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76.98%,系母公司理财产品按期计提收益所致; 2、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2.51%,系本期办理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43.23%,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减少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96.83%,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变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46.73%,系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较上年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99.42%,系全资子公司恒通典当本期收款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60.06%,系子公司税收返还减少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81.71%,系本期收回保证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4、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2.99%,系子公司本期金融业务减少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9.51%,系本期对下支付的其他保证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51.82%;系本期公司收到BT项目回款增加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0.60%,系子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系本期无吸收投资事项;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3.60%,系子公司本期经营性借款减少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9.82%,系本期公司偿还到期债务减少所致;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3.45%,系公司BT项目代垫资金的利息支出由业主承担所致; 1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0.55%,系本期支付的承兑保证及手续费较上年减少所致; 1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增加246.39%,系汇率变动原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6-1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分红回报规划(草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分红回报规划(草案)》详见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6-1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分红回报规划(草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上述规划的决策程序和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合理、合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分红回报规划(草案)》详见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6-1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2016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北新路桥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分红回报规划(草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分红回报规划(草案)》。 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7 2.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北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 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先生 陈曦先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2. 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