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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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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昌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忠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立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美元5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名称为:香港财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香港注册处及商业登记署登记为准)。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7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财信地产”),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恒宏公司”)、重庆财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财信物业”)等相关关联股东控制的企业发生租赁、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持续发生,公司预计201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额为不超过1409.89万元,详细预计情况参见下表。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经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唐昌明先生、彭陵江先生、罗宇星先生、鲜先念先生、解媛媛女士、安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56.54万元,全部为向重庆财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红黄路1号1栋

  法定代表人:鲜先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范围: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五金,电器机械及器材,交电,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承接业务),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证书执业),以下经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提供会议及展览服务,洗衣服务,游泳池、桑拿服务,票务代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据重庆财信地产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1.13亿元,净资产为16.97亿元,资产负债率88.77%,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25.48亿元,净利润为2.74亿元。

  重庆财信地产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公司名称:重庆恒宏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

  法定代表人:鲜先念

  注册资本:1060.7651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地产营销策划,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钢材、五金、交电、金属材料。

  据重庆恒宏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864.25万元,净资产为1784.5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88万元,净利润120.76万元。

  重庆恒宏公司为重庆财信地产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地产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3、公司名称:重庆财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01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号楼23层

  法定代表人:青赟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餐饮服务;销售:食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绿化养护;保洁服务;物业管理咨询;物业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中介;家政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妆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停车管理服务。

  据重庆财信物业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72万元,净资产为425.0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86.56万元,净利润-27.27万元。

  重庆财信物业为重庆财信地产的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地产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偏离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二)2016年内预计关联交易合同的有效期、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情况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六、独立董事及保荐结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议决案

  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做出上述决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上述对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审议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9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拟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5:00至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室,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5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6年5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七)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发布提示公告的时间为2016年5月6日。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7、《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7.1发行规模;

  7.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7.3发行对象;

  7.4发行方式;

  7.5债券期限和品种;

  7.6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7.7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7.8募集资金用途;

  7.9担保条款;

  7.10偿债保障措施;

  7.11上市场所;

  7.12承销方式;

  7.1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以上审议事项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四、通过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⑴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⑵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财信发展”A股的股东,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举例说明,如某股东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5:00至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佳 宋晓祯

  联系电话:010-58321838

  传 真:010-5832183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8号楼金地中心A座2808室。

  邮 编:10002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8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但不向股东优先配售,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五)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九)担保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下述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最终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及品种、是否设计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执行就本次发行债券及申请上市而作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公司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13、2014、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按要求执行新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为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增强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可比性,以下财务数据均根据新准则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下转B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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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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