84万元将滚动至下一个十二个月内归还银行贷款。

  三、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最大效率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上述贷款,使股东利益得到最大化。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1)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2)每十二个月内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最大效率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用超募资金归还上述贷款,使股东利益得到最大化,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174.84万元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最大效率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用超募资金归还上述贷款,使股东利益得到最大化,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利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最大效率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用超募资金归还上述贷款,使股东利益得到最大化,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每十二个月内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千红制药本次以超募资金24174.84万元归还银行贷款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4、华泰证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国有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本次收购股权交易。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持有的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升康”)10%股权,交易金额拟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与高新创投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股权概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①公司名称: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②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10号楼215室

  ③法定代表人:李淑华

  ④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⑤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⑥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持有的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升康”)10%股权,交易金额拟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与高新创投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本次用于收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不超过0.1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常州英诺升康共计65%的股份。

  (3)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①公司名称: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②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106号

  ③法定代表人:王耀方

  ④注册资本:人民币576.47万元

  ⑤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⑥主要股东: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5%的股权;王淑东持有30%的股权;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5%股份。(下转B1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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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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